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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D568版)

  (上接D566版)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报告期内详细事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礼斌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2-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马礼斌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陈胜华先生、许柏鸣先生、蔡盛长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累积未分配利润为-190,445,255.93元,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8,766,341.01元。

  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董事会同时审查并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022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前述总额度有效期均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及担保手续,包括且不限于签署相关业务的具体合同、协议等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和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和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同行业报酬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有关报酬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和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确认及2022年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确认及2022年薪酬方案》及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马礼斌先生、马瑜霖女士、胡展坤先生、黄霞女士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参与表决人数不足董事会半数席位,将直接提交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4票回避。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马瑜霖女士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总经理马礼斌先生的提名,并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聘任刘慧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2022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2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2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2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2022年4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4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2年4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2年4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4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2年4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2-028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将就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作述职报告。

  3、关联股东马礼斌先生、马瑜霖女士、黄霞女士对提案11进行回避表决。

  4、上述提案14、15、16、17为特别表决事项,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6、上述提案已经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2 年 5 月 16 日 16:30 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webmaster@pianor.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号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人:柯倩

  电话:0760-23633926;

  电子邮箱:webmaster@pianor.com。

  传真:0760-23631826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前相关手续;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3;投票简称:皮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的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在议案表决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中选择一个并打“√”):

  

  说明:请在“议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 、“弃权”或“回避”的空格内填“√”号。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包括填写其他符号)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均视为“无明确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2-013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翀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有利于保障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顺利开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或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授信业务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并进而促进其业务开展。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同时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资金可在前述期限内进行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薪酬的确定及2022年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薪酬的确定及2022年薪酬方案》。

  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补选林琦斯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2-017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将公司总部、分子公司全面纳入评价范围,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类: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控制活动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

  控制手段类: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基建项目管理、投资与投资项目后评价、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子公司管控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基本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公司以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为定量指标,分别针对资产负债表层面错报和损益表层面错报对缺陷等级进行划分。

  

  (2)定性标准

  ① 重大缺陷

  公司管理层存在舞弊行为;该缺陷直接导致财务报告出现重大错报、漏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该缺陷表明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环境失效;公司的监督机制形同虚设或缺乏,导致内部监督无效。

  ② 重要缺陷

  公司非管理层存在严重的舞弊行为;公司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制度或者流程指引缺失;对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③ 一般缺陷

  除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公司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考虑公司现状,通过直接财产净损失和负面影响两方面,制定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

  

  (2)定性标准

  公司针对战略、经营及合规目标,采取定性指标来确定内控缺陷标准。由于战略、经营和合规目标实现往往受到不可控的诸多外部因素影响,在认定针对这些控制目标的内控缺陷时,不仅考虑最终结果,还重点考虑公司制定战略、开展经营活动的机制和程序是否符合内控要求。

  ①重大缺陷

  A、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出现重大失泄密案件、受到重大经济处罚或产生重大财产损失;

  B、主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C、内部控制评价确定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②重要缺陷

  A、缺乏内部控制,导致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出现较大失泄密案件、受到较大经济处罚或产生较大财产损失;

  B、主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重要制度失效;

  C、内部控制评价确定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③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为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2-016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6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06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217,104.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5,850,895.96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3月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07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2、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7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31,201,24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9.23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0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850,189.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149,809.1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8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40,815,169.69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山阜沙产能扩建项目”支出20,025,932.6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60,841,102.29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均已全部实施完毕且已将节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于本年度对上述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完毕。

  2、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0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370,143,358.19元,其中:用于“皮阿诺全屋定制智能制造项目” 198,543,359.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71,599,999.1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70,143,358.19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27,788,587.29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本金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下转D56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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