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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80           公司简称:伟思医疗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1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8,346,667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88,905,942.7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研发创新为发展驱动力,持续投入在电刺激、磁刺激、电生理、射频、激光、康复机器人等方向的先进技术研发,并完善产品布局。公司致力于在磁刺激领域成为全球领先供应商,在医美和康复领域成为中国领先供应商,正在探索海外市场以及TMS治疗抑郁症技术及创新模式。主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电刺激类产品主要包括MyOnyx生物刺激反馈仪、MyoTrac生物刺激反馈仪、瑞翼生物刺激反馈仪、盆底肌电生物反馈仪等产品。应用于妇产科、盆底康复中心、康复科、理疗科、神经科、儿保科、产后康复中心、月子会所等科室及专业机构,用于尿失禁、排便障碍、盆腔脏器脱垂、腹直肌分离、腰背痛、子宫复旧、运动功能障碍、脊髓损伤、废用性肌萎缩等疾病或症状的治疗及训练。

  磁刺激类产品主要包括经颅磁刺激仪、盆底功能磁刺激仪和脉冲磁恢复仪。应用于精神科、心理科、睡眠中心、康复科、神经内科、妇产科、泌尿科、肛肠科、产后康复中心、月子会所等科室及专业机构,用于神经电生理检查,心境低落、焦虑、失眠等症状的辅助治疗,以及尿失禁、便秘及脑卒中后遗症等疾病或症状的治疗。

  电生理类产品主要包括多参数生物反馈仪、团体生物反馈仪、表面肌电分析系统、新生儿脑电测量仪。多参数生物反馈仪和团体生物反馈仪应用于精神科、心理科、儿保科等科室,用于焦虑症、儿童多动症等精神疾病或症状的生物反馈治疗。表面肌电分析系统应用于神经科、康复科等科室,用于神经、肌肉功能的评估。新生儿脑电测量仪应用于新生儿科、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神经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门诊、母婴同室病房等,帮助临床开展新生儿脑损伤筛查、脑功能监护和脑发育评估。

  康复机器人产品线从2021年开始启动正式上市,目前已经形成了覆盖下肢、上肢的全周期康复训练和评估的运动康复系列机器人产品,包括X-walk系列和X-locom两个产品系列,将于2022年陆续完成上市。其中,X-walk100康复减重步行训练车、X-walk200/300下肢步行外骨骼辅助训练装置已顺利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并完成批量生产。同时X-locom系列上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系统以及X-walk400已经进入注册阶段。康复机器人应用于康复科、康复专科医院、骨科、神经科等,协助截瘫患、偏瘫患者恢复步行能力,协助术后或者其它运动功能障碍患者进行康复训练。

  耗材及配件主要包括阴道电极、直肠电极、盆底训练探头和盆底肌肉康复器。阴道电极、直肠电极、盆底训练探头,应用于妇产科、妇幼保健院、盆底康复中心、产后康复中心、肛肠科、泌尿科、妇产科、月子会所等科室及专业机构,配套电刺激或肌电生物反馈类主机使用,传递主机发出的电刺激电流或传导盆底肌电信号至主机。盆底肌肉康复器,应用于妇产科、妇幼保健院、盆底康复中心、产后康复中心以及家庭训练等,帮助分娩后或阴道肌力下降的女性锻炼阴道肌肉,提高盆底肌肉收缩能力。

  其他产品主要包括认知功能障碍治疗软件和伟思云等。认知功能障碍治疗软件应用于精神科、心理科、老年科、康复科、神经内科、儿保科等,用于轻度认知功能障碍的辅助治疗。伟思云用于帮助实现产品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设备互联、信息共享、规范化临床诊疗路径、预约排班等功能;在整体功能进行架构上的优化,使安装、运行、维护更简单便捷。同时更快捷的满足客户功能定制化和数据交互的需求。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以产品的研发、设计为重心,主要负责产品的软件开发、硬件整体方案和系统组件设计。公司的研发过程分为产品需求定义、设计输入、设计开发、设计验证、上市计划及确认、设计转移、设计确认及产品发布等多个阶段,研发完成后产品就进入量产阶段并在市场上进行销售。

  2.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计划物流部结合销售预测、库存情况、产品变更或退上市计划等因素,制定主生产计划,并根据主生产计划输出月度采购计划及采购需求。采购部依据采购需求完成采购订单的下达,并将订单下达至供应商,完成物料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主要负责产品的组装(包含软件烧录)、调试、检验。公司采取“以销定产,适当备货”的自主生产模式。营销部门结合公司销售目标、市场需求的变化,定期制定未来几个月的销售预测;计划物流部结合销售预测、库存情况、产品变更或退上市计划等因素,制定主生产计划,并根据主生产计划,输出月度采购计划,采购部依据采购计划完成定制件、委外件等物料采购订单的下达,物料到货后由质量检验部完成物料的检验;生产部门根据主生产计划,输出月度生产计划、日生产计划,完成产品的组装、调试、检验。此外,公司会生产部分通用半成品或成品作为库存,以确保客户订单突然增加时能及时交付。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采取以经销为主的销售模式。公司对经销商均采取买断式销售模式,原则上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同时根据客户的采购规模及品类、历史回款情况和合作时间等因素,给予部分客户一定预收货款的比例折扣。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行业及其基本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 C35);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 C35)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分类代码 C358)。

  医疗器械行业与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医疗器械行业的需求属于刚性需求,行业抗风险能力较强,因此行业的周期性特征并不明显。医疗器械产品的供给特点之一就是小批量多品种,以满足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不同类型医疗场景的多样化需求。

  (2)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医疗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支付能力不断增强,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市场。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的《医疗器械蓝皮书: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报告(2021)》指出,未来,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机遇远大于挑战,仍处于“黄金发展期”,前景广阔。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器械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鼓励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政策已经出台并将继续出台,这给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注入了巨大动力;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国医疗器械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新的制度条件;随着我国医疗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医疗保险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器械的需求必将不断增长;随着一些高端医疗器械“卡脖子”问题逐步得到解决,高端医疗器械的国产化进程也将进一步加速。

  (3)康复医疗器械市场

  康复医疗器械指在康复医疗中用于评测、训练与治疗,能够帮助患者评估并提高身体机能、恢复身体力量、弥补功能缺陷的医疗器具,康复医疗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和保健医学一并被世界卫生组织称为“四大医学”。作为现代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康复医疗服务及康复医疗器械能够帮助患者加快身体机能恢复、降低复发率、减少并发症,并可节约总体治疗费用,在医疗体系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医学、经济和社会价值。

  从需求上看,我国拥有庞大的产妇、精神残疾患者、神经系统疾病患者、骨关节肌肉疾病患者、老龄人等需要康复的人群,衍生了巨大的康复医疗服务及康复医疗器械需求。随着我国三级康复医疗体系的日渐完善,产业政策对康复医疗支持的力度不断加大,居民对康复医疗认知度的逐渐提升,同时受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慢性病人口数量增加、二胎政策放开后产妇数量的增加及其他因素的推动,我国康复医疗服务及康复医疗器械需求还将持续增长。

  公司康复类产品主要聚焦于电刺激类、磁刺激类、电生理类和康复机器人,这4个前沿领域是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近年来成长较快的领域。

  ①电刺激类康复医疗器械

  电刺激治疗技术已经历了超过50年的快速发展,为患者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康复途径,被广泛应用于盆底及产后康复、神经康复和精神康复等领域,其中以盆底及产后康复和神经康复最为主要。

  电刺激康复器械领域中中低端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同质化严重,其电流强度、波长、波频及电极波波形等的控制都是电刺激器械生产研发过程中的技术壁垒,而临床方案有效性、精准可控度及客户体验感等方面有利于增加行业壁垒。

  近年来,中国电刺激康复医疗器械市场处于良性发展中,市场规模稳步增长。

  ②磁刺激类康复医疗器械

  磁刺激技术是继电刺激技术之后发展起来并逐步得到应用的新型康复医疗技术。在中国,磁刺激康复医疗器械市场起步较晚,2016年前后才逐步规模化推广,产品以经颅磁刺激仪、盆底功能磁刺激仪为主,临床主要应用于精神康复、神经康复和盆底及产后康复领域。

  磁刺激作为新一代的康复治疗技术,设备制造要求精准复杂。经颅磁刺激的定位是诊断与治疗过程中的关键步骤,如何实现精准定位是TMS未来规范化应用发展的必备条件之一,也是TMS市场发展的主要挑战与技术壁垒之一。此外,磁刺激属于高强能量刺激,磁刺激线圈在工作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热量,特别是磁刺激盆底肌肉常用到50Hz高频脉冲磁场输出,而经颅磁刺激高频通常仅用到10Hz,因此磁刺激应用于盆底的输出功率更高,散热问题极大的影响了磁刺激在盆底的临床应用,也是进入该细分领域主要面临的技术难题。

  ③电生理类康复医疗器械

  伴随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的进步以及医学信号处理技术的发展,电生理技术的精确性、可信度大大提高,电生理类技术在医疗器械中的应用愈发广泛,电生理类医疗器械行业进入成熟发展时期。电生理医疗器械的产品种类繁多,主要包括表面肌电分析、新生儿脑电分析及生物反馈仪等,被广泛应用于神经康复、精神康复、新生儿科等领域。

  电生理器械是一种涉及多学科技术综合应用的综合康复医疗器械,涉及医学、化学、生物学、材料学、电子学,以及机械、软件和图像处理等技术,各类应用物理学和统计学等多种学科,一项成功的电生理产品研发过程还要经历工程学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和注册审评,对生产和研发都有极高的要求。

  电生理器械的应用领域广泛,肌电、诱发电位和脑电等电生理检查在对疾病和损伤的预防以及对康复过程的评价中被越来越广泛地使用;通过肌电反馈仪等把电生理学的知识和电刺激技术有效结合运用将会成为未来主要的康复手段,使得其在评估和治疗两个领域都能占据较大市场。

  ④康复机器人器械

  康复机器人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高端康复医疗技术,是机器人技术与医疗技术结合的产物,可以实现替代/辅助康复治疗师的职能。目前,国内对于康复机器人的市场尚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大部分康复治疗机构主要提供下肢康复机器人产品,拥有成套自主研发系统并已获得研发成果的企业较少。虽然目前业内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对生产厂商而言,今后各厂家能否拥有自主研发体系并进行商业规模生产制造,结合有效的学术推广,抢先占据国内市场高地,是未来在康复机器人市场的关键成功因素。

  康复机器人技术是集康复医学、机械学、计算机科学以及机器人技术等诸多学科为一体的新型交叉研究领域,所涉及的学科广泛,技术高度密集且门槛要求高,因此康复机器人的发展有赖于多个学科的同步创新推进。进入康复机器人医疗器械市场需要在核心技术上有所集成积累,拥有综合的技术整合能力,同时具备丰厚资源可以投入相关领域研究,使用完整的体系解决实际生产研发中的问题,才可以真正突破康复机器人医疗器械市场的技术碎片化的技术壁垒。康复机器人在生物智能融合于人工智能的多平台协同技术亦存在诸多挑战。此外,康复机器人的便携舒适性、反馈控制方案、能源持续性使用方案以及全新的材料和制造方案都将成为康复机器人市场发展的重要技术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康复医疗器械产品种类繁多,厂商数量众多,行业呈现中小企业林立的局面,市场集中度较低。公司是中国康复医疗器械行业的技术创新驱动型企业,凭借多年来对于市场的理解和投入,坚持以研发创新为发展驱动力,保持了较高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占有率。目前公司产品已在国内上万家医疗及专业机构得到广泛应用,在国内盆底及产后康复、神经康复、精神康复等细分市场占据了重要地位。

  公司以磁刺激产品为主体,以康复机器人和医美能量源产品为“两翼”,构建全面领先的产品矩阵,将细分市场从盆底及产后康复、神经康复、精神康复,战略升级至康复全场景以及医美能量源器械两个优质赛道。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研发创新为发展驱动力,紧跟客户需求和技术演变趋势,利用当前技术平台及客户资源等优势,不断拓展新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在康复领域力争成为中国领先供应商。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盆底及产后康复领域

  1)从适用人群来看,我国拥有庞大的产妇人群和中老年女性盆底疾病患者。

  对于产妇人群而言,主要是指针对妇女产后这一特殊时期的心理和生理变化进行主动的、系统的康复指导和训练,包括对产妇心理以及产后子宫、阴道、盆底、乳房、形体、内分泌、营养等内容的咨询、指导和调整,具体指盆底康复、体形恢复、子宫恢复、骨骼恢复和心理康复等,使产妇在分娩后身体和精神状况得到快速、全面的健康恢复。主要可以预防并治疗的症状包括生产后出现的尿失禁、产后尿潴留、盆底痛、泌乳不足、子宫脱垂、妊娠纹、产后疲劳、产后抑郁等, 根据形成原因及影响,产后并发症主要为:女性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 female pelvic floor dysfunction,PFD)和腹直肌分离。WHO研究报告显示,如果缺乏及时正确的盆底及产后康复,产妇的体型体质将不易恢复。

  女性盆底功能障碍是一种中老年妇女常见疾病,2018年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发表于《中国妇产科临床杂志》的《北京市社区中老年泌尿生殖及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相关因素分析》中明确指出年龄为(53.61±7.06)岁的中老年女性盆底疾病患病率为65.24%。目前康复治疗项目以产妇为主,中老年患者群体较少,而未来随着中老年女性对于盆底健康意识的提升以及对于盆底疾病的高度重视,越来越多的中老年女性中有明确尿失禁、盆腔器官脱垂、便秘、慢性盆腔疼痛等盆底疾病的患者寻求医院盆底康复治疗。

  2)从终端机构来看,近年来,盆底及产后康复有从三级医院为主向二级医院、专业康复医院、非医疗机构、社区医院下沉的趋势。此外,民营的非医疗机构也是盆底及产后康复服务的重要提供者。优质康复资源下沉、基层康复的服务能力的提升,将逐步完善现有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体系。

  3)从治疗方法来看,从传统的电刺激技术发展到磁刺激技术,磁刺激技术与电刺激技术相互结合补充,通过磁电联合来提高临床疾病治疗效率,患者体验感更佳、依从性更高。

  (2)康复机器人技术及业务

  康复机器人主要适用于具有运动功能障碍患者的康复治疗,脑卒中是目前造成中国成年人残疾及运动功能障碍的首要因素。康复机器人的临床应用优势主要在于3个方面:替代康复治疗医师的机械重复操作、精准控制康复治疗过程、结合反馈系统和交互式设计。

  报告期内及未来康复机器人市场主要驱动因素如下:

  1)康复机器人技术革新,促进整体市场规模扩大。目前中国的计算机技术和机器人控制技术总体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已为康复机器人的未来发展作好铺垫。同时,康复医学理论的丰富发展,为康复机器人的发展提供潜力,催生出功能更强的康复机器人。而康复机器人医疗器械的临床实践效果将持续检验康复理论的正确性并推动理论的发展。

  2)国内政策环境长期良好,引导康复机器人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中国制造2025》文件于2015年发布,明确提出我国要提高医疗器械的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重点发展医用机器人等高性能诊疗设备等,积极鼓励国内医疗器械的创新。2021年12月,工信部等十部门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强调发展基于机器人、智能视觉与语音交互、脑-机接口、人-机-电融合与智能控制技术的新型护理康复装备,攻关智能康复机器人、智能助行系统、多模态康复轮椅、外骨骼机器人系统等智能化装备。纲领性政策发布从国家顶层设计的层面上为康复机器人规划了整体方向,多地地方配套政策同步推进,中国康复机器人产业规划政策已具备良好态势。

  3)国民收入增长带动整体康复医疗行业发展,居民医疗保健意识继续提高,医疗卫生支出呈持续增长,康复机器人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4)康复机器人市场刚性需求存在供应缺口,潜在市场增长空间巨大。康复机器人市场刚需主要来自患者治疗需求以及康复医师劳动力替代需求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人口结构呈老龄化趋势,脑卒中发病率及致残率持续增长,未来患者治疗需求存在供应缺口;二是康复医师劳动力替代需求,康复机器人因其易于进行繁重反复训练操作的优势,可以填补康复医师劳动力的供应缺口,存在较大市场增长潜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营业总收入43,004.45万元,同比增长13.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81.19万元,同比增长23.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014.40万元,同比增长16.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3,306.2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2.60元。

  2021年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税后影响金额为1,816.50万元,在不考虑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下,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97.69万元,同比增长36.42%。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830.90万元,同比增长31.1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3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平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638,742,744.28元,比年初增加98,299,058.25元,增长6.38% ;公司负债总额105,679,873.40元,较年初减少23,773,695.95元,下降18.36%;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1,533,062,870.88元,较年初增加122,072,754.20元,增长8.65%。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30,044,459.65元,同比增长13.66%,营业利润194,679,248.40元,同比增长18.09%,利润总额197,380,579.29元,同比增长18.8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7,811,885.55元,同比增长23.77%。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总结2021年度总体运营情况和分析2022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并依据公司发展规划审慎预测2022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以实施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1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8,346,667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88,905,942.7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在公司现有任职职务的薪酬待遇确定;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情况: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情况: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8,838,088.2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3,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82,20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4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82,200股

  ● 归属股票来源: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7.31万股,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6,834.6667万股的1.57%。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5.8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2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21.4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1%,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3)授予价格(调整后):38.95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8.9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00人,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预留授予2人,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具体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2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由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及个人项目考核结果组成。其中,个人绩效分为“A”、“B”、“C”、“D”四个等级,个人项目分为“项目完成”、“项目未完成”两个等级。根据激励对象所属类别,按比例确定其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梅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2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年2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8)。

  (4)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2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5)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3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6)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11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7)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条件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82,200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董事陈莉莉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3月15日,因此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2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00名激励对象中,除2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不符合归属条件,9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为“项目未完成”导致本期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0%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4,800股。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共计70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82,200股。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82,200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82,200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1年3月15日

  (二)归属数量:282,200股

  (三)归属人数:70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38.95元/股(公司2020年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40元/股调整为38.95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上表中“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因离职或降职不符合归属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以及因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为“项目未完成”不符合归属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对应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00名,除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降职不符合归属条件以及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为“项目未完成”不符合归属条件外,本次拟归属的70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原因、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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