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要求,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 现将 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 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轮胎包括全钢胎、半钢胎、斜交胎。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1 年第四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价格与三季度上涨约4.5%。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本公司主要原材料天然胶采购价格较三季度上涨约2.4%,合成胶采购价格较三季度上涨约4.7%,炭黑采购价格较三季度上涨约5.8%,钢帘线采购价格较三季度上涨约3.5%。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 2021 年四季度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编号:2022-029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年5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21年5月14日起至2021年5月23日,公司内部发布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34)。
3、2021年5月31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4、2021年6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基本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1、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依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该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0,000股限制性股票。
2、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
依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年至2023年,共3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苏公W[2022]A657号),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1.04万元,未满足“以2020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注销因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88,000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公司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股份数量和价格
1、回购股份数量和价格的基本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68,000股,包括: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因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2.84元/股。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银行存款一年期利率1.75%),即:2.84元/股*(1+1.75%)=2.89元/股。(实际回购价格以授予价格加实际利息支付为准,利息起止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至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日止)。
2、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0.8元(含税)。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1)回购股份数量的调整
在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为: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在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后,原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968,000股将调整为:Q=Q0*(1+n)=968,000股*(1+0.2)=1,161,600股。
(2)回购股份价格的调整
在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1+n)。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在发生派息时,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在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后,原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价格2.89元/股将调整为:P=(P0-V)/(1+n)=(2.89元/股-0.08元/股)/(1+0.2)=2.34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宜。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上述已列明的原因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数量。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后,应及时公告”,“公司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根据上述规定进行的回购调整方案,并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将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及时公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约为271.81万元(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调整的回购股份数量和价格测算)。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74,796,667股。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0.8元(含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289,756,000股。
本次回购注销1,161,600股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289,756,000股变更为1,288,594,40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三、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程序、数量及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资金来源以及本次回购注销导致的股权变动情况均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调整的原因、数量和价格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尚需就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主要依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时鉴于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发生变动,主要修订内容对比如下: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通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2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现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8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0 年 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共有合伙人49人,注册会计师31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0人。
公证天业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4,957.3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8,190.3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7,426.03万元。
公证天业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9家,涉及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5,47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四次,五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一次,一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二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是在综合考虑公证天业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83.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3.80万元)。考虑到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在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2022年度审计费用较2021年度无重大变化,具体费用金额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原则与公证天业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中介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鉴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中介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为保持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3、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2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经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3、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周海江、顾萃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11:00,14: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公司证券办公室
3、个人股东请持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法办理参会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2、联系人:公司证券办公室费亚楠。
电话0510-66866165,传真0510-66866165。
3、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1500 公司简称:通用股份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74,796,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983,733.36元(含税)。同时,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国内橡胶轮胎外胎产量为89,910.8万条,同比增长10.8%。海外市场方面,轮胎出口也有大幅增长,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2021年中国出口轮胎共计730万吨,同比增加16.2%;出口轮胎金额共计1,132.7亿元,同比增加17.4%。全年共计出口新的充气橡胶轮胎59155万条,同比增长24.1%。(此数据包含自行车胎、电动车胎、特种轮胎等所有轮胎产品)。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2021年全年,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608.2万辆和2627.5万辆,同比增长3.4%和3.8%,其中商用车累计产销467.4万辆和479.3万辆,同比下降10.7%和6.6%;在商用车主要品种中,与上年同期相比,客车产销呈较快增长,货车产销均呈下降。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达到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增长均为1.6倍。伴随着国家与地方政策的大力扶持、行业本身的巨大潜力、中国汽车消费市场的强劲动力,特别是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的大力推动下,2022年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有望继续实现稳健发展。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 2021 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达 3.02 亿辆,较 2020 年底增长 7.5%;其中 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 784 万辆,占汽车总量的 2.60%,较 2020 年底增长 59.3%。2021 年全国 新注册登记汽车 2622 万辆,同比增长 8.16%;2021 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 295 万辆,占新注册登记汽车总量的 11.25%,同比增长 151.61%,汽车保有量的稳健增长将助力轮胎企业的长远发展。
从数据上来看,2021年中国轮胎产量、出口量均实现大幅度增长,然而受国内外疫情反复和外部环境诸多不利因素影响,橡胶轮胎产业面临着市场需求减弱、结构性产能过剩、轮胎涨价受阻等严峻挑战,轮胎行业开工率呈现前高后低态势,二季度以来逐步走低,开工率在50%上下徘徊,据估算国内轮胎企业年均开工率不满70%。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运行震荡以及外贸出口持续出现“一柜难求”的局面导致海运费暴涨等因素,使得轮胎行业公司生产成本持续走高,成本压力短期难以消化,多数轮胎企业利润下滑。下游汽车制造商受“缺芯”潮影响,导致商用车及工程机械等出现销量同比下降的情况,国内轮胎市场需求整体较为低迷,市场竞争加剧,参与国内市场竞争的国内外轮胎制造商均承受了极大经营压力,业绩总体下滑,利润空间受到严重挤压。
另一方面,国际巨头份额下降,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数字化智能工厂等带来了弯道超车机遇。随着国内经济大环境的后续向好,以及国家促进消费政策的带动,轮胎市场需求有望企稳并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同时,在中国 “碳中和”战略的贯彻实施以及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的快速转型升级推动下,高端化、绿色化将成为轮胎行业始终不变的发展方向,国内轮胎企业的产品结构、成本控制能力将进一步优化,轮胎行业的产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
公司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主营业务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打造高性价比的轮胎产品,拥有 “千里马”、“赤兔马”、“骐马”、“通运”、“喜达通”等多个知名品牌。主要产品为全钢子午胎、半钢子午胎和斜交轮胎,其中全钢子午胎产品根据使用用途包括短途工矿型轮胎、中短途承载型轮胎、中长途公路运输型轮胎、轻卡型轮胎等。半钢子午胎产品根据使用用途包括 PCR(家用轿车轮胎)、SUV(城市越野轮胎)、AT/MT(越野轮胎)、LT(商用载重胎)等。服务对象包括配套市场的汽车制造厂、工程机械厂,以及替换市场的轮胎经销商与消费者。报告期内,公司开发首款千里马EV1绿色轮胎,布局新能源汽车配套领域。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产品生产用原材料包括天然胶、合成胶、钢帘线、炭黑等。原材料采购由采购中心根据生产计划和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等拟定采购计划,实施集中统一及标准化的全球采购。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选择与“世界领先、行业一流、上市公司”的供应商成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坚持“同质优价、同价优质、阳光采购”的原则,以原材料市场价格为参考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并按重要性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实施持续评估。
2、生产模式:公司遵循精益生产的原则,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通常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进行目标分解,围绕市场需求,重点关注产能情况、客户交期、采购周期等因素,制订具体的生产计划;同时通过智能制造,以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为核心,实现生产过程的可视化。
3、销售模式:根据不同的市场特点,公司分别采用经销和直销两种模式,配套胎市场采用直销模式,主要面向整车厂商,逐步扩大市场份额;替换胎市场采用经销销售模式,销售区域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目前公司以经销模式为主,在替换市场塑造了优质的民族品牌形象,与国内外经销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通过一级经销商再向下分销。
(三)公司所属行业的周期性特点
轮胎行业发展与汽车工业高度相关,但是轮胎行业的特殊属性决定了行业景气度独立于汽车行业,庞大的汽车保有量市场依然会创造出对轮胎产品的长期旺盛需求,其需求的刚性大于汽车行业。因此,轮胎行业周期性特征不明显。
(四)公司所属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
1、高性能。轮胎正向高技术含量和精细化产品的方向发展,子午线、无内胎、扁平化、抗湿滑、低滚动阻力等高性能轮胎在轮胎中所占比例不断加大。消费者对轮胎的节能、舒适、静音和安全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轮胎的结构设计和配方需要改进、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新环境的要求。
2、节能环保。石油价格的不断上涨导致合成橡胶、炭黑、有机助剂以及化纤帘布等轮胎原材料(石油下游产品)价格紧跟上升。因此轮胎应进一步向轻量化方向发展,以节省材料和节约能耗。同时,提升轮胎使用的可靠性和耐磨性,延长轮胎使用寿命。由于环保意识的提高以及环保型汽车的日益普及,环保节能轮胎和舒适静音轮胎已成为汽车轮胎发展的主流。
3、安全智能。随着高速公路不断增多和汽车长时间的高速行驶,安全轮胎深受消费者欢迎,已经成为轮胎企业的发展重点。
(五)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领先,建设国家级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国家认可实验室,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打造好产品为己任,是国内首家同时拥有以零度带束层结构和四层带束层结构为特征的二种不同生产技术的全钢子午线轮胎制造企业,率先在行业研发了短途工矿型轮胎,在细分市场占据领先地位,全钢杜仲胶轮胎创新技术在行业首次实现规模化应用,是中国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替换市场的领军企业之一。
公司持续推进产业国际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打造5G碳云智能工厂,是行业低碳绿色发展的先行者。公司在泰国和柬埔寨建设海外生产基地,通过前瞻性布局增强国际贸易壁垒的抗风险能力,强化市场综合竞争力。2021年,千里马品牌位列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和中国轮胎十大影响力品牌。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9.0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2.81亿元,较期初增长16.58%;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5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1.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7.2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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