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以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2年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总额205,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为一年,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70,500万元。公司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929.8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以及规范公司的担保事项,便于公司管理,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行年度担保额度,结合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同意:
2022年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总额205,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为一年,各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各控股子公司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合计金额为206,300万元(含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全资孙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800万),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5,283.67万元)的152.49%,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432,556.79万元)的47.69%。其中,截止目前,近十二月累计对外担保为206,300万元,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5,283.67万元)的152.49%,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432,556.79万元)的47.69%。公司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929.8万元,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5,283.67万元)的5.12%,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432,556.79万元)的1.60%。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具体额度为: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锐显
1、公司名称: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98896235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6楼四区(仅限办公)
5、法定代表人:王盛
6、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9日
7、注册资本: 26,9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多媒体通信与数码影像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以及上述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生产(生产场地执照另办)。
9、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9,127.67万元、负债总额62,219.37万元、净资产56,908.30万元,资产负债率52.23%;营业收入174,990.44万元,净利润-2,925.23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二)新东网
1、名称: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31877519Y
3、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A区26号楼
4、法定代表人:庄新
5、注册资本: 45,55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1年10月30日
7、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5,815.90万元、负债总额 19,774.52万元、净资产46,041.38万元,资产负债率30.05%;营业收入18,306.01万元,净利润-3,449.82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达华保理
1、公司名称:厦门达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8JD12P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3单元A之九
5、法定代表人:上官步燕
6、成立日期:2016年05月25日
7、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从事商业保理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其他未列明的专业咨询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
9、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385.11万元、负债总额5,771.56万元、净资产2,613.55万元,资产负债率68.83%;营业收入405.59万元,净利润 -1,821.84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四)厦门欣达华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厦门欣达华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2Y5YWN3D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7号1002室D单元
5、法定代表人:上官毅霖
6、成立日期:2017年04月18日
7、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五金零售;其他未列明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其他未列明散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五金产品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建材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灯具零售;家具零售;涂料零售;木质装饰材料零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其他室内装饰材料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黄金现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珠宝首饰零售;投资管理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文化、艺术活动策划;软件开发;动画、漫画设计、制作;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专业化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棉、麻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农牧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肉、禽、蛋批发;珠宝首饰批发;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
9、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945.54万元、负债总额2,010.54万元、净资产2,935.00万元,资产负债率40.65%;营业收入 79.85 万元,净利润-2.22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达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五)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MA32YLCG46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5、法定代表人:王中民
6、成立日期:2019年06月21日
7、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第二类卫星通信业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基础软件开发;支撑软件开发;其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零售;产品销售代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硬件销售;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3,856.46万元、负债总额57,361.38万元、净资产6,495.08万元,资产负债率89.83%;营业收入4,564.97万元,净利润-2,519.17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六)福建达华智显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福建达华智显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82MA33QHKK48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壶江路2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5号研发楼
5、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6、成立日期:2020年04月14日
7、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视机制造;超导材料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467.23万元、负债总额3,210.61万元、净资产256.62万元,资产负债率92.60%;营业收入594.35万元,净利润-230.07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福州鼓楼三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10%。
(七)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3KY6Q8E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三层
5、法定代表人:曾忠诚
6、成立日期:2020年03月04日
7、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互联网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7,910.88万元、负债总额27,207.40万元、净资产703.48万元,资产负债率97.48%;营业收入15,913.54万元,净利润-95.83万元。
10、股权结构: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八)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8TDRTH63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研发楼三期4号楼
5、法定代表人:陈融圣
6、成立日期:2021年06月16日
7、注册资本: 140,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2,722.16万元、负债总额99.84万元、净资产92,622.32万元,资产负债率0.11%;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35.48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51%股权,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5%股权,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4%股权。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在上述经批准担保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择优与相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家或一家以上)签订相关融资合同文件,或经过公司同意的其他担保方式。
3、公司将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的实际需要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合同,但签订担保合同的总额不得超过批准的担保额度,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文件为准。
3、本次担保为年度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在每年在额度范围内使用。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核查,认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贷款、收款等,此次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合计金额为206,300万元(含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全资孙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800万),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5,283.67万元)的152.49%,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432,556.79万元)的47.69%。其中,截止目前,近十二月累计对外担保为206,300万元,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5,283.67万元)的152.49%,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432,556.79万元)的47.69%。公司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929.8万元,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5,283.67万元)的5.12%,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432,556.79万元)的1.60%。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厦门达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华商业保理”)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
公司全资孙公司厦门欣达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达华贸易”)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达华商业保理向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申请总额人民币8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为一年,全资子公司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向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申请贷款,相关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合计金额为206,300万元(含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205,500万元),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5,283.67万元)的152.49%,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432,556.79万元)的47.69%。其中,截止目前,近十二月累计对外担保为206,300万元,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5,283.67万元)的152.49%,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432,556.79万元)的47.69%。公司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929.8万元,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5,283.67万元)的5.12%,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432,556.79万元)的1.60%。
因此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达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8JD12P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3单元A之九
5、法定代表人:上官步燕
6、成立日期:2016年05月25日
7、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从事商业保理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其他未列明的专业咨询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
9、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385.11万元、负债总额5,771.56万元、净资产2,613.55万元,资产负债率68.83%;营业收入405.59万元,净利润 -1,821.84万元。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华商业保理在上述经批准担保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择优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签订相关融资合同文件。
2、全资子公司达华商业保理将根据实际需要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签订担保合同,但签订担保合同的总额不得超过批准的担保额度,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文件为准。
3、本次担保为年度担保,全资子公司达华商业保理在期限内在额度范围内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经过认真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贷款、收款等,此次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合计金额为206,300万元(含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205,500万元),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5,283.67万元)的152.49%,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432,556.79万元)的47.69%。其中,截止目前,近十二月累计对外担保为206,300万元,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5,283.67万元)的152.49%,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432,556.79万元)的47.69%。公司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929.8万元,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5,283.67万元)的5.12%,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432,556.79万元)的1.60%。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及经营的正常运作,促使相关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且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存在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6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21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融圣先生、独立董事岑赫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张高利先生、财务总监王景雨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414,938,952.71元,实收股本总额1,147,094,53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原因
1、公司优化产业配置,关停并转战略转型前的老旧产业以及类金融资产,在整合处置资产过程中形成一定的损耗。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商誉及其他资产计提减值。
3、以前年度投资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造成相应的影响。
4、以前年度公司融资规模大,且融资结构不合理,导致财务费用支出较大。
5、因国际经济环境问题,芯片、面板及上游材料产能稀缺,且核心配件供应失衡导致交货及时率降低,对公司的生产、收入和利润产生严重影响。
6、公司聚焦“一网一屏”战略,持续研发投入和市场拓展投入,暂时影响了利润。
三、 采取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意识,加强合同风险管理、客户信用管理、账期管理等风控重点工作,通过架构调整及资源整合优化等方式实现公司降本增效。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过程控制,努力改善公司现金流,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公司内控体系水平与能力,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2、公司聚焦经营本质,提升经营能力,并以“海联网”和“数字屏”为核心业务基点,着力打造“一网一屏”产业生态,整合分子公司各自行业的渠道优势,加大卫星互联网服务及产品、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的推广力度,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战略成功转型的目标。
3、压缩融资规模,合理调整贷款结构,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使资金流动性形成良性循环。调整子公司与部门的组织架构,进行扁平化管理,减少管理费用。联合所有子公司的技术力量,科学地配置研发能力,形成有效的研发成果。
4、继续梳理现有资产和业务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充分释放现有资产价值,减少闲置资产的损耗。
四、备查文件
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始成立于1993年,2013年11月04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人员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5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920人,其中50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150人,注册会计师92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09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33,493.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5,715.93万元。2020 年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80家,收费总额8,386.30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15,000万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1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简历)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闫宏江,2013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1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无其他兼职情况。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
孙宇,201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无其他兼职情况。近三年复核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蒋朋军,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4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无其他兼职情况。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 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审计费用不超过100万元(含本数)。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2、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独立董事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说明》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6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达华智能:2021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2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2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岑赫先生、刘杰先生、郭世亮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刊登在2022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2,241,099,311.62元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4,307,097.46元。(所有数据单位均为人民币,下同)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2,241,099,311.62元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4,307,097.46元。(所有数据单位均为人民币,下同)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讨论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知情人进行及时备案,同时告知其履行信息保密义务及禁止内幕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文件后发表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议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能够满足公司当前管理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能够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管控提供有力保障。从整体上看,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完整、合理、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未来经营发展中,公司将进一步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持续强化内控制度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2022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资产组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以及规范公司的担保事项,便于公司管理,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行年度担保额度,结合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同意:
2022年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总额205,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为一年,各控股子公司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融圣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在 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厦门达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华商业保理”)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
公司全资孙公司厦门欣达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达华贸易”)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达华商业保理向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申请总额人民币8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为一年,全资子公司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向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申请贷款,相关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融圣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在 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对公司长远发展表示信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蔡小如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以上担保有效期一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蔡小如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融圣先生回避表决,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414,938,952.71元,实收股本总额1,147,094,53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出具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3、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2022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5月24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5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议于2022年5月24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9:15—2022年5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本次议案7、8属于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21年度工作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政编码:35000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进行公告。
(四)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 2022年5月18日下午 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张高利、蔡剑平
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联系传真:0591-87767005
(二)会议半天,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2”,投票简称为达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 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 票表决。
3、本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或 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前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晖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2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2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2,241,099,311.62元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4,307,097.46元。(所有数据单位均为人民币,下同)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2,241,099,311.62元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4,307,097.46元。(所有数据单位均为人民币,下同)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议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及《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规定,制定了严格、健全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公司运行的内部环境、投资风险识别与防范、过程控制、检查与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能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公司2021年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2022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其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建议采取切实措施,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414,938,952.71元,实收股本总额1,147,094,53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严格执行了信息保密规定。
本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2022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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