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5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国际化的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使得美元成为公司的主要收入币种。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减少外汇汇率大幅变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以匹配公司的国际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业务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衍生金融产品,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需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6、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交易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2、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获取无风险收益、提高股东回报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策略。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业务授权情况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总额不超过1亿美元(含)或等值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且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及签署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会计处理及准则依据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公司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了减少外汇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福昕软件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福昕软件的影响,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福昕软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会议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福昕软件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6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2年4月26日在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5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雨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出具了《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48,14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856,038股)后的股本45,283,962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227,169.60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8.35%。公司2021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200,053,164.48元(不含交易费用),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2.68%。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为更好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总额不超过1亿美元(含)或等值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且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及签署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所带来的严峻挑战,公司积极应对,坚定不移地努力前行。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始终贯彻执行长期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在PDF技术和服务领域不断深耕和持续创新,在技术研发、产品、市场等方面均取得一定的成绩,实现营业收入稳步增长,较好地完成2021年度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并对2021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报告。
独立董事肖虹女士、杨明先生、叶东毅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2021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定、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并对2021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为317,394.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06%;公司负债总额为32,703.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4.84%;实现营业收入54,112.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4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23.5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9.90%。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1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具备的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审慎预测2022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就2022年度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预计额度合计为1,900万元。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董事翟浦江、George Zhendong Gao作为关联董事,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为-12,207,577.5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昕软件”)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1,204.0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38.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71,901,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85,422,606.3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6,478,593.67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9月4日出具了华兴所(2020)验字G-003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福昕软件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专户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美元
注:上表中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按照2021年12月31日汇率中间价折算。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储存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52,330.00万元,其余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65,3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217,911.43万元的29.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房产用于福州研发中心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222万元购买房产用于福州研发中心建设,其中房产总价约为2,616万元,除去支付购房款、相关税费和相关费用以外,剩余资金用于后续的装修、施工等必要的改造支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房产用于福州研发中心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事项已投入超募资金2,646.94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福昕软件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福昕软件2021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福昕软件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7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59名、注册会计师304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2人。
3、业务规模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1,455.9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70.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593.37万元。2021年度为7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8,495.43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累积为0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红,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福光股份、太阳电缆、福日电子等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妍婷,注册会计师,2020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俏,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青山纸业、安记食品、漳发展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林红、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妍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俏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林红、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妍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俏,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为17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为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30万元。系按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以2021年度审计收费为基础,并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履职条件与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履职条件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为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本次《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履职条件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监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9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财务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度公司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2,207,577.53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1 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人民币272,325.69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021年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211,500.00元,为待结算的项目,经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其预期信用损失比例为5%,本期确认为减值损失10,575.00元。
2、商誉
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021年末,公司对Foxit Australia Pty.Ltd.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由于该资产组剩余人员已不再从事SDK产品推广工作,不再构成最小现金流产生单元,资产组无法辨识,应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1,924,676.84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2,207,577.53元,将导致2021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减少12,207,577.53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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