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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接D399版)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5)主要办公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6)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54人

  (8)注册会计师人数:12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6人

  (9)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360.55万元,全部系审计业务收入,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3,317.81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42家上市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4,421.5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四川华信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四川华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

  (2)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敏,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7年5月,1994年加入四川华信,并于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映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3年5月,自1997年8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等。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4年7月,自2012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辉,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7年,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项目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本期审计费:人民币93.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8.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5.00万元(含税)。以上费用系按照四川华信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量和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级别收费标准确定,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四川华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1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四川华信在执业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四川华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出具了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业务经验丰富且在执业过程中,能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谨慎执业。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提议;

  (三)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2-1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有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2021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76,614.52元。

  (二)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对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违约损失经验,结合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为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分析前瞻性信息的变动,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公司2021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5,298,564.86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299,811.50元,计提坏账准备合计72,598,376.36元。

  (三)单项重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中嘉悦汇项目应收工程款金额为441,778,831.59元,坏账准备余额为79,911,536.18元,账面价值为361,867,295.41元。

  2、2021年度,按照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嘉悦汇项目应收工程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56,023,347.74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比例为32.36%。

  3、嘉悦汇项目因建设单位未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公司已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判决建设单位向公司支付该项目已完工程的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并且确认公司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截止目前,该案件已完成财产保全,仲裁尚在审理过程中(公告详见2020年9月17日、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26日、2021年8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

  公司2021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3,774,990.88元,相应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73,774,990.88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董事会对计提资产减值的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执行,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承接关联方零星应急工程施工项目及接受关联方保函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500万元,截止披露日已发生513.56万元。公司2021年同类别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约2,461.22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该次会议决议公告)。

  因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任正先生、李小波先生、冯东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因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股东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成都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公司前期累计已发生但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关联交易事项详见2021年9月23日、2021年9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三岔二期人才公寓项目(展示中心及样板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大源地下空间维修工程施工项目代建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暨关联事项的公告》。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1: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公司全资孙公司四川怀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归建设)、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国际空港新城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园林)承接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零星应急工程施工项目,仅为预计,以实际发生为准。

  注2: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公司全资孙公司怀归建设、公司控股子公司空港园林的施工项目接受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保函服务,仅为预计,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高投集团

  1、基本情况: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高投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高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长期以来,高投集团经营规模较大、信用状况良好,具备支付能力和履约能力。

  (二)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担保)

  1、基本情况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高投担保是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高投担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倍特建安、怀归建设、空港园林承接关联方高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零星应急工程建设项目。

  2、倍特建安、怀归建设、空港园林接受关联方高投担保提供的保函服务。该交易能有效减少占用公司银行授信额度,且相关费用将不会高于银行同类业务收取的服务费,参考市场同类业务平均收费水平。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允的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依据行业平均水平并结合业务具体情况、交易对方资信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不会产生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协议有待于交易实际发生时,公司将与合同相关方协商签订。 协议的签署、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生效条件等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具有持续性。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出具了一致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就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所需,遵循一般商业条款,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审议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之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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