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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议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负责公司审计工作时,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允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基于募投项目“高速信号传输线(4K/8K/32G)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实施情况所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加快“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建设完成,满足公司新厂房基建建设和产能扩充的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的建设期,是根据募投项目现阶段的建设实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佛山市顺德区禾惠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禾惠电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禾惠电子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础上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不存在对禾惠电子的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预期的累计金额:无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禾惠电子业务发展需要,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尔科技”)全资子公司禾惠电子将通过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银行的要求,需公司为该项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将为禾惠电子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禾惠电子与银行签订的具体业务协议为准。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禾惠电子基本信息

  

  (二)禾惠电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注:禾惠电子2021年财务数据经审计机构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审计,2022年 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无

  (四)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禾惠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交易情况: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为禾惠电子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核定的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签署有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担保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稳定,有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进行的,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对子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促进子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80人。

  3、业务规模

  中审众环2020年度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9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金和职业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韩振平,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兵,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丹,201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成为中审众环执业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韩振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兵、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丹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年度财务报表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审计费用系按照中审众环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以及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及收入规模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的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及项目成员简历等资料,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执业规范,能遵循独立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负责公司审计工作时,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允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三十五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应当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

  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授权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本次授权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对象、具体认购方法、认购比例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所属行业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签署与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一切合同、协议或文件等,并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3、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5、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9、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0、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及其他手续及工作;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 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 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 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按照财政部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主要内容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 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示,会对公司的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有影响,对于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内容。

  (二) 监事会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2,537,159.4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148,5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284,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89%。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公司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现状、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现将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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