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1季度实现收入7963.05万元,比去年同期8751.81万元下降了9.01%,2022年1季度实现毛利797.97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67.10万元增长965.07万元,2022年一季度公司综合毛利率10.02%,比去年同期的-1.91%增加11.93个百分点。其中:2022年1季度云服务收入3,367.24万元,比去年同期收入3,685.50万元下降了8.64%,2022年1季度云服务毛利为-414.42万元,毛利率为-12.31%;比2021 年一季度毛利率亏损收窄了12.99%。
2022年1季度云产品收入为4595.81万元,比去年同期的收入5066.30万元下降了9.29%,2022年1季度云产品毛利为1212.39万元,毛利率26.38%。比去年同期毛利率15.10%增长了11.28个百分点。
云产品中,战略软件收入同比增长143.38%;超融合系统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29.28%;分布式存储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58.90%;服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20.72%;云平台收入同比增加197.47%。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允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天舒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丰军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黄允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天舒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丰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允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天舒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丰军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对2022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签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黄允松召集并主持,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11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2021年度公司不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等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同意修改《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注销1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105,409份股票期权。同意注销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未能获准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63,362份。同意注销12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405,444份。上述三项合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74,215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崔天舒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获授首次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72,67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2,676万股。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崔天舒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4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以31.8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授予35.3684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议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对2022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签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海诚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为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2022年度目标和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以2022年销售预算为起点,统筹安排成本预算、费用预算、投资预算而编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做出不进行现金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利润主要用于弥补累计亏损,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生产的实际,有利于公司发展和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系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注销1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105,409份股票期权。同意注销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未能获准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63,362份。同意注销12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405,444份。上述三项合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74,215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首次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72,676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本次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4月26日,并同意以31.8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授予35.3684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立志,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九芝堂(000989)、祥生医疗(688358)等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怀艳,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忠志,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立志、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怀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忠志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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