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39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4月24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20]79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A股37,8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8,082,000.00元,发行上市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46,276,225.98元(不含增值税),其中应承担的资本化发行上市费用为人民币139,095,000.03元(不含增值税),扣除发行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805,774.02元。截至2020年6月5日止,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减承销费人民币130,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798,082,000.00元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755903864210518的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266367_A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8,635,548.92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3,568,849.5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0年6月制订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上述3家银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共计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情况
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部建设项目及研究院建设项目由购置及租赁办公场所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楼,公司的使用面积会比原始计划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项目投资总额未发生变化;同时,由于公司总部建设项目及研究院建设项目办公场所建设方式由购置及租赁办公楼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楼,项目建设期间预期将有所延长,同意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将上述两个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上述变更已经2021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266367_A06号),截至2020年5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82,051,119.45元。2020年6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2,051,119.45元置换预先投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资金置换。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6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32,352,048.95元。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6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已于2021年6月30日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39,00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1年度,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2021年8月24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2021年9月6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对反馈作出了相应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2021年11月22日,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2021 年第 125 次工作会议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2021年12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9 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022年2月18日,公司公开发行57,7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770,000张。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22年3月24日,公司公开发行57,7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精装转债”,债券代码 “127055”。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关于募集资金的进展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进展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24日《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9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8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24.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8,082,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的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130,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余额人民币798,082,000.00元于2020年6月5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支付验资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276,225.98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805,774.0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6月5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266367_A01号验资报告。
公司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与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均按照计划正常实施;总部建设项目与研究院建设项目由购置及租赁办公场所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楼,公司的使用面积会比原始计划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项目投资总额未发生变化,并将上述二个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此已在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并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毕。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58,621,798.66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3,134,038.5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26,318,013.87元。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进展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9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57,7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577.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05,221.2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294,778.77元,此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专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28日出具《验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266367_A01号)。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66,160,794.12元,置换部分发行费用及收到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4,152,299.7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6,686,906.18元。
3、委托理财
4、未达到重大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乔荣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爱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燕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乔荣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爱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43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申请人民币36亿元金融机构授信综合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2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与公司未来财务规划,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3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
1、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额度为人民币18亿元;
2、公司向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包括反向保理)的保理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8亿元(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保理融资额度,且已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份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融资金额、期限、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
上述决议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申请人民币36亿元金融机构授信综合额度。上述决议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申请人民币36亿元金融机构授信综合额度。上述决议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能够为公司的业务发展保证充足的现金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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