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4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分享中核集团产业协同效应,公司拟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财资公司”)签署为期两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中核财资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所属境外成员公司提供收付款、存款、货币兑换(待中核财资公司获得相关牌照后方可办理)、账户管理等服务,向公司及境内外成员公司提供本外币贷款、外汇风险管理与咨询服务等财资服务。

  ● 鉴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的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与中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及的交易金额已累计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该次关联交易不会形成上市公司对相关关联方的重大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分享中核集团产业协同效应,公司拟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财资公司”)签署为期两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中核财资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所属境外成员公司提供收付款、存款、货币兑换(待中核财资公司获得相关牌照后方可办理)、账户管理等服务,向公司及境内外成员公司提供本外币贷款、外汇风险管理与咨询服务等财资服务。

  2、中核财资公司注册资本2,115万元人民币,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均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交易与关联交易》”)有关规定,公司与中核财资公司签署并履行金融服务协议,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颁发的《公司注册证明书》与《商业登记证》,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

  企业名称: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胡孟

  注册资本:2,11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1楼

  成立日期:2020年7月29日

  经营范围:资金管理与结算、融资管理、风险管理及咨询服务等财资管理与财资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人情况: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鉴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核资本均为中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和《交易与关联交易》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乙方向甲方所属境外成员公司提供收付款、存款、货币兑换(待乙方获得相关牌照后方可办理)、账户管理等服务,乙方向甲方及其境内外成员公司提供本外币贷款、外汇风险管理与咨询服务等财资服务。

  (三)定价原则和依据

  交易双方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公允价格,并且符合大陆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和监管机构规定。

  (四)交易价格

  1、乙方吸收甲方境外成员公司存款的存款利率按照原则上不低于甲方境外成员公司存放在当地商业银行的同类存款利率执行。

  2、乙方向甲方及其成员公司提供自营贷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甲方及其成员公司从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贷款利率执行。

  3、乙方向甲方及其成员公司提供其他业务收费标准应原则上不高于其他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4、交易双方就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交易内容另行签署合同的,交易价格应以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

  (五)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甲乙双方均有权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六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延长本协议期限的请求。

  (六)交易总量区间

  1、本协议第一条所描述的交易内容:

  (1)接受存款类预计交易额,2022年、2023年每年的年日均余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

  (2)发放贷款类预计交易额,2022年、2023年每年的年日均自营贷款余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

  (3)其他服务类交易金额,2022年、2023年每年的累计交易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 30 亿元。

  2、本协议项下关联交易金额由甲方及其成员公司按照协议签订金额统计汇总,并将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分类汇总披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中核财资公司是中核集团外投融资平台。公司可充分利用此平台所提供的境外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寻求境外低成本资金,同时加强公司境外资金管控。公司与中核财资发生的金融服务,属于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风险管控及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融资渠道的拓展,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本次与中核财资公司的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中核财资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资本的控股股东中核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审查,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本次与中核财资公司的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均予以认可,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拟与中核财资公司签署为期两年的《金融服务协议》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通过对本次议案的初步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系为了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与经营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拟与中核财资公司签署为期两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拟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该等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拟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7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查后,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本议案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有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33,535.79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议案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在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8,763,357.41元,累计未分配利润共计1,121,995,821.55元。由于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中“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的10%”的规定,为此,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讨论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认为:

  公司2021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本议案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五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2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与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开展10亿元额度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控制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改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与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保理公司”)开展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10亿元,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其中单笔保理业务金额及年限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 鉴于中核保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与中核资本的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及的交易金额已累计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控制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与中核保理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债权债务作为保理标的物的保理及顾问业务等,融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其中单笔保理业务金额及年限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2、截至目前,中核资本直接持有公司30.11%的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中核保理公司为中核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核保理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除已披露的与中核集团及其控制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外,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与中核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过其他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过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5、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与中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及的交易金额已累计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庄大炜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1号楼1-187室

  成立日期:2020年7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TLX62T

  经营范围: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帐管理;与受让应收账款相关的催收业务;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认可的其他业务。

  股东:中核资本持有中核保理公司100%的股权,为中核保理公司唯一股东。

  2、主要财务指标

  中核保理公司为2020年新设立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81,603.40万元,净资产总额51,044.26万元,2021年营业总收入15,686.26万元,净利润1,019.5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鉴于中核保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与中核保理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债权债务作为保理标的物的保理业务等。

  2、本次保理业务授权金额不超过10亿元,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

  3、单笔保理业务金额及年限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与中核保理公司签订的《保理合同》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利率及手续费率。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开展的保理业务,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有效盘活公司资产,改善公司资产状况及现金流情况。该项业务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其风险可控。

  六、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本次与中核保理公司的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中核保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审查,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本次与中核保理公司的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均予以认可,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向中核保理公司申请保理额度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通过对本次议案的初步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开展保理业务,系为了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与经营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向中核保理公司开展10亿元额度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资金周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产状况及现金流情况,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本次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向中核保理公司申请保理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关于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公司在2022年为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包括:同意公司在2022年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按照经批准的担保计划执行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存续和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机构选择及融资期限设定等,并签署所需文件,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之日止。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6.23亿元,占公司2021年底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8%。2021年底担保余额中均为面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经营或并购用途的债务融资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本次预计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2021年底,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6.23亿元,全部为面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经营或并购用途的债务融资担保,约占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59.04亿元的48%。2021年底担保余额较2020年底公司对外担保余额95.88亿元(占2020年底净资产160.86亿元的60%)减少约19.65亿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2年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按照经批准的担保计划执行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存续和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机构选择及融资期限设定等,并签署所需文件,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之日止。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2021年度担保发生额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2021年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了担保。

  截至2021年底,公司经营和并购用途的债务融资担保余额约合76.23亿元;2021年度,实际担保发生额为28.35亿元,均为面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经营或并购用途的债务融资担保。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发生额预计情况与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

  2021年度实际担保发生额与预计担保发生额差距较大,主要原因包括:

  (1)控股子公司清华同方(海外)创业投资公司原计划于2021年采用境内筹资加境外担保方式融资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归还其2022年1月需到期兑付的3亿美元境外高级定息美元债券,由于境外融资形势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公司全部采用了境内融资,导致相关融资担保未于年内发生;

  (2)控股子公司同方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拟新增的BOT/TOT/PPP专项贷款因项目招投标或实施进度延迟及金融机构审批进度未达预期等因素,导致部分相关担保融资未于年内发生;

  (3)控股子公司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方工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同方科技有限公司、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同方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同方泰德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等单位通过压缩低效业务,提高自身经营周转效率、发挥商业信用优势,有效控制了公司担保项下的债务融资增量。

  三、拟为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提供担保的情况

  现就2022年度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提供因经营需求发生的担保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被担保人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拟被担保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提供的担保系随着业务开展、业务规模逐渐扩大而发生的正常经营安排,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正常,上述担保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在征询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客观、独立判断,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

  2.本次交易均为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事宜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没有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合人民币76.23亿元,占公司2021年底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8%。担保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8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有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33,535.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坏账减值准备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2)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2021年度,公司计提坏账减值准备62,862.79万元,主要为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等。

  单位:万元

  ■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1年度,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

  2021年度公司确认存货跌价准备17,601.37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2021 年度,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下属参股公司天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下属子公司天诚德国、天诚英国100%股权,导致公司相应形成较大损失,对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6,988.87万元;公司下属参股公司中国医疗网络有限公司、Asqella Oy、新疆芳香庄园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迈信力通科技有限公司因业绩亏损,出现减值迹象,公司对其分别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5,523.08万元、1,946.66万元、1,145.75万元和724.74万元。

  4、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合计为6,440.45万元。

  5、商誉减值准备

  2021 年度,公司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对因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存在估值下调情形的同方友友下属子公司同方证券有限公司、Tivoli, LLC计提商誉减值合计10,302.0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021年度公司共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33,535.79万元,对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133,535.79万元。

  四、独立董事、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当前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1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与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15亿元

  额度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控制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改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与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15亿元,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其中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金额及年限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 鉴于中核租赁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的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与中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及的交易金额已累计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控制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与中核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生产设备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售后回租业务及设备采购的直接租赁业务等,合作金额不超过15亿元,上述额度在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其中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金额及年限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2、截至目前,中核资本直接持有公司30.11%的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其为中核资本控股股东中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核租赁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资本的控股股东中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中核租赁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除已披露的与中核集团及其控制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外,过去十二个月公司未与中核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过其他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过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5、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与中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及的交易金额已累计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潘炳超

  注册资本:324,752.6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一幢一层1020室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14R61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

  控股股东:中核资本直接持股48.73%,其他股东均为中核集团成员单位,实控人为中核集团。

  2、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核租赁公司总资产233.45亿元,净资产34.57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6亿元,净利润1.18亿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鉴于中核租赁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核资本均为中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与中核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生产设备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售后回租业务及设备采购的直接租赁业务等;

  2、本次与中核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5亿元,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金额及年限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与中核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租赁利率及手续费率。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有效盘活公司资产,为公司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该项业务开展不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其风险可控。

  六、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本次与中核租赁公司的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中核租赁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资本的控股股东中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审查,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本次与中核租赁公司的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均予以认可,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就公司向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通过对本次议案的初步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系为了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与经营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向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加快资金周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本次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向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届时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关于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