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10:30在公司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波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波女士主持,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监事会本报告期的工作情况。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9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包含公司资产、收入、利润等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021年年度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本文简称“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2021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专项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关于审议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年度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本文简称“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 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九)《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结合公司计划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以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年度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本文简称“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报备文件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3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72号)核准,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合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8.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2,250,000.00元,累计发生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合计87,041,585.11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208,414.8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9BJGX0462号《验资报告》。后因发行费用发票的尾差,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增加0.02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865,208,414.87元。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1,294,506.1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7,373,280.32元。其中: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累计使用117,800.00元;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累计使用74,021,004.13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使用10,131,404.65元;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253,103,071.54元,该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做注销处理。

  (2)截至2021年末,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34,932,776.21元,其中:本年取得投资收益11,283,332.00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8,786,224.94元,其中:本年收到利息收入6,373,602.36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790.62元,其中:本年支付手续费170.22元。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337,373,280.32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71,553,345.08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181,553,345.08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下表中募集资金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专户1、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3050186685109688011,存储募集资金250,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2021年改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

  专户2、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3101013100109455,存储募集资金135,616,6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专户3、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9550888888868801156,存储募集资金230,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专户4、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51903399110103,存储募集资金120,000,000.00元(其中包含未支付的发行费12,748,377.58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账户已于2020年12月9日注销。

  专户5、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5010078801200002089,存储募集资金142,340,192.45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账户已于2021年11月05日注销。

  专户6、根据“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资金需求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睿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睿光”)于2019年8月28日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9550880215810700180,该专户仅用于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惠州睿光于2019年9月6日与本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19年9月7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专户7、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之间合作,同意把2021年10月19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支行新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账号为65120078801200000414,截止2021年10月20日,上述账户的余额为0.00万元。用于存放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专户8、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之间合作,同意把2020年2月17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图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账号为3500010119200018560,截止2021年10月 20 日,上述账户的余额为 0.00万元。用于存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图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37,373,280.32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71,553,345.08元,其中181,553,345.08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的投资产品及收益凭证390,000,000.00元。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0年8月10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宣化街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承诺该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对于该账户的开立与使用,公司已于2020年8月12日在《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中进行了详细说明。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80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余额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华泰证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资金余额如下:

  

  综上,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合计390,000,000.0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康为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学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超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康为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学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康为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学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超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