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中阿拉伯数字均修改为汉字数字,《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因新增和删减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条款序号及涉及条款引用之处,亦相应调整。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二、公司其他制度的修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有效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9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3.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436,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599,126.62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837,273.3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日全部到位,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3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1】第0028号)。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五)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审议程序及合规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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