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 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情况概述
1、投保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上述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 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故同意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助于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2021年底,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清华大学联合建立了“清华大学(材料学院)-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生医学材料联合研究中心”,进行高性能生物医用材料的研发和临床转化,并于2022年1季度支付合作款项1000万元,由此造成1季度研发费用大幅增加,并影响1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减少27.32%,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减少46.64%。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股东COWIN CHINA GROWTH FUND I, L.P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完成证券账户开立相关手续,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暂时登记于账户“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Eric Gang Hu(胡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秀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玲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Eric Gang Hu(胡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秀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Eric Gang Hu(胡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秀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玲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5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33,333,33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266,666.8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3%。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0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 26 号院 2 号楼 4 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Eric Gang Hu(胡刚)、黄晚兰、崔福斋、李玎、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奇伦天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嘉兴华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COWIN CHINA GROWTH FUND I, L.P.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 -4:3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 26 号院 2 号楼 4 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
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2年
5月 16日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
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
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需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女士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 26 号院 2 号楼 4 层
邮编:102600
电话:010-56330938
邮箱:information@allgensmed.com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7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经 2022 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使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 2022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薪酬发放标准
(一)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4万元(含税)/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均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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