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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接D303版)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同期下降38.32%,主要是因为一季度人员及研发投入增加。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同期下降44.16%,主要是因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下降42.84%,主要是因为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流出较同期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为继续深化自主经营管理,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加速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1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海洋王公消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海洋王冶金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海洋王石化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投资设立公消照明公司、冶金照明公司、石化照明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1日、2022年1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为照明工程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照明工程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1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继续为照明工程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1日、2022年1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聘任公司副总裁及副总裁辞职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经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聘任李文兵先生、邱良杰先生、成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3月18日,董事会收到副总裁李文兵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的申请,辞任副总裁职务后,李文兵先生仍在公司继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1)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4月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7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1398.00万份,预留302.00万份,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31元/份。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2日、2022年4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28人调整为227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由1700.00万股调整为1682.00万股,预留授予302.00万股不变,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4月7日。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长效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为了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4月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2024年长效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2024年长效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2022年-2024年长效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拟以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作为考核指标,实行超额累进计提各期激励奖金,激励基金将在参与人之间进行分配。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2日、2022年4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志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礼来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志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礼来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2-03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公司202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周明杰先生、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陈艳女士、独立董事黄印强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及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2-04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6日,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 15,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产品,投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能保障本金安全的产品,包括能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能保障本金安全的投资产品,不包括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该事项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055号文核准,海洋王公开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8.88元/股,其中,网下发行500万股,网上发行4,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804.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4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06月11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3,032,25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89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顾问费及承销费 1,428.30万元的余额 12,137.70万元已存入公司开设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募集资金净额39,804.16万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4] 011211号《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置换金额为23,365.99万元。以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净额12,137.70万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0]020774 号),置换金额为276.46万元。以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3,122,020.93元。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15,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募集资金拟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能保障本金安全的产品,包括能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能保障本金安全的投资产品,不包括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

  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现金管理产品,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现金管理规划。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的资金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15,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15,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海洋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海洋王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资金安全和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同意海洋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关于海洋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2-04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6日,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产品,投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能保障本金安全的产品,包括能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能保障本金安全的投资产品,不包括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该事项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品种和期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现金管理产品,包括能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能保障本金安全的投资产品,不包括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短期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

  4、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6、公司拟购买的短期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证券、保险等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授权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能保障本金安全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持续跟踪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本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高的能保障本金安全的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能保障本金安全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28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2-04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完成收购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之辉”)51%的股权,公司就明之辉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朱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549 号),并于2020年4月13日完成标的资产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之辉”或“标的公司”)51%股权过户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明之辉51%股权。

  2021年9月7日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变更及章程的备案已经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朱恺、童莉、深圳市莱盟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中有关条款,明之辉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拟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金额孰低进行承诺,分别为 6,100 万元、6,400 万元、6,500 万元,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为 19,000 万元。业绩承诺期的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当年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明之辉承诺净利润数与实际净利润数的差额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L00555号),2021年度明之辉实现的净利润为6,228.5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231.05万元。

  单位:万元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3、招商证券关于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核查意见

  4、招商证券关于海洋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21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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