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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2-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阳,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9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玉,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关文源,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394.8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339.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5万元。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减少51万元。减少比例11.44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监督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时,尽责履职,与致同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认为其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届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核了相关文件,对致同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核查,认为致同具备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续聘其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致同为公司审计机构,一年来,致同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完成了 2021 年度公司委托的财务报表审计、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等各项工作。

  因此,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续聘致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及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定2021年度内控审计报酬及续聘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五)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2-10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分析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基础上,预计2022年与关联公司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方综合服务、从关联方购买商品、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受托经营关联公司等。2021年度累计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30,264.15万元,预计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37,236.13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广军、刘翔宇因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关联董事肖国锋因在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为该项关联交易金额占全公司同期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2、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是由于公司业务需求发生变化而产生的。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耿超,注册资本为34,1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经营范围为:出口企业自产的啤酒、各种饮料、酵母粉、酱油;进口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百货;互联网信息服务;制造、销售啤酒、无酒精饮料、啤酒原料、饲料、瓶盖。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01489 万元,净资产为 295606 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6606万元,净利润为 -5485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关联人为本公司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四)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 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邓连洪,注册资本为504万美元,住所为北京市顺义区平沿路路南,经营范围为:生产皇冠瓶盖及塑料模具;道路货物运输;销售自产产品。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6275 万元,净资产为  3378 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4348  万元,净利润为    -169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关联人为本公司股东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的合营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第10.1.3(四)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许陈光,注册资本为2,193.88万美元,住所为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39号,经营范围为:生产饮料、果蔬饮料、蛋白饮料、茶饮料、咖啡饮料、啤酒;自产产品的商标制作;销售自产产品。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6753   万元,净资产为  6309 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2501  万元,净利润为 -835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关联人为本公司股东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的合营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四)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丁红磊,注册资本为3,761.4132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仁和段41号院10幢,经营范围为:商标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制造纸箱;加工纸制品。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8438  万元,净资产为 6990  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7722  万元,净利润为  666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关联人为本公司股东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的合营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四)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启林,注册资本为18,705.38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山东省莱州市城港南路118号,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各类啤酒及其他饮料、干酒糟、干酵母。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7,257.42万元,净资产为-41,127.89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5,530.70万元,净利润为-3689.2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关联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连忠,注册资本为26,081.72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山东省曲阜市校场路18号,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啤酒。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1,161.94万元,净资产为-11,581.6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4,477.96万元,净利润为-4,431.3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关联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够履行合同的约定,向其出售产品、商品、原材料的关联人,均具备良好的支付能力,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接受关联方综合服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本公司使用“燕京”商标,母公司按年销售收入的1%、子公司按0.008元/瓶计算支付 “燕京集团”商标使用费。本公司收取“燕京集团”商标使用费返还款。

  公司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本公司使用“燕京集团”工业用地及有偿使用“燕京集团”有关住房、医疗、食堂、办公设施、能源、动力、保安设施或服务,支付“燕京集团”综合服务费。

  公司与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委托该公司加工听装啤酒,按委托加工数量收取相应费用。

  2、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原材料的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从该公司采购瓶盖;与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从该公司采购商标;与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购协议,从该公司采购啤酒及原材料等。

  3、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原材料的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该公司销售啤酒、原材料等;与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该公司销售啤酒、原材料等;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该公司销售原材料等;与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该公司销售原材料等。

  4、受托经营的关联交易

  公司对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受托经营,并按照托管经营协议分别收取每年50万元的托管费用。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双方签署了一系列关联交易协议,各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均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相关制度执行,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均遵循《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签署。

  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1、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定价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

  2、如无国家定价,则参照市场价格、 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关于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的沟通,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予以审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核批准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5、关联协议;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2-11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拟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额、原因及计入的报告期间

  1、计提项目及金额

  经过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商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6,840.64万元,明细如下:

  

  2、计提原因

  (1)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原因:

  2021年,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存在重大减值风险项目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共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449.71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原因: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准确数据为基础,同时考虑各业务的实际情况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2021年,公司预计其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计提各类存货跌价准备1,630.33万元。

  (3)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原因:

  对于固定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的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相关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确认燕京啤酒(仙桃)有限公司、北京燕京啤酒(晋中)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分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5.95万元、591.13万元,合计金额为627.08万元。

  (4)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会议决定对收购并更名燕京啤酒(驻马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驻马店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计提4,133.52万元减值准备。

  燕京驻马店公司商誉形成的过程及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2010年8月11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河南遂平月山啤酒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支付现金10,000万元购买河南遂平月山啤酒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该公司更名为:燕京啤酒(驻马店)有限公司。本次收购事项形成商誉6,476.6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343.14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因收购燕京驻马店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发现商誉存在减值情况。按照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聘请了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兴评报字(2022)第0022号评估报告。公司根据评估报告出具的可回收金额进行商誉减值测试,2021年对该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133.52万元,并计入公司2021年损益。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840.64万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已在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反映。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相关材料,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5、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2-12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011,068.22元;公司(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7,628,825,895.73元,2021年实现净利润700,571,270.36元,提取盈余公积70,057,127.03元,分配2020年度利润62,007,865.50元,年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8,197,332,173.56元;公司年初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3,700,380,083.25元,2021年末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96,326,158.94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股利的方式,拟按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818,539,34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拟共分配现金股利112,741,573.6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是公司积极回报广大股东的具体体现。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2-13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并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1、时间:2022年 5 月 13 日(周五)下午 15:00-16:30。

  2、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公司通过文字直播方式回复投资者提问。

  3、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4、公司出席人员: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谢广军先生;总会计师严峻先生;董事会秘书徐月香女士;独立董事朱立青女士。

  如因行程安排有变,出席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通过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问题征集截至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7点。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三、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10-89490729

  (2)传真:010-89495569

  (3)联系人:史亿民

  (4)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燕京啤酒证券部   邮编:101300

  (5)电子邮箱: securities@yanjing.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2-16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高管变更情况

  1、董事、董事长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1)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赵晓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赵晓东先生由于个人工作岗位调整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将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赵晓东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因此,赵晓东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赵晓东同志任期内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赵晓东同志辞职的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学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董学增先生由于个人工作岗位调整原因提出辞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生效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非董监高职务。董学增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因此,董学增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3)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郭卫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郭卫平先生由于个人工作岗位调整原因提出辞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生效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党委委员及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郭卫平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因此,郭卫平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4)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贾凤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贾凤超先生由于个人工作岗位调整原因提出辞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党委委员职务。贾凤超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因此,贾凤超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上述人员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3年9月15日,截止本公告日,赵晓东先生、贾凤超先生未持有“燕京啤酒”股票,董学增先生持有“燕京啤酒”31032股,郭卫平先生持有“燕京啤酒”31034股,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不存在未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学增先生、郭卫平先生将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及董事会衷心感谢赵晓东先生、董学增先生、郭卫平先生、贾凤超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将尽快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

  2、补选董事情况

  (1)选举耿超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关于提名耿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董事会组成人员安排,公司董事会提名耿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2)选举刘景伟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选举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关于提名刘景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董事会组成人员安排,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景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经审阅董事候选人资料,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耿超先生、刘景伟先生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条件,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2)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3)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4)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景伟先生除具备担任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有五年以上会计专业工作经验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刘景伟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我们同意提名耿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景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相关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变更情况

  1、监事辞职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闻卿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闻卿先生由于个人工作岗位调整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闻卿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闻卿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前仍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闻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监事会衷心感谢闻卿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2、补选监事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乔乃清女士为公司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乔乃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1、 耿超先生简历

  耿超:男,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全面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办公室主任,北京市顺义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耿超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本公司股东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有任职,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燕京啤酒”股票。

  2、 刘景伟先生简历

  刘景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林业部林业基金管理总站贷款处职员、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北京金城园林公司副总经理、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朗玛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景伟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燕京啤酒”股票。

  3、 乔乃清女士简历

  乔乃清:女,1971 年 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北京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资金财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审计风控部总经理。现任北京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总经理。

  乔乃清女士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控股有限公司有任职,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燕京啤酒”股票。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2-0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818,539,34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啤酒、水、饮料、饲料等制造和销售。啤酒属于日常快速消费品,公司啤酒的生产及销售业务占公司主营业务的90%以上。

  2021年,公司积极顺应行业发展新形势、消费渠道、消费模式和消费理念变革升级等新形势,不断促进品质升级、产品升级,持续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目前拥有控股子公司50余个,遍布全国18个省(直辖市),销售区域辐射全国。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我国啤酒产业发展至现在已经进入稳定发展的成熟期,行业集中度较高,燕京啤酒等五家啤酒企业的啤酒销量占据整体市场份额约八成。2021年,中国啤酒行业全年实现产量3562.43万千升,同比增长5.60%(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啤酒行业高端化趋势进一步加快,高端啤酒在啤酒业的比重逐步上升。

  (3)报告期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化解面临的经营压力,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公司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以产品、渠道、区域为抓手,不断夯实管理基石,实现啤酒销量362万千升,实现营业收入1,196,099万元,同比增长9.45%,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41,914万元,同比增长9.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2,801万元,同比增长15.82 %。销量、收入、归母净利稳步增长。

  全力实施大单品战略,产品结构持续优化

  公司继续实施大单品战略,形成以燕京U8、燕京V10、新雪鹿为代表的大单品与特色产品组合的产品矩阵。同时公司不断研发新品,燕京桂花啤酒、狮王世涛、无醇白啤、ON/OFF果啤等新品相继问世,形成了“以清爽酒为基础、以中档酒为主突破、以高档酒提升品牌价值”的产品战略,持续优化产品结构。

  2021年度,公司通过聚焦U8、鲜啤、原浆白啤等优势产品做大做强,通过开发“燕京八景”文创产品推动精酿发展,通过燕京社区酒號融合城市特色和啤酒文化,加强与消费者沟通,使消费者形成明晰认知。

  夯实渠道根基,构筑多元化销售渠道

  公司已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较为广泛的营销网络。同时,公司在传统餐饮渠道、流通渠道的基础上,积极布局电商渠道、KA渠道、夜场渠道,致力于构建多渠道销售网络,实现销售渠道的均衡性和多样化。

  加强市场开发力度,扩大区域优势

  公司充分发挥统筹控制作用,集中优势资源持续提升区域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强化北京、广西、内蒙等区域的优势,并通过百强县工程,加强市场开发体系建设,加大区域市场深耕力度,积极布局区域,形势持续向好。

  坚守产品质量,强化品质管理

  公司从“质量就是生命”的战略高度坚守质量意识,以实现“批批精品、瓶瓶精品”为质量目标,稳步推进卓越质量管理体系。依靠拥有的国家级技术中心、国家级实验室和雄厚的技术力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以科技引领创新,深耕产品品质。

  多样化营销,打造品牌新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样化营销模式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的品牌曝光。除了继续与一线艺人签约外,公司还积极投入抖音、小红书等短视频、直播风口,同时燕京啤酒作为双奥国企,以“相约冰雪,你好冬奥”为主题,积极开展体育赛事营销,以火炬传递为载体,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构建科学管理体系,实现科学管控

  燕京啤酒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建设,通过构建科学管理体系,加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有效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科学管控水平,实现燕京持续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国企的核心竞争力,进而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六节“重要事项”。

  副董事长: 谢广军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2-07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分别为:王莉娜、闻卿、邓启华,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莉娜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同意《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并同意《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三公”原则,交易价格合理、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五)审议并同意《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并同意《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

  (七)审议并同意《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八)审议并同意《关于对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并同意《关于提名乔乃清女士为公司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监事闻卿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闻卿先生由于个人工作岗位调整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监事会提名乔乃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详细情况及人员简历见《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变更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闻卿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3 人。因此,闻卿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前仍将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变更的公告》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并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一)审议并同意《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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