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2-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1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安永华明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 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0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2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乔春先生自1997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于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等。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勇先生自2011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于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孟冬先生自1996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等。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审计范围及合理公允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2021年度的含税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2.6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报告审计师的提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请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15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资格,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在2021年度的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2-2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位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042,305,697.36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2021年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64,713,913.63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9,625,599.51元。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31,682,165.90元,主要包括老旧车型专属资产、生产线升级改造拆除的设备、传统发动机生产线、传统动力设备及模具等,符合公司战略转型和产品升级换代的需要。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基于评估模型估计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其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65,725,984.32元,主要因公司向新能源、智能化转型,产品升级换代,原老旧产品停产,符合公司战略转型和产品升级换代的需要。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无形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基于评估模型估计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五)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558,034.00元。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建工程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三、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1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42,305,697.36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减少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3,655,050.12元(包含2021年前三季度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对净利润的影响为减少229,133,075.65元),减少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893,655,050.12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2-2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附属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交易,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附属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交易,与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物业租赁和综合服务等日常交易,与合营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2022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680.30亿元,2021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290.49亿元。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张博先生、刘刚先生、叶文华先生、周开荃先生、张德勇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9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该交易的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二) 关联人2020年度财务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备注:因关联方2021年度财务信息还未披露,本表暂使用2020年数据。
(三) 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的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其他价格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3月与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于2021年3月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续签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以上协议已经长安汽车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有效期均为三年。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在实际购销行为或服务发生时根据需要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各关联公司与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存在的采购零部件、工程物资、物流服务、劳务、工程设计和施工服务,销售汽车产品及附件、材料,物业租赁以及存、贷款业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经常性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各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此类交易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是必要的,还将持续下去。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此类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2022年各项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各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该等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长安汽车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长安汽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安汽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计划与正常业务经营需要相符合,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对长安汽车及中小股东利益造成重大风险。保荐机构对长安汽车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2-2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经审慎研究,综合考虑未来发展战略、市场环境等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CD569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6号)的核准,本公司向包括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560,747,66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4.10元,扣除应承担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后本公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88,059,154.12元。实收募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5,986,084,079.3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9日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662431_D0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预计后续继续投入情况及预计节余资金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表中剩余项目金额、预计节余资金的合计数均包含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利息收入。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原计划的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CD569生产线建设项目、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等4个募投项目投入资金与前期规划相比存在部分节余,主要原因系公司为减少海外疫情对项目建设周期的影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进口设备国产化替代的手段,降低了实际投入金额;同时公司为持续提升经营质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持续对方案进行了优化,且精益投资过程管理,实现了对投资规模和节奏的控制。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公司综合研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将预计节余资金160,545.86万元用于公司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三、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
实施主体: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项目简述:以用户需求为中心,以公司战略为牵引,在国家政策加持下,加快推出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具体包括10款低碳产品开发及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其中,低碳产品主要包括混合动力产品6款,低排放燃油升级产品3款、混合动力总成1个,主要集中在乘用车规模最大的紧凑型市场;研发能力建设主要是混动及智能网联汽车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国家政策要求汽车向节能减排方向快速发展
近几年来,国家为了节能减排,2017年推出“双积分”政策。同时2021年“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规划”中,国家明确提出“双碳”战略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随着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加严,汽车向低碳科技节能方向发展势在必行。
2、新风口推动汽车行业向节能减排快速转型
“双积分”和“双碳”政策加持,汽车行业迎来节能减排新风口,各大车企加快推出节能减排汽车。一方面通过提升热效率降低油耗,同时搭载混动技术(HEV/PHEV/REEV)来降低油耗和排放。中国品牌均纷纷布局混动汽车实现降耗减排,预计2025年前国内节能减排车型占比达到70%。
3、公司战略急需长安快速布局低碳科技节能汽车
以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的战略目标为驱动,积极推出低碳科技产品。通过动力升级,公司已推出蓝鲸动力汽车,但是与战略目标仍有一定差距,急需加快节能减排产品布局,确保公司战略目标达成。
4、混合动力试验能力水平及智能网联技术需求度急剧升高
在“双碳”政策下,燃油动力电动化趋势已经确立且正在加速,“混动化”已成为汽车技术发展的主要技术路线。基于公司第三次创业产品战略规划,混动产品项目数量大幅增加,硬件可插拔、场景可编程、生态可随需的智能汽车产品与服务平台正在崛起,亟需提升混动及智能汽车研发能力,补充验证手段,确保混合动力总成产品的研发需求,支撑公司战略落地。
(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前景广阔
国家和地方出台购置税减免和限购限行等鼓励节能汽车的多项政策,为节能汽车的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双积分”和“双碳”政策加严,各车企均通过技术革新、产品升级等方式来应对,低碳节能汽车产品投放将会快速增长;用户在购车和用车政策刺激下,对节能汽车需求急剧增长,同时电气化的经济性、动力性和操控的便利性等给用户带来了新体验,用户对节能汽车的认知和接受度快速增长;在政策和供需加持下,节能汽车近几年快速增长,仅混动汽车2021年增幅达78%,规模达到111万,预计2025年达到580万,已经形成新的增长窗口。本项目为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市场前景看好。
2、项目在核心市场布局重点产品固本拓新夯实基盘
紧凑型市场为乘用车最大的市场,各大车企均加大产品布局。在供需作用下,紧凑型汽车规模平稳增长。2021年销量达到1024.6万辆,在乘用车市场占比50.6%,预计2025年销量规模达到1150万,占比超过50%。
长安加快在紧凑型市场布局产品,通过动力、风格等方面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当前长安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中10款产品,均集中在乘用车规模最大的紧凑型市场,产品形态分布为经典轿车、轿跑风格轿车、城市SUV和硬派SUV等多种风格,满足当前年轻用户多元化需求。同时通过电气化等节能减排技术,提高产品竞争力,扩大规模。
3、公司具备雄厚的自主创新能力
长安汽车从创业以来一直坚持创新技术引领发展,在国家发改委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长安汽车研发实力6届12年位居中国汽车行业第一,在刚公布的2021年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以97.1的高分获全行业第二。
长安汽车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研发队伍,在重庆、北京、河北定州、安徽合肥、意大利都灵、日本横滨、英国伯明翰、美国底特律和德国慕尼黑建立“六国九地”各有侧重的全球协同研发格局。
4、公司拥有丰富的核心技术储备
公司在智能化、新能源、节能动力等核心领域取得系列突破。
智能化方面,掌握核心技术248项,实现CC/AEB/APA/IACC等40余项智能驾驶技术量产,L3、APA5.0实现中国品牌技术首发,产品智能化指数连续三年行业第一;实现自适应HUD、人脸识别、车载微信等50余项智能交互功能量产,首创了软硬分离的新一代座舱技术平台,产品交互体验大幅度提升;打造了自主车企国内首个百万级混合车云平台。
新能源方面,掌握核心技术200余项,在国内率先量产“三合一”电驱,技术指标和性能行业领先;准备了“超集电驱”,较“三合一”电驱体积减少5%、重量降低10%、效率提升5%,今年将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实现量产。
节能动力方面,攻克了发动机超级爆震、机油稀释等多项行业共性难题,NE发动机理论热效率可以达到40%以上,蓝鲸发动机连续五年获得“中国心”十佳发动机称号,累计装车销售165.5万台;突破了DCT变速器关键技术,产品在公司全系车型上开展应用,累计装车突破115万台,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突破电驱系统硬件集成等混合动力关键技术,实现了HF640的投产。
5、公司具备丰富的研发经验
公司策划并组织开展重点技术项目100余项,打造了MPA方舟架构,建立了从技术规划、技术策划到技术实现全过程的技术开发管理流程。
建立新技术开发流程CA-TDS并实施。形成包括市场、质量、技术成熟度、溢价能力、产出效益等23个维度的指标评价体系。
打造科技共享平台。建立了技术货架,形成了内部结算、外部受托和技术许可机制,有效推动技术研发成果在多品牌复用,实现资源和技术能力共享。
(四)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236,15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60,545.86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其中混合动力产品投入147,706万元,低排放燃油升级产品投入53,553万元,混合动力总成投入14,576万元,混动及智能网联汽车研发能力建设项目投入20,323万元。上述项目投资中,研发投入(如产品开发、样车、样机等)费用为145,716万元,固定资产投入(如生产设备、生产线等)费用90,442万元。
(五)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21~48个月。经评估,完全达产后,该项目预计年产量32万辆,年产值274.2亿元。
(六)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目前乘用车市场的购车用户更年轻,求新求快需求更强烈,汽车市场变化加快,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长安汽车将进一步加强用户洞察力度,将用户需要研究贯穿产品开发全过程,实现用户需要与产品落地的融合,确保产品满足用户需求。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对于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公司产业布局,进而提升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推动长安汽车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本次变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关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客观需要做出的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健运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综上,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2-19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7,632,153,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属于汽车制造业,主要业务涵盖整车(含乘用车、商用车)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发动机的研发、生产。同时,公司积极发展移动出行、汽车生活服务、新营销、换电服务等新业务,加快探索产业金融、二手车等领域,以构建较为全面的产业生态,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
本公司始终坚持以“引领汽车文明造福人类生活”为使命,秉承“节能环保、科技智能”的理念,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智能汽车,致力于用科技创新引领汽车文明,努力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旗下现拥有长安汽车、欧尚汽车、凯程汽车等自主汽车品牌,并通过合营企业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生产销售合资品牌车型。推出了包括CS系列、逸动系列、UNI、欧尚系列、神骐系列等一系列经典自主品牌车型;合营企业拥有全新福克斯、福睿斯、锐际、探险者、冒险家、飞行家、昂克赛拉、CX-5、CX-30等多款知名产品。同时,打造了逸动EV、奔奔E-star、CS55 E-Rock等新能源车型,深受市场欢迎和消费者的喜爱。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起伏反复、芯片供应短缺、限电限产等挑战以及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汽车行业深度变革,长安汽车聚焦规模、市占率、利润提升,强化营销牵引、狠抓经营质量提升,全年实现销量230.1万辆,同比增长14.8%,市占率同比提升0.8个百分点,重回汽车集团第四;长安系中国品牌汽车销售175.5万辆,同比增长16.7%,居行业第二;中国品牌狭义乘用车企业排名行业第二,与行业第一的差距较2020年缩小63.7%,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献礼!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为使公司会计核算更加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公司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3)。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法定代表人:朱华荣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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