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公司于2021年末对公司的应收账款、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账款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后,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以下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根据上述标准,2021年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减值损失802.80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01.16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22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8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02.80万元,上述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于2021年4月26日一致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提名情况如下(简历附后):
(一)经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凯先生、冯云彪先生、孟曦东先生、王利民先生、焦若雷先生和施雨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经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白玉芳女士(会计专业人员)、李湛先生和秦松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董事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凯先生、冯云彪先生、孟曦东先生、王利民先生、焦若雷先生施雨桐女士的提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候选人李凯先生、冯云彪先生、孟曦东先生、王利民先生、焦若雷先生施雨桐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所应具备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候选人白玉芳女士、李湛先生、秦松疆先生,其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李湛先生和秦松疆先生尚未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湛先生和秦松疆先生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李凯先生简历
李凯先生,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5月至2006年6月,任上海网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06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上海帝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副总裁;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在北京博睿宏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睿有限”)任职,负责博睿有限的日常经营并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2015年6月至2016年2月,担任博睿有限执行董事;2016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66,270股,通过北京佳合兴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3,700股,李凯先生的配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62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94,591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09%。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冯云彪先生系李凯先生姐姐的配偶;李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冯云彪先生简历
冯云彪先生,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3年11月至1997年12月,任北京华堂高桥食品有限公司销售部副经理;1997年12月至2002年6月,自由职业;2002年6月至2014年10月,任北京云健泰兴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15年6月,在博睿有限任职,负责博睿有限日常经营管理;2015年6月至2016年2月,任博睿有限经理;2016年2月至2021年8月26日任博睿数据董事、总经理;2021年8月27日至今担任博睿数据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云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64,300股,通过北京元亨利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31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98,61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凯先生系冯云彪先生配偶的弟弟;冯云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孟曦东先生简历
孟曦东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8月至2000年3月,任中国航空第303研究所软件工程师;2000年3月至2008年1月,任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总监;2008年2月至2016年2月,任博睿有限首席技术官;自2016年2月至今,任博睿数据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曦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06,610股,通过北京元亨利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3,13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89,74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6%。孟曦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王利民先生简历
王利民先生,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98年9月至2010年6月,任上海和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0年9月至2016年2月,任博睿有限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兼任上海贝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历任上海贝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博睿数据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及华东区销售负责人,现任博睿数据董事兼运营商事业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利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64,100股,通过北京佳合兴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6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69,7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9%。王利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 焦若雷先生简历
焦若雷先生,198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3年至2005年9月,任北京沙驼石化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经理;2005年10月至2007年9月,任北京立信科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07年10月至2009年9月,任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市场营销部总监;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任上海帝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大客户经理;2010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博睿有限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历任博睿数据华北区销售负责人、华南区销售负责人,现任博睿数据董事兼生态事业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焦若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76,410股,通过北京佳合兴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8,25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14,66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4%。焦若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 施雨桐女士简历
施雨桐女士,199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6年10月至今任职于上海金浦欣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雨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施雨桐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白玉芳女士简历
白玉芳女士,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1998年12月至今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管理会计系党支部组织委员,校院两级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目前兼任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职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会员、多次受邀参与“四大”入职人员的专业培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玉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白玉芳女士已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 李湛先生简历
李湛先生,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4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2019年1月至2022年2月,任北京雪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目前担任上海市青年科技人才协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湛先生尚未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湛先生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 秦松疆先生简历
秦松疆先生,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8月至2004年7月,任中科院计算所工程师;2004年8月至2022年4月任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2015年4月至今担任优选创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松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秦松疆先生尚未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秦松疆先生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2-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957,543.2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681,513.85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稳定经营和资金需求考虑,为了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2-024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鸿基大厦6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16日 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1年5月16日 17:00 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鸿基大厦6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5月16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如遇疫情防控等客观原因,需要调整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日期、时间或现场会议举办地点的,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适用规则另行通知。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鸿基大厦4层
邮编:100027
电话:010-65519466
传真:010-64640974
联系人:梁缤予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 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健康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健康主持,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监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2021年度认真履行了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监督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全年度的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一致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复发的通知》和《关于强化持续监管,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通过对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及相关方面的检查与核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预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独立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公司独立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60.86元/股调整为60.6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它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同时,公司还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了独立审计。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总体得到持续有效运行。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一致同意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侯健康先生、种姗女士均符合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资格,同意前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关于提名侯健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关于提名种姗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十六)《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监事会部分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故提请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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