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纳思达”)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珠海芯和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担保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并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上饶市芯领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领者”)、珠海芯和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和恒泰”)、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派克微电子”)、余干县芯思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思管理”)及严晓浪签订《关于珠海盈芯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约定:(1)芯领者以现金方式向微电子、芯思管理及严晓浪合计受让其持有珠海盈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盈芯”或“标的公司”)的5%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2)公司以现金以及/或者股票受让芯思管理及严晓浪合共持有的珠海盈芯 42.75%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9,925万元;(3)芯和恒泰以现金方式向微电子受让其持有珠海盈芯的5%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同时,为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对珠海盈芯的整合,纳思达与芯领者及芯和恒
泰分别签订《关于珠海盈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在前述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未来五年内逐步以现金方式收购芯和恒泰与芯领者分别持有的珠海盈芯5%股权,交易金额共为人民币7,000万元。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并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03)及于2018年12月8日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的《对<关于对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107)。
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珠海盈芯科技有限公司剩余股权收购签署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调整珠海芯和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芯领者、芯和恒泰、艾派克微电子、芯思管理及严晓浪签署补充协议,将涉及纳思达收购有关股权的实施主体由纳思达变更为艾派克微电子。同时,芯和恒泰的合伙人调整后,公司前任董事汪栋杰先生持有芯和恒泰30%的份额,占认缴出资额150万元,公司前任技术负责人丁励先生持有芯和恒泰24%的份额,占认缴出资额120万元。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珠海盈芯科技有限公司剩余股权收购签署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关于调整珠海芯和恒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根据《投资协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股权转让协议》,艾派
克微电子与芯和恒泰签署《珠海盈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1%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艾派克微电子以现金方式收购芯和恒泰持有
的珠海盈芯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00万元。
2019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珠海芯和恒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艾派克微电子以现金方式收购芯和恒泰持有的珠海盈芯1%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珠海芯和恒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珠海芯和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艾派克微电子以现金方式收购芯和恒泰持有的珠海盈芯1%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珠海芯和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珠海芯和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艾派克微电子以现金方式收购芯和恒泰持有的珠海盈芯1%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珠海芯和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芯和恒泰的有限合伙人之一汪栋杰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任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经理,且与公司董事长汪东颖先生为兄弟关系,有限合伙人之一丁励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任公司技术负责人,是公司曾任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
公司关联董事汪东颖先生回避表决。
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珠海芯和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此议案尚需提交艾派克微电子履行相关会议审议程序。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汪栋杰先生、丁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珠海盈芯科技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345507288Q
(三)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698(集中办公区)
(四)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五)法定代表人:严伟
(六)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七)成立日期:2015年07月13日
(八)经营范围:电子、电力技术的研发、设计及项目管理。
(九)股权结构:
(十)主要财务数据及或有事项:
(十一)珠海盈芯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司与芯和恒泰签订《关于珠海盈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 权转让协议》之约定进行的,并参照公司2018年受让珠海盈芯股权的价格,由艾派克微电子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芯和恒泰持有珠海盈芯1%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700.00万元
五、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甲方:珠海芯和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乙方: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
(二)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珠海盈芯科技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以7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甲方的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以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给甲方。
(三)承诺与保证
1、甲、乙双方承诺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均已获得其权力机关的授权、批准。
2、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合法有效的,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甲方保证该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或担保,并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所有法律责任及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原享有的相应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
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项下的声明和保证,并切实履行本协议规定的
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及其作出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即构成违约。如果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损害、费用和支出。
(五)协议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甲乙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六)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
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由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 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变化,不会对
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初至目前,公司与汪栋杰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为0万元;与丁励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汪东颖先生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亦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他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收购珠海芯和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艾派克微电子收购芯和恒泰1%股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及艾派克微电子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侵害公司、艾派克微电子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艾派克微电子收购芯和恒泰1%股权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珠海芯和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收购珠海芯和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051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22年4月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为44,093.4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7.67%,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打印机业务
奔图电子(PANTUM)
2022年第一季度,奔图打印机销量同比增长33%,原装耗材出货量随着奔图打印机保有量的提升同比快速增长,增长率约60%。同时,为了持续打造和提升产品综合竞争优势,奔图加大了中高端机型的研发投入,一季度奔图整体实现净利润1.56亿元。
利盟国际(Lexmark)
随着欧美市场逐渐取消疫情管控,欧美打印市场进一步恢复,一季度利盟打印机出货量同比增长7%,利盟管理层报表数据口径下,一季度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同比增长16%。
2、艾派克微电子业务(含极海半导体)
2022年一季度,艾派克微电子(以下简称“艾派克”)出货量为10,392万片,营业收入5.04亿元,其中打印机通用耗材芯片业务营收3.57亿元,工控/安全芯片业务营收0.87亿元,消费电子芯片业务营收0.45 亿元,车规级芯片业务营收0.14亿元,其他收入0.02亿元。艾派克一季度净利润为2.5亿元,同比增长超过 10%。
打印机通用耗材芯片方面,重要新品全新上市,保持技术领先的同时销量稳步提升,推动整体销售业绩持续上涨。同时,非打印行业芯片(汽车/新能源、工控/安全、消费电子)业务实现快速增长,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超过150%。今年一季度,极海半导体的APM32F103RCT7型号MCU产品已通过车规AEC-Q100认证,2022年上半年公司还将有数款32位MCU芯片产品进行车规 AEC-Q100 认证,同时ISO 26262汽车功能安全体系认证和新品研发也在按照进度顺利推进。
3、打印机通用耗材业务
2022年第一季度,虽然通用耗材行业受到疫情反复、大宗物料价格上涨、运输费用居高不下、春节用工紧张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一季度通用耗材业务净利润同比上升3%,公司将在通用耗材业务上持续开拓销售渠道,走品牌营销之路,提升盈利能力。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肖永平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
(3)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公司在内网上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3月12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6)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44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11.23万股,授予日为2022年3月18日,授予价格为24.82元/股。
2、境外控股子公司Ninesta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对其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2022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向境外控股子公司Ninesta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利盟国际的发展,提升利盟国际的盈利能力,纳思达和控股股东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开曼合资公司提供共计3.67亿美元借款,由纳思达向开曼合资公司提供1.67亿美元借款,赛纳科技向开曼合资公司提供2亿美元借款。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汪东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饶婧婧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汪东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饶婧婧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法定代表人: 汪东颖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049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八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八名,八名董事参与了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珠海芯和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艾派克微电子”)与珠海芯和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和恒泰”)签署《珠海盈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艾派克微电子以现金方式收购芯和恒泰持有的珠海盈芯科技有限公司1%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00万元。
公司关联董事汪东颖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珠海芯和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收购珠海芯和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珠海芯和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050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名,三名监事参与了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专项审核意见及书面确认意见。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珠海芯和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艾派克微电子”)与珠海芯和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和恒泰”)签署《珠海盈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艾派克微电子以现金方式收购芯和恒泰持有的珠海盈芯科技有限公司1%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00万元。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珠海芯和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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