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制冰设备
公司的制冰设备及制冰系统业务包括制冰、储冰、送冰设备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应用在食品加工、商超物流、远洋捕捞等行业冷链建设领域,水利水电、核电、建筑工程等行业在内的混凝土降温领域,矿井降温等人工环境领域,蓄能调峰等节能环保领域,以及精细化工行业反应釜降温、人工冰雪、食用冰、制药医疗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为白鹤滩水电站国家大型水利枢纽提供了混凝土冷却系统,公司制冰设备应用于国内多个大型冰雪运动场馆项目,包括北京张家口地区的人工造雪设施。
(二)压缩机产品及系统应用
公司拥有活塞、螺杆以及离心式压缩机技术,各类压缩机产品系列丰富,应用覆盖冷链物流、工业制冷、油气处理、空调热泵以及氢能源装备等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制冷相关产品应用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雪游龙”国家雪车雪橇中心等相关场馆赛道的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将天然制冷剂运用于高温热泵领域并取得了良好成果。该技术可广泛满足区域供暖、生产工艺热水、生活热水等需求,在冬奥生态示范区张家口,实现了风力驱动的零碳天然工质热泵应用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压缩机产品在国内油气化工、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市场快速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提供的氦气螺杆压缩机组成功应用于全超导托克马克核聚变实验装置当中,整体设备实现了零下269℃超低温制冷,应用在超低温领域的该项氦气螺杆压缩机组已被认定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科院理化所共同完成的“自动控制内容积比大型氦螺杆压缩机关键技术及制冷低温应用”项目顺利通过了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该项目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难度大,创新性强,整体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市场应用前景广阔。
(三)油气服务
报告期内,佳运油气为油气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天然气气田提供适用于不同气源、工况的采气、集输、净化等地面生产装置自动化解决方案,在自身天然气运营服务业务稳步发展的同时,结合公司的压缩机技术和设备优势,积极拓展资产运营(如LNG项目、页岩气压裂项目)、脱硫环保等新兴业务,同时,对外设立合资公司拓展油气劳务、油气技术培训等业务,扩大运维、自控及物联网业务。
(四)中央空调系统业务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是国内优秀的建筑环境系统集成服务商,主要负责中央空调系统的安装、销售及运维服务,提供冰蓄冷、IDC机房温控、冷藏冷冻库、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集成及运营维护服务,承接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的5G数据中心机房的控制系统改造及机房环境改造项目,阿里巴巴杭州总部的中央空调改造项目等。
(五)氢能源领域
公司可为新能源整车企业提供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其核心部件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主要募投项目包括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的实施将持续推动公司氢能技术发展以及氢燃料电池系统的产业化进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1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715);2021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715号)。2021年8月13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2021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号)。相关事项均已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4月18日以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并通过《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大华审字〔2022〕006868号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2021 年度公司经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328.14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七)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八)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此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110万)元整。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为3501821968********)、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为3501031965********)、陈辉先生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置换发行费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8,643,350.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置换2,125,817.49 元发行费用。
《关于置换发行费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意公司继续向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包括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进口信用证与押汇、开立国内信用证与押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电子与纸质)、 开立担保函、进口汇出款融资与进口代付、出口押汇、出口发票融资、出口风险参与、衍生产品业务、有追索权公开型国内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包括与纸质与 电子银承)贴现(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等授信业务(其中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国内信用证、进口信用证、担保函业务由公司提供 10%保证金)。
以上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 14:00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洞江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根据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兹定于2022年5月18日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22年5月18日上午 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2年5月18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洞江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
上述议案已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9: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洞江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4.委托他人出席登记办法: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2年5月17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办(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人:王青龙
6.联系电话:0591-28513121
7.传真:0591-28513121
8.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洞江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邮政编码:350200)
9.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10.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特别提示
1. 为做好防疫措施,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为保护股东健康,降低感染风险,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参加现场会议人员需登记并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如不配合防疫工作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 会议现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39”,投票简称为“雪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
1、委托人或委托单位,请在委托书中对应的表决意见栏目:在累积投票中表明投票数量;如委托人或委托单位委托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必须在委托书中注明“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2、同一议案表决意见重复无效。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良秀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4月18日以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经营资金周转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置换发行费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置换发行费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氢能源领域的发展需要,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8,643,350.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置换2,125,817.49 元发行费用。
(十)审议并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华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合计为110万元人民币(含税)。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7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袁瑞彩,200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刘春梅,2018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8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1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11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 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将继续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与我们进行事先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就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之事宜,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2021年度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履行审计职责。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0 万元。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与以下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Svenska Rotor Maskiner AB(以下简称“SRM”)和Svenska Rotor Maskiner International AB(以下简称“SRM International”) 、河南兴民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民热能”)。
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50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3501821968XXXXXXXX)、陈辉先生、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XXXXXXXX)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Svenska Rotor Maskiner International AB
成立时间:1993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box 1508510465 Stockholm
注册资本:100万瑞典克朗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螺杆压缩机、螺杆膨胀机的销售,以及地热利用、垃圾、生物质发电、海水淡化、油气开发等余热利用一揽子项目工程解决方案,该公司是全球螺杆膨胀发电机技术的创始者,致力于螺杆膨胀发电机在特殊领域的运用以及低品位废气余热利用的研究与开发。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瑞典克朗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Svenska Rotor Maskiner AB
成立时间:1989年2月10日
注册地址:box 1508510465 Stockholm
注册资本:450万瑞典克朗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螺杆压缩机、膨胀机的研发,该公司具有国外先进压缩机技术及资源,掌握螺杆压缩机的核心技术,并拥有多项国内外专利,将与子公司团队共同研究开发可适用于天然工质及各种环保制冷剂的新型高效节能螺杆制冷压缩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瑞典克朗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公司名称:河南兴民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06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高新区建业路与富民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SRM、SRM International以及兴民热能的控股股东为兴雪康(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雪康”),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汝捷先生为天创富的第二大股东,天创富投资(平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创富”)持有兴雪康37.15%的股权,出于谨慎性、一致性以及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与SRM和SRM International之间的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日常性交易往来履行日常关联交易程序。
3.履约能力分析
SRM 螺杆制冷压缩机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和影响力。SRM International 是全球螺杆膨胀发电机技术的创始者,其拥有的“Opcon Powerbox”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并且SRM、SRM International、兴民热能控股股东为兴雪康,公司持有兴雪康10.56%的股权。因此在交易过程中,上述 3 家公司风险可控,日常交易给公司带来坏账风险的概率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依据: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2、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合同及正常业 务惯例确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各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SRM 和 SRM Internationl 合作共同研究开发新项目以及与其全方位的战略合作,是实现公司技术水平的快速提升的重要渠道,能够快速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目前处于转型升级、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与兴民热能之间的关联交易基于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降低公司劳动成本与生产制造成本,将部分低附加值的产品生产环节向劳动力以及制造生产等成本更低的地方转移。
由此而与上述3家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购销往来和商业交易行为。公司与SRM、SRM Internationl、以及兴民热能的交易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以及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以及货款支付等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在关联交易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市场价格公允、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审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上市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与SRM、SRM Internationl以及兴民热能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日常经营需要,该交易符合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因此,我们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表示认可。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雪人股份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置换发行费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 号)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8,529,411.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80元。截至2021年12月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69,999,994.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42,798.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157,196.18元。截至2021年12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84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7,160,813.20元,其中: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78,590,841.17元,其中:募投项目余额275,996,382.98元,待置换的发行费用2,125,817.49元,存款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银行手续费合计468,640.70元。
二、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2、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18,643,35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雪人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1年9月30日备案批准立项,并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置换先期投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三、待置换的发行费用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置换发行费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8,643,350.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置换2,125,817.49 元发行费用。
2、监事会审核意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置换发行费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置换发行费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氢能源领域的发展需要,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8,643,350.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置换2,125,817.49 元发行费用。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置换发行费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一致同意公司置换发行费用,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7427号),认为:雪人股份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雪人股份截止2021年12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雪人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相关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置换发行费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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