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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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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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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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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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12,036,000.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原因说明: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成长阶段,公司业务的拓展及经营发展对资本投入需求较大。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实际情况制定,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s.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现就部分内容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1年,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2,036,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409,224.03的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及公司发展阶段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制造专业化分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球疫情持续演变、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汽车芯片供应紧张的背景下,汽车行业发展韧性继续保持,2021 年我国汽车产销总量继续蝉联全球第一。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全球经济复苏、汽车芯片供应短缺情况缓解,汽车市场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共同提升将推动中国汽车市场继续增长。公司当前仍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必然要在研发、资金等方面不惜成本大量投入,不断深耕细作,才能笃行致远。另一方面,公司也将面临着技术升级、产能提升,市场环境变化、人才需求等各方面压力。
(二)公司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898.9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0.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5,940.9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0.97%。 鉴于公司后期将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对资金需求较大,同时,受中美贸易摩擦及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事件影响,国内外经济环境剧烈波动,公司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受原材料价格持续上升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总体呈现出上涨趋势,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加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公司需要留存足够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及《公司章程》中规定,"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20%"。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20.26%,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规定。
通过综合分析公司当前外部经营环境、经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及融资环境等因素,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公司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加强研发投入,保持并推动公司的技术优势,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障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以更优异的经营业绩来回报广大投资者。
除上述补充说明内容外,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损益无影响。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了承租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调整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并与收入准则进行衔接;
5、完善与租赁交易有关的列报要求,丰富出租人披露的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补充: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其他流动资产-917,431.20元、使用权资产3,924,231.29元、租赁负债2,051,562.11元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55,237.98元。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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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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