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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22年1季度,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6.40%,其中家用制冷配件个别客户对应的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但商用市场和外贸市场拓展取得良好成效,商用部品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9.31%,外贸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23.13%,制冷配件业务结构更趋合理。此外公司新培育的汽车热管理业务增速不减,一季度比去年同期增长123.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4.67%,主要系营业收入变动的因素,此外制冷设备板块因疫情造成运费上涨等因素而导致其净利润下降。

  一季度同比变动较大的财务指标变动原因如下: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拟受让盾安精工所持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270,360,000股股份(占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29.48%),转让价款约21.90亿元;同时,格力电器拟以现金方式认购盾安环境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139,414,802股股份,认购价款约8.10亿元(以上股份转让与非公开发行合称“本次交易”)。截至目前,交易各方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过户登记申请。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2022年1月15日披露的《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以及2022年2月24日披露的《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等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姚新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燕高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平湖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姚新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燕高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平湖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金晓峰女士因生病需要住院接受治疗,无法行使表决权;发出表决单8份,收到有效表决单8份。

  4、董事会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姚新义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发出表决单5份,收到有效表决单5份。

  4、监事会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汉林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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