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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4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5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500,000股,发行价格133.67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04,545,00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161,278,093.75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1,643,266,906.2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9日全部到位,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332C00011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 年年度实际(即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8,438,045.53元,收到现金管理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2,240,423.6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1,503,497,495.74元。其中,银行存款 1,323,497,495.74元,理财产品180,000,000.00元。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专户管理,对存放、使用做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

  2021年3月19日,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沙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6,393,873.4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公司2021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理财金额18,000万元,期末理财产品余额为18,000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1 年6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24,713.63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公司在建的年产2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中心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于2021年6月28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2日和2021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投入60,473,701.56元用于公司在建的年产2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中心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奥泰生物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奥泰生物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高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燕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傅燕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 高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傅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燕萍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 高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傅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燕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 高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傅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燕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 高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傅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燕萍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 高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傅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燕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 高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傅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燕萍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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