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它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9,633.33元,主要是公司银行理财利息收入。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报告刊发日,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及其进展均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进行详细披露。具体请查阅以下公告: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桂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创民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吴桂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创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桂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创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桂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创民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桂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创民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桂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创民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2-02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1年2月2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规定了有关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进行了明确。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2 -03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 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至5月9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af@vip.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公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分红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拟于2022年5月11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桂谦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晨先生,财务总监张伟先生及独立董事陈雄辞先生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至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af@vip.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本次说明会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2、联系电话:0754-89833339
3、联系邮箱:laf@vip.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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