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审计数据: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74,028,708.63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7,402,870.8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99,862,550.97元,减2021年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69,616,956.21元,加计入未分配利润的股权转让款9,163,300.00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06,034,732.53元。
为体现对股东的回报,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1年末总股本1,161,058,1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0.48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每10股分红金额不再进行相应调整,仍维持每10股分配0.48元人民币(含税)。
二、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 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环境、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障投资者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其他说明
(一) 在上述公告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一)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2-012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吴宇、张统武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历年来公司及子公司与广州日报社及其子公司或附属单位等关联方签署了相关业务协议。以2021年实际发生额为基准,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和对2022年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2022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13,400万元,比2021年预计发生额度13,750万元降低2.55%。
(二)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与相关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广州日报社是广州市委机关报《广州日报》的出版单位,开办资金为420296万元,法定代表人江永忠,注册地点为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6-372号(双号),宗旨和业务范围为: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宣传方针和政策,围绕中央、省、市的宣传任务,开展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市委机关报《广州日报》的采访和编辑业务,承担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促进新闻实业发展的任务。
2. 预计将与本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广州日报社子公司或附属单位主要从事书报刊的出版、发行等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二) 关联关系说明
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7.64%的股权,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8.21%的股权,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为广州日报社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日报社及其子公司或附属单位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资信良好,以往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满足本公司的业务需求。
三、 2022年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 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交易结算
公司及子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合同,按合同履行。
(二) 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事项
以下关联交易的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在以前年度已经确定,属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事项主要有:
1. 广告代理业务
根据广州日报社与广报经营于2010年10月28日签订的《广州日报》授权经营协议和《广州日报》广告发布协议,从2010年5月31日起,广州日报社授权广报经营无限期独家排他经营与《广州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010)相关的印刷、发行、广告等报纸日常经营性业务,并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免费使用《广州日报》商号、商标。除采编业务外,广州日报社不再直接从事、亦不授权任何第三方从事与《广州日报》相关的印刷、发行、广告等报纸经营性业务。广报经营因业务需要可将《广州日报》报纸经营性业务整体或部分授权广报经营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及在广州日报社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授权给广报经营的其它关联企业经营。对于广州日报社从事的《广州日报》采编和广告发布工作,广报经营根据每月《广州日报》见报广告收入总额一定比例向广州日报社支付广告发布费,比例为20%。
广州日报社授权广报经营经营《广州日报》新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官方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广告业务,广报经营根据每月《广州日报》新媒体广告收入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广州日报社支付广告发布费,交易价格由双方按市场价协议确定。
根据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与广州大洋传媒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签订的《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十三家系列报刊授权经营协议》,从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可自动续期),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授权广州大洋传媒有限公司独家排他经营《读好书》《广州文摘报》《广州早报》《美食导报》《岭南少年报》《老人报》《足球报》《羊城地铁报》《粤商》《新现代画报》《篮球先锋报》《舞台与银幕》《广周刊》十三家系列报刊的印刷、发行、广告等报纸日常经营性业务,并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免费使用十三家系列报刊的商号。除采编业务外,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不再直接从事、亦不授权任何第三方从事十三家系列报刊的印刷、发行、广告等经营性业务。除非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政策有关规定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合法要求,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不得随意中止、终止上述授权。十三家系列报刊的印刷、发行、广告及相关的经营业务由大洋传媒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实施全面的、独立的、充分的经营管理。广州大洋传媒有限公司每年按照200万元(含税)向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支付授权经营费。
2. 策划活动业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不定期委托广州日报社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文案策划、展会活动等服务,服务费由双方按市场价协议确定。
3. 印刷业务
信息时报、南风窗、看世界等报纸杂志委托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印刷,印刷费由双方按市场价协议确定。
4. 租赁业务
公司与广州日报社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向广州日报社租入位于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8号23层的房屋作为办公用房,租赁期至2022年8月31日止;如期限届满后继续租赁则双方成立不定期租赁关系,月租金标准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变;
公司与广州日报社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向广州日报社租入位于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8号5层的房屋作为办公用房,租赁期至2022年8月31日止;如期限届满后继续租赁则双方成立不定期租赁关系,月租金标准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变;
公司与广州日报社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向广州日报社租入位于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6号3层的房屋作办公用房,租赁期至2022年8月31日止;如期限届满后继续租赁则双方成立不定期租赁关系,月租金标准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变;
公司与广州日报社签订租赁协议,向广州日报社租入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等地址共计66处物业,租赁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报经营与广州日报社、广州广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多项房屋租赁协议,向广州广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租入366号1层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租赁期至2024年11月30日止;广报经营广告分公司向广州日报社租入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8号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租赁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广报经营销售分公司向广州日报社租入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8号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租赁期至2022年8月31日止,如期限届满后继续租赁则双方成立不定期租赁关系,月租金标准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变。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与广州日报社签订租赁协议,向广州日报社租入广州海珠区阅江西路368号的房屋作为办公场地,租赁期至2022年12月止。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广粤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广州日报社签订租赁协议,向广州日报社租入广州市荔湾区旭日大厦6层的房屋作为办公场地,租赁期至2022年12月止。
5. 物业服务
广州日报社下属公司广州市大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6. 其他业务
广州日报社子公司或附属单位不定期委托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刊登自身宣传广告,或向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购买其他服务。交易价格由双方按市场价协议确定。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广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限公司)获广州日报社授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范围内无偿使用“广州日报”商号,无偿使用。
7. 网络服务
大洋网与广州广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广州市教育局项目合同,为其提供舆情、网站
以及新媒体平台内容运营服务。
大洋网与广州日报社合作在大洋网上建设“科创-广州创新”栏目,为其提供相关栏目建
设、内容更新服务;
大洋网与广州日报数据和数字化研究所合作大学服务网项目,为其提供大学服务网的服
务器资源续费购买服务。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给独立董事审议,并得到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在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和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遵循了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时,审议过程中董事吴宇女士、董事张统武先生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要求。
六、 备查文件
(一)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2-013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同意继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立信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拟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根据市场行情商定。
二、 拟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3. 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经历:姓名:张宁
(2) 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姓名:刘国棣
(3) 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姓名:姜干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后,对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 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
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2-014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责任限额:每年2000万元人民币;
(四)保险费总额:每年约5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数额为准);
(五)保险期限:1年;
(六)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备查文件
(一)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2-015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升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7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员办理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 委托理财的定义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目的,对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理财产品及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在合理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保值增值的投资行为。
(二) 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和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7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 投资品种和范围
1. 银行(或其理财子公司)“自主发行、自主管理”的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低风险及以下等级的非保本理财产品。
2. 证券公司(或其资管子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质押式报价回购产品、中低风险及以下等级的资产管理计划等理财产品。
3. 基金、信托、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及以下等级的理财产品。
(四) 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 投资期限
每笔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三年,委托理财的购买行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进行委托理财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 市场风险;
2. 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 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 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针对市场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在选择投资时机和投资品种时,公司理财业务部门负责编制理财产品可行性研究报告,必要时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提交公司理财决策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行;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 建立理财台账,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 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 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 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 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询价专员、投资专员、审核人、审批人应相互独立;
(2)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
(二)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或利息,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四、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对公司提供该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并审议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27亿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员办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了《投资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审批流程和权限,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公司须按照已建立的《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因此,我们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
(一)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2-016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其收入准则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实施问答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将2020年度销售运费的列报予以追溯调整,自“销售费用”项目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按照财政部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实施问答要求,公司将2020年度销售运费的列报予以追溯更正,自“销售费用”项目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调整影响见下表: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会计司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实施问答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会计司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实施问答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一)该事项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会计司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实施问答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会计司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实施问答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2-017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强先生,独立董事李俊女士,董事、财务总监刘晓梅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萝伊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意见、提升交流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公司就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ycm2181@gdgzrb.com。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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