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8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应晓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以及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并遵循公平交易、自愿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情形,也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同类产品投资,整体风险可控,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同类产品。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9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辉光电”)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3,083,660,725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2.65元/股,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8,171,700,921.2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002,135,743.48元。上述款项已分别于2021年5月24日及2021年6月2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5日和2021年6月29日分别出具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446号)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67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566,353,611.92元,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具体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于2021年5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6月2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含超额配售)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的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投入,未出现异常情况及重大变化。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6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1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6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400,000.00万元。
5、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和辉光电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和辉光电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和辉光电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辉光电2021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和辉光电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和辉光电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2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为10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083,660,725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2.65元/股,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71,700,921.2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8,002,135,743.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分别于2021年5月24日及2021年6月2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1年5月25日和2021年6月29日分别出具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446号)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6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1年6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截至2022年4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56,635.36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40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需求情况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综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3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3,083,660,725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2.65元/股,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8,171,700,921.2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2,135,743.48元。上述款项已分别于2021年5月24日及2021年6月2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1年5月25日和2021年6月29日分别出具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446号)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6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56,635.36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40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万元。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2、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有保障本金条款或最低收益率大于零的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等。产品发行主体为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
4、实施方式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会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6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白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白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将于近期办理离职手续,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白柳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白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佳冬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佳冬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陈佳冬先生获得聘任后,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将于近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0892866
邮箱:ir@everdisplay.com
地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1568号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
个人简历
陈佳冬,男,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中级经济师职称。2014年 7 月至 2019 年 1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运营管理专员;2019年3 月至 2021 年 5月,任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策略管理专员。2021年5月起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佳冬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代码:688538 公司简称:和辉光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了尚未实现盈利的原因,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专注于高解析度的中小尺寸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穿戴以及平板/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类终端电子产品,同时公司也在积极研发生产适用于车载显示、工控显示、医疗显示等专业显示领域的相关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设计与制造技术,从事高解析度的中小尺寸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通过销售中小尺寸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实现收入和利润。
2、销售模式
公司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均为自主研发和生产,所有销售均为买断方式。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进行生产安排,公司市场销售部门定期统计客户的采购需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形成销售预测和出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出货计划,结合公司在产品和产成品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将生产计划下达给生产制造部门进行生产。
4、采购模式
公司计划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原材料库存等情况,制定原辅材料的采购计划。公司采购部门会根据市场整体供需情况、价格变动情况以及供应商的交货周期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对生产计划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建立适当的安全库存。
5、研发模式
(1)新技术开发
公司针对新技术开发制定了流程管理控制文件《新技术开发管理程序》,开发程序主要包括立项评估阶段、设计评估阶段、技术验证阶段和结案评审阶段等四个阶段。
(2)新产品开发
公司针对新产品开发制定了流程管理控制文件《新产品开发管理程序》,开发程序主要包括商机评估阶段、评估验证阶段、设计与制程验证阶段、生产验证阶段和量产阶段等五个阶段。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在行业为半导体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C3974 显示器件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显示器件制造”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电子核心产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新型有源有机电致发光二极管(AMOLED)面板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
鉴于显示画质优良、健康护眼、节能省电等优势,并且在功能整合、环境适应以及形态可塑等方面更具可行性,AMOLED逐步获得下游应用领域厂商的认可并被广泛应用,在中小尺寸半导体显示面板中逐步成为主流技术之一,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穿戴(智能手表、智能手环以及VR等)等消费类终端电子产品,并积极开拓平板/笔记本电脑以及车载、工控、医疗等显示领域。
根据Omdia数据,2021年全球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销售额为420.04亿美元,其中中小尺寸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实现销售额357.63亿美元;预计2025年全球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销售额为510.91亿美元,其中中小尺寸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实现销售额417.34亿美元,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销售额持续增长。
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对研发与生产的技术工艺要求较高,目前国内能够掌握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技术并能够独立自主量产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的公司较少。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生产涉及的技术工艺综合了光学、物理学、化学、材料学、精密机械、电子技术以及力学等多学科的研究成果。一条成熟的显示面板生产线需要经过建设期、试产期和爬坡期等阶段,任何一个阶段都需要进行精密的技术工艺调试以达到生产线最佳状态,任何一个技术工艺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对生产线造成不利影响,进而降低生产线利用率和产品良率。此外,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对产品生产和组装的精度要求极高(达到微米级),并且对产品品质的要求日益严格,对企业的技术和工艺的要求也日趋提升。因此,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进入门槛很高,新进入的企业短期内很难全面掌握涉及的全部技术和工艺,需要拥有多年的技术经验积累,并且需要不断改善生产工艺,才能生产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确认的“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入选企业,被国家工信部评为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和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企业。
公司是行业内最早实现AMOLED量产的境内厂商之一,建设有2条不同世代生产线以满足下游不同应用领域、不同规格类型的多样化需求。其中,第4.5代AMOLED生产线量产产能15K/月;第6代AMOLED生产线原规划产能30K/月,其中已量产产能15K/月,另外15K/月产能已开始试生产;募投项目新增的15K/月生产线按计划建设中。公司现有第4.5代、第6代AMOLED生产线均可生产刚性及柔性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其中公司刚性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量产产能位居国内首位、全球第二,具有产能优势。
自设立以来,公司持续深耕中小尺寸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根据Omdia数据,公司2021年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的总出货量全球排名第四,国内排名第二,其中平板/笔记本电脑领域的出货量全球排名第二,国内排名第一。在平板/笔记本电脑领域,公司于2020年二季度实现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量产出货,是国内首家实现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量产出货的厂商,也是全球继三星电子之后第二家量产出货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的行业厂商。
近年来,凭借研发创新、生产制造、产业运营等方面的优势,公司在消费类终端电子产品市场积累了众多知名品牌客户,成为其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供应商。其中,在智能穿戴领域,应用公司产品的知名品牌厂商包括华为、步步高(小天才)、小米、OPPO和VIVO等;在平板/笔记本电脑领域,应用公司产品的知名品牌厂商包括华为、步步高和联想等。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智能手机方面,LCD技术因成熟的工艺和较高的性价比,仍然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但是,近年来,AMOLED凭借其快速响应、超轻薄、耐低温、色彩丰富、低功耗、结构简单等优势,受到终端消费者的认可,渗透率快速提升。
智能穿戴方面,随着产品的功能日益完善,续航力提升,市场整体需求量稳步增长,尤其是智能手表,根据市场研究公司Counterpoint Research最新数据显示,与2020年相比,2021年智能手表市场出货达到1.275亿部,同比增长24%。智能穿戴产品尺寸逐步增大,屏占比逐渐提高,得益于轻薄、异形、低功耗、健康护眼等优势,AMOLED在智能穿戴领域已被广泛应用。
平板/笔记本电脑方面,自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全球多数国家采取了控制、居家、隔离等措施,越来越多的人居家时间增加,带动了平板/笔记本电脑的整体需求增长,随着消费者对产品的要求越来越高,既能满足一定的娱乐需求、也能满足一定的办公需求的平板/笔记本电脑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消费者对显示器面板的要求也将继续提升,高分辨率、高刷新率以及高画质成为了消费者追捧的产品特性。AMOLED凭借其优势在平板/笔记本电脑应用领域的渗透率也开始逐渐提升。
车载显示方面,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车载显示应用场景不断创新。随着人车交互、车内娱乐等需求不断提升,这些功能上的转变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车载屏幕的应用,因此大屏化和多屏化开始成为新能源汽车的标配,AMOLED面板具有耗电低和超轻薄、异形等优势,在车载显示中可以为驾驶者提供更好的安全性视觉方案,其不易碎的特性还能提高车辆可靠性,有望成为未来车载显示的主流。
报告期内,公司第4.5代AMOLED生产线基于经济切割有效性最大化考虑,主要生产智能穿戴产品和智能手机类显示面板产品,第6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持续释放,良率、稼动率快速提升,主要生产智能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车载显示面板产品,为一线品牌客户提供更高效的交付能力。
“十三五”时期是中国新型显示产业快速发展的五年,面板生产线建设达到高峰,我国AMOLED产能位居全球第二。 “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新型显示产业将加快产业链结构优化升级,重塑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在政府政策大力扶持的背景下,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产能优势、技术创新优势等,提升企业价值和竞争力,在保持中小尺寸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的市场优势之外,持续扩大在中大尺寸下游应用领域的市场份额。
目前市场上已开始出现Mini LED和Micro-LED等多种新型技术路径,Micro-LED具有自发光效率高、功耗低的优势,同时具备高分辨率、高亮度、高对比度等优势,但目前由于其巨量转移等技术尚未攻克,在量产技术方面尚不成熟;Mini LED作为TFT LCD背光源的升级技术,屏幕具有较高色域、较高对比度、较高动态范围特点,但是在厚度设计上仍有局限,外观形态难以实现柔性显示,且成本较高,故大规模量产案例不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2,054.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69%,其中,公司实现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收入398,724.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36%;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毛利率-13.05%,较上年同期改善6.98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410.72万元,上年同期为-17,885.36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4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雯英,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辉光电”或“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济川药业(600566)、普莱柯(603566)、三友医疗(688085)、惠泰医疗(688617)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凌亦超,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和辉光电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三友医疗(688085)、易明医药(002826)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家虎,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和辉光电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立霸股份(603519)、锦和商业(603682)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立信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审核费用为20万元,合计80万元。
2022年度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财务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2年度财务审计的报酬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续聘的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允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拟续聘的立信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聘用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公司拟续聘的立信为公司出具的以前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在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续聘立信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质量。董事会审议本次议案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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