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13 公司简称:奥精医疗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细描述
了存在的相关风险,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风险因素的相应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2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3,333,3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266,666.8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3%。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专注于高端生物医用材料及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以通过产品和技术的持续创新满足临床需求为导向,主要围绕人工骨修复材料领域进行研究与开发,于2011年推出了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医疗器械产品,完成了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的临床转化和产业化,并建立了具有完整知识产权的体外仿生矿化技术平台。
依托上述技术平台,公司通过体外仿生矿化技术模拟人体内形成骨骼的生物矿化过程,该过程以胶原分子为模板,在胶原分子上和分子间的特定位点引导羟基磷灰石成核,并调控羟基磷灰石晶体的 c 轴沿胶原纤维的方向生长,使Ⅰ型胶原蛋白及羟基磷灰石有序排列,形成主要成分及微观结构均与人体骨骼接近的人工骨修复材料。
公司针对不同科室的临床需求进行产品研发,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截至目前,公司的“骼金”、“齿贝”、“颅瑞”产品均已取得中国第III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分别用于骨科、口腔或整形外科、神经外科的骨缺损修复,已应用于包括北京协和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天坛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上海第六人民医院、上海第九人民医院、上海长征医院、广州南方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武汉同济医院、武汉协和医院、江苏省口腔医院、南京市口腔医院等国内知名三甲医院在内的500多家医院,临床使用超过百万例;“BonGold”产品已取得美国FDA 510(k)市场准入许可,用于骨科的骨缺损修复,成为我国首个也是目前唯一获得美国FDA 510(k)市场准入许可的国产人工骨修复产品。
公司专注于生物医用材料领域,面向骨骼及人体多种组织缺损修复的临床需求开展了多项高端再生医学产品研发。在研项目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在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对聚丙交酯的分子量、矿化胶原/聚丙交酯比例、支架的孔隙率和孔径尺寸等参数进行调节,能够优化骨修复材料的力学强度和降解特性,该项目已进入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阶段。在研项目胶原蛋白海绵是能够在各类外科手术中使用的高性能可吸收止血材料,广泛适用于普外科、骨科、口腔科、神经外科、产科等各手术科室,该项目已进入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阶段,并已完成全部病例的入组。其他在研项目包括胶原蛋白贴敷料、口腔引导组织再生膜、神经管鞘、人工硬脑(脊)膜、人工皮肤等一系列高端再生医学材料产品,这些在研项目均按计划稳步推进中。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通过向代理商及终端医院销售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产品实现收入和利润。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产品的销售。
2、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物资部负责原材料采购的主要工作,具体职责包括:①采购前的供应商开发、询价、议价、合同/订单商谈、规格确认、合同/订单签订等;②采购后的合同/订单跟进、付款、接收、验收、组织入库、发票核销、档案归档整理等。
物资部依据相关部门对原材料的需求情况制定采购计划,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采购周期、款项结算政策等因素将采购计划分解为到货需求,并将到货需求以合同/订单的形式传递给合格供应商清单中的供应商。原材料到货后,物资部执行接收工作,组织品质管理部共同执行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完毕后执行入库工作。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经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亦存在少量向医院等医疗机构直销的情况,产品主要在国内市场进行销售。公司设立市场部和销售部负责产品销售的主要工作,其中市场部的具体职责包括品牌宣传、学术推广、产品培训等工作,销售部的具体职责包括经销商管理、产品技术支持等工作。
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约定产品经销区域,按经销商的采购订单进行发货,销售价格由公司与经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经销商负责将公司的产品销售至医院等医疗机构。
4、生产模式
公司设立生产部负责产品生产的主要工作,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并保持适量的安全库存。销售部门根据历史数据以及销售目标的分析,预测未来一个季度的销售订单,生产部门制定未来一个季度的生产计划。由生产部门协调和督促生产计划的完成,同时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根据生产计划安排每月投产批次,每批次生产周期为45天,季度生产计划可随销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生产过程中,生产部门严格依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组织生产,
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标识和处理;品质管理部负责对生产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进行检验,以确保生产过程稳定及可控、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C358)”;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4.2 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中的“4.2.2 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及设备制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上证发[2019]30号),公司所属行业为“生物医药”领域中的“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属于重点推荐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
骨骼是人体最重要的器官之一,具有构成人体支架、协助身体运动、保护关键器官、发挥造血功能、储存钙磷元素等重要作用。
骨缺损是指骨的结构完整性被破坏。肿瘤、外伤、退行性病变、先天畸形等一系列病因往往会导致各类骨缺损产生。在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所致创伤骨折、脊柱退行性疾病、骨肿瘤、骨结核等骨科疾病造成骨缺损或功能障碍的患者超过600万人。尽管骨组织具有一定的自愈能力,但超过临界自愈尺寸的骨缺损,骨组织无法自行愈合。使用骨修复材料进行骨移植干预是治疗骨缺损的主要方法,也是目前临床上除输血以外应用最广泛的组织移植,骨修复材料通常是指通过手术植入人体以修复骨骼缺损的器件和材料,属于生物医用材料。自体骨长期以来是骨移植材料的首选,但存在骨量有限和供区部位并发症等问题,而人工骨修复材料的研发一直是世界性的难题。
截至目前,尽管人们针对骨修复材料开展了长期且大量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并出现了不同材质和结构设计的多种产品,但尚未出现一种在临床应用疗效方面可以取代自体骨的仿生骨修复材料。近年来,随着骨修复材料的发展,自体骨的临床使用比例逐步下降。复合材料以及纳米工程技术能够改善单一材料的微观结构、生物可降解性等特性,有望为组织工程材料的开发提供理想的支架材料,为细胞、生长因子等提供载体,是构建组织工程材料的核心。通过在理想的支架材料上复合细胞、生长因子等有诱导和促进骨组织再生能力的活性物质,有望产生在临床效果方面能够取代自体骨的人工骨修复材料。支架材料作为细胞、生长因子等的载体,是构建组织工程材料的核心;细胞、生长因子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但目前以干细胞为主的细胞在临床应用上仍受到较多政策和技术方面的限制,临床使用和推广限制较大;生长因子类产品在国外的临床应用中曾导致许多问题,作为载体的支架材料及其与生长因子的结合方式、生长因子的临床使用剂量等关键问题还在研究和发展当中。人工骨修复材料未来的研发重点将是不断优化支架材料的特性以及不断深入发展骨组织工程理论体系和产品设计。
复合材料相较于单一成分材料在微观结构、生物可降解性、生物活性等方面具有更优良的性能,是生物医用材料中再生医学材料领域目前主流的研发方向之一。公司的仿生矿化胶原骨修复材料,属于人工骨修复材料中的仿生复合材料,其仿生合成工艺接近人体天然骨的矿化过程,通过体外仿生矿化技术可以使Ⅰ型胶原蛋白及羟基磷灰石有序排列,从而形成成分及微观结构均与人体天然骨接近的人工骨修复材料,该种材料主要具备如下优势:(1)材料植入体内后可被完全降解吸收,且材料的降解速率与新骨再生速率一致;(2)产品规格型号丰富,适用范围广,可应用于较多科室;(3)材料具有良好的骨传导性及引导骨再生能力;(4)具有优秀的安全性,无免疫原性和毒副作用。
生物医用材料行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知识密集型行业,综合了材料学、生物学、医学、工程学等多个领域的知识和技术。研发能力提升和技术工艺的稳定需要长期积累,且生物医用材料行业对于生产环境、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均具有较高的要求。新进企业难以在短期内实现足够的技术积累、研发能力,并生产出质量稳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公司的仿生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属于目前骨修复材料领域内主流研发思路的产物之一,公司通过对仿生矿化技术的进一步研发,将不断加强公司核心产品的性能优势。此外,公司还致力于多种高性能再生医学材料的研发和临床转化,拓展产品线和业务领域,巩固和增强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骨修复材料在临床主要应用于骨科、口腔科、神经外科,由于各个科室的具体临床需求不同,对于骨修复材料的特性的偏好有所区别;此外,行业内不同企业的资金实力、主要产品、研发方向、市场策略等均有所差异,因此,骨修复材料市场在不同应用领域形成了不同的行业竞争格局。目前,我国骨科骨缺损修复材料行业呈现出中外企业并存、较为分散的行业竞争格局,尚未出现明显的行业龙头企业。未来,随着骨科骨缺损修复材料行业市场规模的扩大、临床应用需求的增加,同种异体骨来源有限,且存在法律和伦理问题,预计人工骨修复材料的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高。
公司基于各类骨缺损填充和再生修复的临床需求,形成了覆盖骨科、神经外科、口腔科和整形外科的全产品线,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能够为临床提供全身各类骨缺损填充和再生修复的人工骨修复材料的公司,且具备研发、生产和销售全链条运营能力。在材料特性方面,公司继续保持对天然骨骼高度仿生的技术优势,并通过不断研发创新,将矿化胶原的优越性拓展到更广泛的临床使用方法中,如术中将矿化胶原材料与患者自体血液提取的富血小板血浆或浓缩生长因子结合,达到更佳的治疗效果。在产品规格方面,公司在售产品涵盖了不同形状、尺寸的多种规格型号骨修复材料。在临床应用方面,公司产品的适应症包含了骨科、神经外科、口腔科和整形外科各类植骨应用。
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产品已覆盖国内除港澳台之外的全部省、市、自治区,已进入终端医院500余家,包含北京天坛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协和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上海六院、上海长征医院、广州南方医院、武汉同济医院、武汉协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等多家核心医院,本年度新增百余家终端医院,得到临床专家的一致认可。
在骨科领域,公司产品的市场营销开展较早,经过十余年开拓和积累,已成为骨科人工骨修复材料领域龙头企业。尽管在骨科临床有数十种人工骨材料可供选择,但奥精产品凭借先进的设计理念、丰富的科技内涵、良好的临床效果获得了业界广泛认可和越来越多的临床使用。
相较于国外,我国口腔医疗行业起步较晚,大众的口腔健康意识较为薄弱,使得我国口腔医疗行业的发展与国外有较为明显的差距。目前,我国口腔科骨植入材料行业的市场份额主要被进口产品所占据,进口替代程度较低。然而,进口的口腔骨植入材料主要为牛骨来源的异种骨材料和无机的生物陶瓷类产品。随着国内企业整体实力的不断增强以及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国产产品正逐步扩大在口腔领域的市场份额。
与口腔行业类似,我国神经外科高值耗材行业起步亦较晚。目前,除了人工硬脑/脊膜产品在临床以国产产品为主以外,其他各类高值耗材仍以进口产品为主,进口替代程度较低。神经外科颅骨小缺损修复是骨修复材料较新的临床应用领域,产品尚不多,钛网、PEEK等产品主要用于颅骨大面积缺损的修补,与引导骨再生的颅骨修复材料存在较大差异。通过近年来不断开展的医生教育和学术推广,矿化胶原颅骨修复材料被许多神经外科医生了解和接受,并在开颅、颅脑创伤、颅底重建等手术中得到越来越多的使用。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再生医学是通过使用创新的医疗手段重建患病或受损组织,或支持患病或受损组织再生的科学,具有覆盖学科面广、知识内容更新快等特点。其中,生物材料以组织工程支架的方式对机体进行修复,细胞在生物材料表面和内部粘附、增殖、分化,形成形态和功能与相应组织、器官一致的新的组织,在此过程中,材料不断被爬行替代,从而达到修复创伤和重建功能的目的。公司产品基于再生医学的思路发挥临床作用,属于三类医疗器械;从消费终端来讲,属于医用高值耗材。
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创新医疗器械的发展高度重视,通过《“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等国家宏观纲领性政策的相继出台,鼓励医疗器械的创新发展,为医疗器械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巨大动力。
在国家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2021年12月28日发布的对我国《“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解读中提到:“十三五”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着力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医疗装备行业、医疗系统等各方积极性,推动我国医疗装备产业实现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4800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84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1.8%。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近十余年来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处于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的黄金期,预计2022年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将超过9000亿元。
在促进医疗器械行业快速、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我国在医疗器械监管方面的建设也在持续进行。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明确提出“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标准管理能力”、“提高技术审评能力”、“完善检查执法体系”等多项重点任务,推进药品监管深入改革,创新、质量、效率持续提升,医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推进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强化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监管,以及加速唯一标识制度的建立。此外,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都是为医疗器械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不断完善医疗器械的创新体系,助推我国的医疗器械行业迈上更高的台阶。
如今,我国医疗器械行业拥有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机遇,但同时也在市场环境和政策等方面面临着诸多挑战。2021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采取把更多慢性病、常见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等办法,进一步明显降低患者医药负担”;6月,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标志着集中带量采购成为医用耗材主流招采模式;稍早前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也提出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随着一系列政策的发布和落地实施,国家及各省区市在多个医疗领域的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工作快速推进,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2022年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并提速扩面,继续推进国家层面药品集采,各地对国家集采外药品开展省级或跨省联盟采购。逐步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覆盖面,对群众关注的骨科耗材、药物球囊、种植牙等分别在国家和省级层面开展集采”。此前,已有浙江、四川等地开展部分口腔类高值医用耗材信息申报相关事项工作,随着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明确种植牙品类纳入集采,可以看出国家层面对种植牙集采的重视程度,2022年,种植牙集采很有可能会在更大范围内铺开。
种植牙的集采必将带来种植手术费用的显著下降,进而使得更广泛的人群能够接受种植手术,大大提升种植牙的渗透率。公司产品作为种植牙中不可或缺的骨修复材料,在以量换价的趋势下,将会有更大的市场需求,使其使用量和市场占有率得到提升。在骨科等领域,国家和地方集采也将大幅降低创伤、脊柱、关节等各类手术费用,降低群众相关医疗开支,使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等高性能医疗产品得到更多更广泛应用,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为“健康中国2030”做出贡献。
我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趋势愈加明朗,公司将积极应对,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灵活应对市场竞争,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加大产品研发投入,正面迎接行业的挑战,全力支持并响应国家集采政策,服务于更多患者。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推动主营业务稳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既定战略目标,持续深耕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资产总额142,607.6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4,427.45万元。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606.32万元,同比增长28.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78.26万元,同比增长35.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746.52万元,同比增长18.3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巩固市场开拓成果,提高营销工作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稳健地巩固并扩大营销成果,使公司的销售情况呈现出迅速发展的态势。公司将渠道开发工作列为重中之重,扩大了渠道覆盖面,产品已进入全国500余家医疗机构临床使用;把握住了市场机遇,扩大客户规模,已与260余家优质经销商建立起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开拓创新营销方式方法,通过举办主题学术沙龙会议、区域招商会、产品操作班等方式,完善营销路径,报告期内,公司在各大行业展会、学术会议中,凭借企业实力、产品亮点和客户口碑赢得行业关注,提升了公司品牌形象和行业认知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2、科技研发持续投入,企业影响力逐步提升。
经过多年的深耕,公司一直保持精尖的研发水平,通过优化研发过程,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质量控制等各方面努力来保证产品的先进性。公司独有的专利技术、强大的研发实力和注重持续科研创新的战略使公司一直保持强大的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科研技术成果转化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公司研发部门的努力下,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科研技术成果转化为无形资产,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9项;获得发明专利7项。同时积极推进核心在研项目产品的临床试验,加快新产品的上市。
公司还从北京上千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中脱颖而出,荣获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此外,公司参加的“骨盆髋臼骨折核心救治体系的创建与临床应用”项目荣获中华医学会“2021年中华医学科技奖”医学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3、人才梯队建设与企业文化构建取得显著成果
2021年度,针对公司销售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三个方面人才的缺乏,公司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和政策倾斜力度,加大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外引内培结合构建人才梯队。着重引进高精尖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销售、研发、高管队伍,按要求配置专业人才,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基于“深耕再生医学,成就生命健康美好”的使命,“以不断创新的技术,更高品质的产品,认真周到的服务,成为再生医学领域国际一流企业”的愿景,“负责的态度、创新的思维、高效的执行力”的企业文化,公司全面带动组织氛围的提升,打造优秀的企业雇主形象。搭建公司与员工无障碍的沟通平台,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绩效评估、人才梯队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制度。
4、规范公司运行秩序,强化公司经营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2021年公司继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一方面夯实管理的基础,明确岗位职责,完善指挥反馈系统,进而提高管理效率;另一方面深入实施条块结合管理模式,使公司的管理更为科学,更高效率,为完成计划目标任务提供了保证。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4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4月27日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精医疗”)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鑫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1 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召开程序和决议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 《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报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全部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6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立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立信所协商确定。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审计收费明细对比如下:
2021 年度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立信所协商后,适当提高了审计费用。
2022 年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在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 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27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3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219号《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7,666,677.6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816,913.05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7日到账。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首次发行《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5号)。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1) 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35,929,100.00元,2021年投入募集资金110,190,356.4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46,119,456.43元。
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59,030,736.48元,其中银行存款359,030,736.48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04月20日分别与各个募集资金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2021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684.98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了发行费用人民币265.1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6,672.98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258号)。2021年6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6,672.98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265.1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71,000,000.00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奥精医疗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奥精医疗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奥精医疗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2021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8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益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1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 e 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formation@allgensmed.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举行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1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 e 访谈”栏目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会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Eric Gang Hu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仇志烨
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于秀荣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通过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 e 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7日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formation@allgensmed.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部门:奥精医疗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56330938
电子邮箱:information@allgensmed.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 e 访谈”栏目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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