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0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 227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16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8.00元。截至2019年12月1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20,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8,190,736.66元,募集资金净额752,609,263.34 元。
截止2019年12月1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70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72,270,254.92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97,762,477.27元;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3,958,162.14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8,312,092.78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2,568,353.35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存放各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和2020年4月30日前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协议的范本一致,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及保本理财项目均按照《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要求执行;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20%(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2,270,254.92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承诺项目572,270,254.92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97,762,477.27元。募集资金期末账户余额共计202,568,353.35元,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
(1)“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原实施主体湖北锐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锐明”)变更为湖北锐明和东莞市锐明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锐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变更为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东莞市清溪镇力合双清创新基地和东莞市清溪镇青湖工业园富士工业城;
(2)“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深圳市信瑞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瑞检测”)、重庆锐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锐明”)以及四川锐明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锐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二道2号深圳软件园3栋 5楼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南山智园、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众创产业园 B53 栋、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路 166 号火炬大厦2 号楼、成都天府新区天府新经济产业园 D 区;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四川锐明。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2、2021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6月延期至2021年12月。
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3、2021年1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6月。
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人民币 9,125.52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650.73 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 9,776.25 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及发行费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出具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3244号)。募集资金置换已于 2020 年 6 月 5日完成全部置换。
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四)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 2021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 4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总额202,568,353.35元均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期末余额为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以人工智能及视频技术为核心的商用车安全及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利用人工智能、高清视频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大力发展交通安全及行业信息化产品及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商用车安全运营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围绕以用户为中心的经营策略,持续打造符合各种商用车辆安全运营及提高信息化管理能力的行业产品和解决方案。
2、主要产品及用途
1)货运安全解决方案
货物的顺畅流通是现代交通与国民经济的命脉,而道路上随处可见的货物运输车却历来存在着司机驾驶习惯不良、盲区事故频出、行业安全管理不力等顽固的安全隐患,道路交通安全任重而道远。此外,在货运行业,货品运输过程中的损耗、丢失、调换等问题也时有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由智能视频终端系统、驾驶员行为监测系统、高级辅助驾驶系统、盲区行人监测系统、安全驾驶舱监测系统、防偷油系统和防货物丢失损坏系统等组成的货运主动安全解决方案。21年上半年,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广东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省内重型货车(用于公路营运的半挂牵引车以及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含驾驶员合规、驾驶员行为监测、盲区行人监测和高级辅助驾驶等功能模块),公司开发的货运解决方案被大批量应用在该类项目上。
报告期内,针对海外货运场景和保险出资的“风险共担、成果共享”场景,公司开发的货运小型化智能视频产品和视频云平台,获得了海外用户的普遍认可,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已批量应用到全球多个头部物流公司的安全运营项目中,帮助运营车队在减损、降赔等方面取得了比较显著的作用。如公司提供的以型号C6D为主的危化品运输安全解决方案,守护Linde Gaz车队的行车安全,自2020年6月车队运行至今,创下了2200万公里0事故的记录(数据来源于Linde Gaz)。
2)公交安全及数字化解决方案
公交作为能够缓解交通压力、减少交通事故、改善交通环境、降低环境污染的重要出行方式,在城市交通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如何利用新一代的智能和数字化技术手段提高运营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公共安全,是当前公交行业发展的全新挑战。
公司从2006年起进入公交领域,经过15年的深耕细作,目前已形成了完整的公交产品和解决方案体系。针对公交行业,公司提供一整套由车载监控终端系统、安全驾驶舱智能监测系统、驾驶员行为监测系统、高级驾驶辅助系统、斑马线行人礼让系统、盲区行人监测系统、反恐抓拍系统、公交客流统计平台组成的智能化公交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发展了双目ADAS(远视野防追尾,近视野防撞人),升级了司机智能安全驾驶舱产品,开发出了司机平稳驾驶行为分析系统等产品。建立了反恐抓拍、一键报警的公共安全解决方案。实现了车载终端超大容量存储、高清化和多通道智能网联的迭代升级。特别的是,针对公交车的客流人数统计和客流出行量统计(Origin Destination),应用TOF和智能视频AI技术,分别开发了两套高精度专用技术设备,以帮助公交公司确定公交线网上的乘客分布规律,为公交线网优化提供数据,也可以确定各线路的乘客平均乘距及乘客平均乘行时间,建立居民出行量与车流量之间的换算关系。通过客流出行调查获得的数据,是进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与评价的基础数据,精准的客流出行数据可以提升线网优化能力。
公司的公交解决方案,被大量应用在如北京公交、深圳巴士集团、太原公交、新加坡公交等国内外公交行业,嵌入到用户的生产系统中,帮助用户打造安全预防、协同运输、精准服务的数字化能力,实现业务管理精益化、客户服务精准化和数字业态创新化,在安全、营运、服务和成本管控等方面均取得明显提升。报告期内,据深圳巴士集团年报中显示,无一起严重交通事故发生。
3)出租安全及数字化解决方案
出租车由于其便利性、快捷性和舒适性,已经成为颇受大众青睐的出行方式。随着出租车数量的激增,安全问题、运营管理问题也成为行业痛点。因疲劳驾驶、超速、司机不良驾驶习惯等导致的重大安全问题事故屡屡发生;司机代班、计价作弊等违规行为难以根治;行业监管难,海量数据没有物尽其用。为根治行业顽疾,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增加司乘体验,公司出租解决方案行业应运而生。
公司的出租安全解决方案,以行业需求为核心,以人工智能技术和大数据技术辅助,打造一套集行业应用与风险管理于一体的智能行业解决方案,实现运营监管、安全监控相结合的闭环管理系统,用科学、高效的方式实现安全、便捷、高效的司乘体验。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发展了基于盲区行人识别的出租车辅助刹车系统(AEB),利用摄像机和雷达检测行人,帮助驾驶员时刻关注路面情况,在遇到事故隐患时,联动车辆制动系统,在关键时刻会帮助司机自动实现“紧急制动刹车”;深化应用了疫情防控系统,具备司机实名登记系统、司机乘客不佩戴口罩智能识别和司机/乘客出行追溯等功能,实现对出租车信息化疫情防控的闭环管理,受控人员的精准流调,为全国战疫提供助力;推广应用了巡游车聚合派单系统,可同时针对各互联网叫车软件进行接单,增加乘客、司机双方的叫车、接单途径,为乘客、司机提供多样化便捷服务。
助力国内多个出行企业的生态布局,为其开发了多套嵌入式出租安全及数字化中控屏幕产品,帮助车厂客户缩短了出行产品的上市时间,和政府监管高效无缝对接,中控一体化的出行结算和安全服务产品,极大的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服务形象。
4)校车安全解决方案
学生乘坐校车过程中,最大的安全隐患,就是来自于校车停车学生下车后,此时学生与校车侧后方来车均处于盲区范围,往往危及着学生的生命安全。
公司校车安全智能化解决方案,由车外的智能化终端套件、声光提醒装置以及视频服务云平台组成。解决方案中的智能化终端,对校车停车后的左后方所有车道进行实时检测,通过人工智能技术,一旦发现有车辆通过,会及时的通过声光提醒,提醒周围学生,同时也会通过声光警告,提醒后方车辆停车,从而保护学生安全。
报告期内,公司校车安全智能化解决方案,额外对接了部分国家地区的执法系统,不仅能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及时提醒车旁学生,同时还可以对此违章车辆的违章行为进行完整记录,配合视频云平台,对违章车辆和违章行为进行有效监控和识别并形成有效证据链,为违规车辆处罚带来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该解决方案充分利用AI技术,一方面通过实时提醒保护学生安全,另一方面作为违章处罚手段,加大社会影响,增强司机安全意识,最终以达到降低事故率和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为目的。此项解决方案,对保障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对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渣土车安全及数字化解决方案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行业也步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相伴而产生的建筑垃圾日益增多,而运载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对城市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因疲劳驾驶、超速、超载及盲区疏忽等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屡屡发生;无证运输、偏离线路等违规行为难以根治;偷倒、乱倒、抛洒滴漏等乱象,严重威胁城市道路环境卫生。
公司渣土解决方案应行业痛点而生,聚焦工程运输车辆“两点一线”运输全过程,构建智能终端与监管平台结合的闭环管理系统,力求在使用场景运用大数据、深度学习等先进技术,为安全、高效、绿色的城市建设保驾护航。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发展了270°车前盲区起步检测系统,区分靠近车辆右侧以及车前近距离的行人,当识别到行人距离车辆过近时进行报警提醒,分别提醒车内驾驶员和车外行人,解决因车辆起步以及车辆右转弯带来的安全问题,有效预防和降低车辆转弯变道、停车起步引起的行车碰撞行人事故发生。
围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等六个100%治理的要求,公司开发了全套工地场站出场清洗监管系统。在易造成城市道路污染的场地出入口安装智能摄像机,有效识别车辆牌照信息、车身洁净情况(特别是轮胎带污泥)、以及车箱密闭情况。当车辆未冲洗洁净或车箱盖密闭不严,则通过信息提示屏提醒违规行为并要求立刻纠正,避免车辆带泥上路污染城市环境、货箱密闭不严出场等导致沿路抛洒,还可以根据采集的车牌信息,限制无资质运输车辆进入场地。
6)其他产品
安全政策的高压催生了商用车前装安全法规件的普及,公司进入了国内卡车、客车的多家合格供应商目录,相关产品实现了规模化列装,为安全域产品和智能座舱域控制器产品的列装使用垫定了良好的用户基础。
随着垃圾分类业务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开始推广,垃圾分类投放、垃圾分类收运都需要信息化手段进行有效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打造了AI智能识别、录像录音、语音提醒、定位、4G、WIFI等一体的智能控制主机, 内置边缘计算AI智能分析处理芯片,具备多种分析场景能力,可实现人形动态识别、语音播放、自动称重、报警联动的中央监控、远程管理及实时视频分析,能帮助社区实现垃圾分类投放、收运的精细化管理,最终达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
中国铁路和城轨交通持续保持快速发展趋势,随着运营规模的增长,运营安全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因此,规范司机驾驶行为,辅助司机智能驾驶在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的未来发展中显得尤为重要。目前的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仍然是事后取证模式,普遍采用人工转储车载监控视频至本地,再由人工进行筛选和分析视频,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公司的轨道交通解决方案提供由司机手势识别系统、车载设备检测系统、司机行为检测系统、前方路况监测系统、车载主机构成的一站式解决方案,能够做到对危险驾驶行为进行事前预防和事中提醒,为轨道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也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对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0)。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基于公司战略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使公司各业务板块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
独立董事任笛女士(已任期届满)、涂成洲先生(已任期届满)、孙本源先生(已任期届满)、金振朝先生、向怀坤先生、刘志永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31,363,352.87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90,099,517.47元。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以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人民币90,099,517.47元为基准,扣除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009,951.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48,177,436.73元,减去本年度派发2020年度股利人民币86,550,000.0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42,717,002.45元。
董事会决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决议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企业经营发展的实际,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和《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与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结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职责及同行业相关人员薪酬水平,拟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职责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5万元/年(税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联方董事望西淀先生、孙英女士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刘文涛先生因个人及工作变动原因提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名刘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增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孙英女士、刘红茂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2)。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以下制度进行了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董监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制度》(新增)。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述相关制度。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1)。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鉴证报告;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00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需回避表决的股东,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B1栋16楼报告厅。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12、13、14、15、16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5、6、7、9、10、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9:00-11:30及14:00-16:0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5月18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nfomax@streamax.com)。
3、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B1栋16楼报告厅。
4、现场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 扫描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755-86968976,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的,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infomax@streamax.com,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丹
电话:0755-33605007 电子邮箱:infomax@streamax.com
6、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0
2、投票简称:锐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公司)在该次会议上的全部权利。本人(本公司)对如下全部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1、投票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2022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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