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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一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李力先生、傅元略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徐寅飞先生、莫游建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出席会议;财务总监刘雪芬女士、副总经理刘千涵先生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章程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8、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9、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在对议案8进行审议时,公司关联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德诚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海来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和高投资有限公司、恒峰投资(大连)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范红卫,恒力集团-西南证券-21恒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与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已履行了回避义务,相应回避股份数为5,354,687,090股。

  2、议案10、15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春艳、高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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