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姚若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厚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傅洪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限售股份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形成的股份。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3月累计实现发电量186,258.08万千瓦时,同比增加110.12%;实现财务售电量227,773.47万千瓦时,同比增加62.43%;实现营业收入337,672.92万元,同比减少30.18%,其中电力销售收入101,067.15万元,油品业务销售收入220,103.11万元。公司一季度日常经营总体良好,扣除非经常性负面影响(国海证券和环球新材股票公允价值变动)2.81亿元,实际日常经营实现净利润22,608.72万元,同比增长731.90%。由于受非经营性损益影响,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5,457.14万元,每股收益-0.0754元。
影响公司本期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2022年一季度公司各水电厂(不含桥巩水电站)流域来水同比增加,水力自发电量(不含桥巩水电站)4.6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86亿千瓦时,水力发电板块毛利6,128.14万元,同比增加5,210万元;一季度售电价增加,外购电减少,供电毛利11,268.84万元,同比增加7,229万元。
(2)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5,302.24万元,同比增加2,321万元。
(3)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积极争取补贴和降本增效,成效显著。
(4)油品业务本期实现净利润2,249万元。
(5)本期获得政府补助4,300万元,上年314万,同比增加3,986万元。
(6)非经营性损益影响,一是国海证券股票价值变动影响,其价值变动本期-7,027万元(扣除所得税后);二是环球新材股票价值变动影响,其价值变动本期-21,039万元(扣除所得税后)。
2. 2021年12月,广投能源与广投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广投能源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广投集团持有的正润集团85%股权,从而间接收购正润集团持有的公司33.91%的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后,广投能源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622,798,5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99%。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相关提示性公告,收购人广投能源披露收购报告书及摘要(详见2022年1月5日、1月1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目前,该事项已完成。
3.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秦敏、李均毅、利聪、夏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21号))(详见2022年1月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公司已针对函件提到的相关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
4.报告期内,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将公司相关设备资产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交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34,000万元人民币,租赁期限60个月(详见2022年1月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目前,该事项已完成。
5.报告期内,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就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起诉,要求担保方西点电力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22年3月本案已开庭审理,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西点电力胜诉(详见2022年2月26日、3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6.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净融资金额为7,425万元。公司已与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前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一年。被担保人另一股东广西广投石化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对广西永盛提供流动性支持函(详见2022年3月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7.报告期内,公司副总裁裴文彬先生因到其他单位任职的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并将陆续辞去兼任下属子公司的相关职务,其请求辞去副总裁职务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详见2022年3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8.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于2021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所涉及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报告期内,限售期满,前述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85,000,0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详见2022年3月2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9.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5,000万元,并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净融资金额为5,000万元。根据公司与光大银行南宁分行签订的《战略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公司为上述借款及银行承兑汇票合计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一年(详见2022年4月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10.前期公司持续披露了控股子公司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广西贺州市旅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1.79%股权以人民币19,757.76万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贺州市兴贺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事项。目前,公司合计已收到股权转让款12,980万元,尚有6,777.76万元未收到。
11. 2022年1-3月公司(含桥巩能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累计归还金融机构借款人民币90,107.00万元,并向金融机构借款合计人民币134,400.00万元。1-3月借款明细具体如下:
(1)公司与工商银行贺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
10,00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公司与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公司与中国银行贺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
9,50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公司与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区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30,00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公司与工商银行贺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
3,00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公司与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60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7) 公司子公司桂江电力与农业银行平乐县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5,00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8) 公司子公司桥巩能源公司与工商银行来宾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5,00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9) 公司子公司桥巩能源公司与工商银行来宾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1,00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公司子公司桥巩能源公司与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区分行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300.00万元,期限壹拾伍年,用于光伏项目建设。
(11)公司子公司桂源公司与工商银行贺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2) 公司子公司桂源公司与建设银行贺州分行签订《跨境融转通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4,00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3) 公司子公司广西永盛与民生银行南宁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20,00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4) 公司子公司广西永盛与华夏银行南宁友爱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5,00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5) 公司子公司广西永盛与华夏银行南宁友爱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5,00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6) 公司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与光大银行南宁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人民币5,00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姚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厚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洪湖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姚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厚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洪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姚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厚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洪湖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2-037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
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资金支持事项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永盛”)业务发展和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根据广西永盛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同意向广西永盛提供5亿元资金支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确定借款期限、利率等具体合同条款并签署借款协议。
公司目前持有广西永盛51%股权,广西永盛另一股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广投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石化”),持股比例4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提供资金支持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事宜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事宜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资金支持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广西永盛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5年6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利聪
注册资本: 65,000万
住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综合保税区八大街1号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1楼103室
经营范围:柴油、汽油、煤油的批发、石油化工产品购销等。
目前公司持有广西永盛51%股权,为广西永盛控股股东,另一股东广投石化持有广西永盛49%股权。
(二)财务状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广西永盛总资产349,381.99万元,净资产57,850.64万元,负债总额291,531.35万元,资产负债率83.44%,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940,305.43万元,净利润33,056.65万元。
三、资金支持的主要内容
(一)资金支持对象: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二)资金支持金额: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5亿元的资金支持
(三)资金用途: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主要为了支持广西永盛业务发展和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
(四)本次公司单方面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5亿元资金支持,广西永盛另一股东广投石化按其持股比例对广西永盛提供流动性支持函。
四、风险防范措施
广西永盛资产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偿还能力,且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本次公司向其提供5亿元资金支持,广西永盛将向公司提供符合抵押条件的抵押物作为向公司借款的担保措施;公司本次向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公司将密切关注广西永盛的生产经营及运作情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确保资金可回收。综上所述,本次向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提供资金支持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广西永盛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提供资金支持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2-035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桂东电力1906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若军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管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拟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3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议案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已获通过,关联股东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洁、雷伟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2-036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姚若军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9名,实到会董事9名,会议材料同时送达公司监事和高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2022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永盛”)业务发展和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根据广西永盛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同意向广西永盛提供5亿元资金支持,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确定借款期限、利率等具体合同条款并签署借款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的公告》。
公司事前就上述提供资金支持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广西永盛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提供资金支持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保证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参股公司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商石业”)拟向股东申请659.28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年利率为6%,其中公司按照持股比例需提供借款247.23万元。公司董事会拟同意向闽商石业提供247.23万元借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时,闽商石业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提供借款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以公司及子公司存量资产设备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企业实际,制订《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负债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的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负债管理办法》,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全过程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的决策部署,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投资经济效益,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全过程管理办法》,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修编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的决策部署,同时为明确行动路径,实现战略目标,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结合企业实际,现对《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修编版)》进行修编。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企业董事会决策与经理层成员经营管理作用,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领导班子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2021年至2023年任期)>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的决策部署,结合企业实际,编制《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领导班子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2021年至2023年任期)》。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经理层成员绩效考核责任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的决策部署,结合企业实际,编制《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经理层成员绩效考核责任书》。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的决策部署,结合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求及企业实际,制定《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的决策部署,增加公司活力和竞争力,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经理层成员绩效考核责任书考核结果>的议案》:
董事会原则同意《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经理层成员绩效考核责任书考核结果》。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关于向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2-038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
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保证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参股公司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股东申请659.28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年利率为6%,其中公司按照持股比例需提供借款247.23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保证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参股公司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商石业”)拟向股东申请659.28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年利率为6%,其中公司按照持股比例需提供借款247.23万元。公司董事会拟同意向闽商石业提供247.23万元借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签署相关协议。
闽商石业董事长裴文彬在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原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闽商石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为其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目前持有闽商石业37.50%股权,闽商石业为公司关联方,属于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公司本次按照持股比例向闽商石业提供借款,闽商石业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借款。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事宜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闽商石业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4日
法定代表人:裴文彬
注册资本: 3,158.518519万
住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生态产业园天贺大道4号
经营范围:石材项目投资,市场建设开发等。
目前公司持有闽商石业37.50%股权,广西洋浦南华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4.375%,其他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28.125%,上述各股东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财务状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闽商石业总资产37,579.57万元,净资产26,000.63万元,负债总额11,578.94万元,资产负债率30.81%,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893.27万元,净利润-4,018.69万元。
三、本次借款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借款对象: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本次借款金额: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247.23万元借款。
(三)本次借款用途: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闽商石业本次借款主要用于保证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四)闽商石业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
四、风险防范措施
闽商石业本次向股东借款659.28万元,仅占其净资产比例的2.54%,其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偿还能力,闽商石业将向提供借款的股东提供符合抵押条件的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加工厂房、车辆等固定资产)作为向股东借款的担保措施;目前闽商石业财务总监由公司派任,且闽商石业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公司本次按照持股比例向闽商石业提供借款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按照持股比例向闽商石业提供借款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五、本次为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应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时,闽商石业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提供借款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借款,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后同意将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公司本次为闽商石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2-039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融资租赁概述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以公司及子公司存量资产设备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本次融资租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拟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以研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65号
成立日期:2012年4月20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等。
三、融资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存量资产设备
标的类型:固定资产
权属状态: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标的: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存量资产设备
(二)融资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
(三)融资租赁业务主要内容:公司以筹措资金、回租使用为目的,将合法拥有公司及子公司存量资产设备作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购买价款取得上述标的所有权并同时将该标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公司使用。
(三)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和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四)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事项的租赁期限、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二)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融资资金在上述融资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三)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四)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五).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相关的其他事宜;
(六)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
六、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公司筹资结构的优化。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对相关资产设备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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