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汝捷1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慧宗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昊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林汝捷1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慧宗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
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制度》 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审慎判断各项资产可变现净值及款项可收回性等,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末发生减值的资产有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商誉、持有待售资产以及无形资产,2021年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为61,628,169.37元,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核销资产
公司对部分已确定无法回收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资产共计224,610.00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 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按照上述方法,公司2021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30,624,252.75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7.03%。其中:应收票据减值准备-127,814.90元,应收账款减值准备24,766,052.91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5,986,014.74元;
按照上述方法,公司2021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670,019.11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5.01%。
2. 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上述方法,公司根据期末存货结存情况,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1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290,901.90元,占上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4.67%。
3. 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公司聘请了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合并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天兴评报字(2022)第0610号评估报告。公司基于2020年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对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经测试,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减值准备5,421,833.54元,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确认减值准备6,896,965.29元。合计商誉减值损失12,318,798.83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0.87%。
4.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持有待售资产肇庆市和平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原账面价值为12,607,995.75元。2021年末,公司根据肇庆市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肇正德专字[2019]054号”的清算审计报告,确认持有待售资产肇庆市和平制冷配件有限公司账面价值为6,224,619.72元,计提减值准备6,383,376.03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5.63%。
5.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无形资产,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1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340,820.75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18%。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公司计提减值准备61,628,169.37元,对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为-61,628,169.37元,相关减值损失占上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54.50%。核销资产金额为224,610.00元,核销资产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四、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各项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系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对该事项无异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遵守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也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5.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 15:00-17: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 2021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 (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公司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林汝捷先生、独立董事 张白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许慧宗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青龙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投资者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 “云访谈”栏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 号)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8,529,411.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80元。截至2021年12月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69,999,994.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42,798.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157,196.18元。截止2021年12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84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7,160,813.20元,其中: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78,590,841.17元,其中:募投项目余额275,996,382.98元,待置换的发行费用2,125,817.49元,存款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银行手续费合计468,640.7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和使用办法”),该《管理和使用办法》经本公司2021年第四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12月6日与东北证券、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东北证券、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福建雪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氢能科技”)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相关银行机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项目余额275,996,382.98元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278,590,841.17元的差异,系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待置换的发行费用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募投项目发生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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