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22年初,国际国内环境变化超预期,俄乌军事冲突导致国际能源价格冲高,大宗原材料价格高位震荡,国内新冠疫情散发,生产生活秩序不时受到干扰,消费景气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将继续围绕“实现有质量的增长、成为全球知名、最具竞争力的小家电企业”的战略目标展开各项经营工作,持续专注于主业,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2022年一季度总体销售收入实现了较平稳的增长。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2,327.08万元,较2021年同期下降1.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02.80万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4.60%;基本每股收益为0.2184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4.25%。公司始终专注于主业,2022年第一季度总体销售收入实现了较平稳的增长,营业收入实现364,202.38万元,同比增长13.46%,其中国外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17%;国内收入同比增长约3%。2022年一季度,公司销售费用9,701.60万元,同比下降9.74%;管理费用16,941.21万元,同比下降8.82%;研发费用10,792.85万元,同比上升29.87%;财务费用804.92万元,同比上升451.72%,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上升较多的主要原因是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损失增加。公司期间费用总体控制较好。
2022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796.74万元,较2021年同期下降104.21%,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 截至2022年3月31日收市后,公司股东总户数(未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为29,254户,股东总户数(合并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为30,756户。
2 报告期内,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未减持公司股份。截止2022年3月31日收市后,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出借公司股份918,0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号)。
3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1,39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8%,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列示。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郭建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演彪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秋香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郭建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演彪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秋香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2)023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
及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1年度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 盈余公积的提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盈余公积累计余额 469,458,725.66元,占公司注册资本826,727,780元的 56.7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从2021年度开始不再计提盈余公积,以后根据具体情况再恢复计提。
2、 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13,945,817.3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80,939,187.32元,减去2021年派发2020年度现金红利496,036,668.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598,848,336.63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826,727,78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11,394,800股数之后的股本815,332,98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163,066,59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最新总股本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394,800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49,979,368.92元(不含交易费用),纳入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 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认真审查,我们认为该预案是在2021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使用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通过认真审阅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预案是在2021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现状、未来规划等情况,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2)019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融资需求,公司拟对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相应担保,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对子公司龙图企业有限公司(DRAGON WILL ENTERPRISE LIMITED,以下简称“龙图企业”)、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东菱”)、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智慧”)、佛山市顺德区凯恒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恒电机”)、佛山市顺德区庆菱压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菱压铸”)、广东威林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林股份”)的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远期外汇等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1:已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注2:龙图企业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
上述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担保期限以公司实际签署担保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以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龙图企业有限公司(DRAGON WILL ENTERPRISE LIMITED)
成立日期:2008年1月4日 ;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赫德道2 号金麒商业中心2 楼;
法定代表人:郭建刚;
注册资本:1万元(港币);
主要经营业务: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龙图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公司名称: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3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扬子东路1777号;
法定代表人:刘志峰;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家用电器及零配件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家用电器模具设计、制造及销售;家用电器产品及零配件认证测试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滁州东菱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3、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7月15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26号(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周荣生;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生产经营家用电器产品及电子产品,水处理设备,机械设备,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动力电池(用于家电产品、数码产品,移动电源),模具、电机、电路板零配件、塑料制品(国家限制、禁止类除外)、工程塑料、精密压铸件;从事家用电器产品及电子产品的产品设计、模具设计、嵌入式软件设计、认证测试服务(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经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东菱智慧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4、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凯恒电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4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冲鹤村委会富安工业区25-2-3;
法定代表人:梁锦全;
注册资本:1,428.57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生产经营各种类型电机、电机配件、电器、电器零配件,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7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凯恒电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5、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庆菱压铸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众裕路55号;
法定代表人:卢桐杰;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货物进出口(不含烟草及其制品);技术进出口;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有色金属铸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庆菱压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6、公司名称:广东威林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7月15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龙升南路2号;
法定代表人:葛嘉宝;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研究、生产、销售:高性能改性塑料、塑料制品、模具;经营和代理上述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92%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威林股份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 担保主要内容
注1:龙图企业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
具体担保协议以与银行实际签署为准,不得超过批准额度。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上述被担保对象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主要对控股子公司凯恒电机、威林股份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远期外汇等业务)提供担保,目前凯恒电机、威林股份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控股子公司凯恒电机、威林股份的其他少数股东以其持有凯恒电机或威林股份的股份提供反担保。
除控股子公司凯恒电机、威林股份之外,其余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其余被担保方本次担保事宜未采取反担保措施。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上述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上述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议案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3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2021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7.3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签署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67,35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07%。
公司及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八、 备查文件
1、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2)027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说明会召开方式及时间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1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YPERLINK “http://rs.p5w.net“ http://rs.p5w.net 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公司参会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郭建刚先生,总裁曾展晖先生,董事会秘书陈景山先生,财务总监蒋演彪先生,独立董事谭有超先生,保荐代表人袁炜先生。
三、投资者互动
说明会分为业绩介绍和问答环节。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2年 5月12日15:00 前访问 HYPERLINK “http://ir.p5w.net/zj/“ http://ir.p5w.net/zj/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移动端,扫码即可跳转)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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