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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6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瑞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分析”、 “第四节、公司治理”及 “第五节重要事项”的部分内容。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李成先生、陈友梅先生、吴锦凤女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承诺,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披露日前最新盘后总股本432,308,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9,385,392.8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因素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孙瑞鸿先生、孙孟慧女士、卓建荣先生、孙柏豪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中“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相关内容。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的薪酬情况,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1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各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该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该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95号鸿展大厦2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提案:

  

  以上第7、8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通过。

  以上第4-9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或护照、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 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95号鸿展大厦2楼大会议室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3107822

  传    真:0592-3130335

  联 系 人:刘嘉灵

  5.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6。

  2、投票简称:欣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1、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000股。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修订发表了意见。

  3、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或不良反馈。2021年2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2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42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500.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5月24日。

  7、2021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4.86元/股调整为4.46元/股,同意公司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

  8、2021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3月10日完成。

  9、2021年11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13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76.028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月4日。

  11、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12、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退休、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以及身故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涉及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1%,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439%。

  2、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46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注:根据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将对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截止公告披露日,前述回购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前述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情况以最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

  经审阅,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监事会

  经核查,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律师的意见

  公司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法定程序以及股份注销登记等程序;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事由、股份数量和回购价格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仍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履行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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