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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2021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金额及报告期间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了全面核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7,980,247.18元及资产减值损失74,189,597.77元。

  具体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二、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坏账损失计提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应收款项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照会计政策当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7,980,247.18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76,099,816.54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880,430.64元。

  2、存货跌价损失计提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1年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损失。2021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3,527,899.54元。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计提

  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1 年末,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查,2021 年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50,661,698.23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计为152,169,844.95元,计入公司 2021 年度损益,导致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52,169,844.95元,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与信用减值损失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作出的,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04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3,002,500股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308.SH,以下简称“欧科亿”)股票,根据转融通业务的相关规定,拟使用该部分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证券”)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

  2、本次公告为公司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提示性公告,具体交易将根

  据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和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实施。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概述

  公司持有欧科亿股票13,002,500股,占其总股本的13.0025%,均为无限售股,上述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为盘活资产,增加持有证券的投资收益,公司拟将上述股份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

  公司作为持有欧科亿股票的股东,目前所获权益主要为派发股票红利,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后,公司可通过参与出借交易盘活所持有的欧科亿股票。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公司作为证券出借人,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所持有的欧科亿股票,证金公司到期向公司归还所借股票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时间节点,具体交易期限及利率将以实际交易情况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证券出借业务及后续相关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于证券二级市场股价无法预测,本次交易金额尚不能确定,本次交易应在董事会权限内进行,且用于转融通标的证券额度可循环使用,如若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拟将持有的欧科亿股票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由证金公司负责偿还。证金公司作为转融通业务的金融平台,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市场信誉,安全性较高。公司通过参与该项业务,可以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

  三、后续安排

  在董事会审批同意后,公司将根据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办理

  本次转融通出借交易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公司通过开展证券出借业务,进一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在较为安

  全保障下的增值、提高资产运作效率。在不损失原有投资收益的情况下,可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给股东带来一定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04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格林美香港记账本位币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格林美香港记账本位币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变更下属公司格林美香港记账本位币的概述

  1、变更原因

  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香港”)主要从事有色金属及原料、再生资源及其他资源的购销业务和海外项目的投资业务,主要资产负债采用美元计价,采购、销售等主要经营业务采用美元结算。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为匹配业务发展规模及业务特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经审慎考虑,公司认为对香港地区子公司从以港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变更为使用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2、变更内容

  (1)变更前:格林美香港记账本位币为港币。

  (2)变更后:格林美香港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3、变更日期

  2022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公司自 2022 年 1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变更格林美香港记账本位币为美元,该项变更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格林美香港所处的主要经营环境,将格林美香港的记账本位币由港币变更为美元,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格林美香港记账本位币变更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下属公司格林美香港记账本位币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格林美香港以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能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其经营成果和真实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下属公司格林美香港记账本位币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以美元作为香港子公司记账本位币,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香港子公司的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下属公司格林美香港记账本位币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04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健全和完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并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股利以及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三种。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

  1、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5%。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12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3,000万元。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二)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该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同时,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三)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权益分派事项。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机制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调整或者变更本规划的,经过详细论证后应由董事会做出决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审议调整或者变更现金分红政策的股东大会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五、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04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具体安排

  1、召开时间:2022年5月6日(星期五)15:00-17:00

  2、召开方式: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视频直播加网络远程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开华先生,董事兼常务副总周波先生,副总经理张宇平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代行董事会秘书穆猛刚先生,副总经理张坤先生,副总经理蒋淼先生,副总经理潘骅先生。

  二、征集问题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通过访问全景网(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出相关问题,或于2022年5月4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件(邮箱:info@gem.com.cn)的方式将问题反馈给公司。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04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86.78%,主要因为本期电池材料产品产能全面释放,业务规模大幅扩大。

  2、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31.39%,主要因为本期电池材料业务销售规模大幅增长,尤其是3月单月销售收入36.64亿元,同比增长88.01%,在原有销售约定的信用账期内,导致对应的应收账款增加。

  3、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加688.50%,主要因为本期销售规模增长,收到的银行承兑票据增加。

  4、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75.52%,主要因为公司电池材料业务产能全面释放,生产规模大幅扩大,对应的原料需求大幅增加,叠加钴镍等金属价格的上涨,导致预付原料款对应增加。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7219.52%,主要原因:一是本期销售规模大幅扩大,尤其是3月单月销售收入36.64亿元,同比增长88.01%,在原有销售约定的基本信用账期内,应收账款大幅增加,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减少;二是与公司电池材料业务规模相匹配的镍钴原料预付款大幅增加75.52%,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减少;三是本期末收到的承兑汇票余额较期初增加688.5%,银行承兑汇票在期末处于尚未到期承兑状态,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减少。

  6、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31.46%,主要因为本期印尼镍资源项目(5万吨镍/年)以及福安青美、格林美(江苏)三元前驱体项目投入增加。

  7、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57.52%,主要因为上年末计提年终奖已在本期支付完毕。

  8、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41.09%,主要因为本期公司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增加以及公司增加了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比例。

  9、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97.83%,主要因为本期业务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加,相应的成本增加。

  10、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0.40亿,增长32.61%,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同比下降0.95%,总额增加主要是本期经营规模扩大。

  11、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42亿,增长106.12%,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同比增加0.37%,主要因为公司实施创新倍增计划与超技术的研究计划,加大对电池材料及电池原料板块的研发投入,加大了对创新人才的投入,研发支出增加。

  12、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38.58%,主要因为本期计提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增加。

  13、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136.88%,主要因为本期应收账款增加,因此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14、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88.65%,主要因为利润总额增加,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

  15、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76.36%,主要因为本期销售规模扩大,收到款项增加。

  16、收到的税费返还较去年同期增加153.07%,主要因为本期出口量增长导致对应收到的出口退税金额增加。

  17、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20.47%,主要因为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增加。

  18、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50.25%,主要因为本期销售规模扩大,对应的采购支出增加。

  19、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98.02%,主要因为本期支付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增加。

  20、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增加33.07%,主要因为本期支付的企业所得税增加。

  21、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73.34%,主要因为本期对外投资增加。

  2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57.48%,主要因为本期销售规模扩大,公司取得流动资金贷款增加。

  2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26.97%,主要因为本期支付的融资租赁款增加。

  2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306.08%,主要因为本期取得的项目贷款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已经任期届满。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提名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周波先生、魏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宋万祥先生、陈斌章先生、吴光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周波先生、魏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宋万祥先生、陈斌章先生、吴光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鲁习金先生、王健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具体组成人员为:非独立董事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周波先生、魏薇女士,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具体组成人员为:鲁习金先生、宋万祥先生、王健女士、陈斌章先生、吴光源先生。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聘任许开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周波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张翔女士、张宇平先生、张坤先生、蒋淼先生、娄会友先生、张爱青先生、潘骅先生、王强先生、焦华先生、唐洲先生、张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穆猛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同时,指定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穆猛刚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长期以来,公司推行稳健的经营政策,不参与镍等各种金属的期货操作,截止报告期末,公司金属期货持仓数量为零,不受本期伦敦镍期货事件的影响。公司认为,当期镍锂高位价格对全球新能源健康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合理稳定的镍锂金属价格有利于全球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

  3、公司提速印尼镍资源项目的建设速度,增派500名工程技术人员出海驰援印尼镍资源项目,打响印尼镍资源项目建设的攻坚战、决胜战,确保印尼镍资源项目如期建成,如期投料运行,兑现对世界行业的承诺。

  4、报告期内,公司先后与容百科技、韩国ECOPRO BM签署三元前驱体战略供应协议,三元前驱体协议供应数量达100万吨,保障2022年以及未来五年的战略市场订单,锁定公司2022年与未来五年业绩预期。其中,2022年3月,公司与韩国ECOPRO BM签署动力电池用高镍前驱体中长期供应协议备忘录,公司将于 2023-2026 年向 ECOPRO BM 供应动力电池用高镍前驱体材料(NCA&NCM)70万吨,该协议为目前世界新能源材料领域最大的订单之一,价值超过1,000亿人民币,展现新能源未来前景。

  5、为良好应对全球行业竞争格局,精准把控全球行业市场发展的主动权,强化镍资源与下游市场的紧密合作,全面打造“镍资源开发—前驱体制造—三元材料制造”的供应链价值体系,携手构建全球竞争力的镍资源保障体系与前驱体材料市场保障体系,2022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香港与韩国ECOPRO下属公司ECOPRO GLOBAL 就ECOPRO GLOBAL 受让格林美香港持有的青美邦9%股权以及相关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格林美将组合ECOPRO的力量,共同建设好印尼镍资源项目。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穆猛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穆猛刚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穆猛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穆猛刚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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