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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说明:

  剔除通富微电投资及股份支付影响(受股价波动影响在2022年一季度确认投资损失额763.66万元、股份支付费用2,477.71万元),与2021年一季度同口径利润情况对比如下:

  

  1、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销售收入14,893.0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3.76%。营收增长的因素主要系:

  (1)模拟信号链产品在消费、工业等领域持续突破,其中电池管理芯片(BMS)持续快速放量,营收季度环比增长近60%。

  (2)通用高性能32位MCU在计算机及周边、工业控制等方面持续增长,32位MCU在MCU产品结构中占比持续提升,一季度占比近50%。

  (3)健康测量AIOT产品在智能仪表、鸿蒙智能设备接入等领域保持快速增长。

  2、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05万元,实现扭亏为盈。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48.8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95.71%,主要原因系:

  (1)2022年一季度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股份支付费用约2,477.71万元;

  (2)为加快在工业、计算机、汽车电子等方面的研发进展,同比增加研发投入1348.83万元左右(主要为新增研发人员薪资、研发资产摊销等)。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国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兰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兰兰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卢国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兰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兰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国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兰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兰兰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

  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情况概述

  1、投保人: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35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员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后续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全体董监高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责任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各治理主体的决策、监督及管理职能。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全体董监高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责任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各治理主体的决策、监督及管理职能。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为公司及全体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1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的原因:为保证产品研发进度,持续保持高额研发投入,进一步投资资源加强产能保障并积极拓展市场应用领域,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考虑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公司提出本次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6,441,030.58元,资本公积余额为人民币649,999,195.5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92%。

  2、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4,0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000万股。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后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622,641.6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7,977,170.80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0,0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主要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为芯片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集成电路设计。近年来,公司所处行业总体呈现出如下特点:

  1、随着国内集成电路行业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批企业加入,市场竞争日益加剧;

  2、行业内公司对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大,研发技术人才缺口日益凸显,人才流动也越发频繁,优秀技术人才的获取成本持续提升;

  3、受新冠疫情影响以及新兴应用领域强劲需求的带动,集成电路的市场需求快速上市,使得全球主要集成电路制造生产线均出现产能紧张的情况,其中晶圆代工产能紧缺情况尤为明显;

  4、国外对于国内集成电路产业限制进一步加强,这增加了国内集成电路产业的不确定性,但是由此带来的国产化进程加速,也为中国集成电路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历史性的机遇。

  (二)公司经营模式及发展阶段

  公司属于典型的Fabless模式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即无晶圆厂生产制造,仅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经营模式。在此经营模式下,公司集中优势资源用于产品研发、设计环节,只从事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生产制造环节由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企业代工完成。

  芯海科技的目标是通过在集成电路技术及应用领域的持续创新,帮助客户创造更有价值的产品,助力客户商业成功。公司将利用国家大力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战略机会,不断创新,开发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解决方案,打造领先的市场地位,使得企业快速发展。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622,641.6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7,977,170.80元。

  2022年,公司资金需求主要来源于以下几方面:

  1、持续推进关键技术积累和新产品研发,以巩固技术优势,保持长期竞争力。主要围绕汽车、工业、通信与计算机、手机、智能家居、穿戴设备、锂电管理等方向展开。具体包括国内、外优秀技术人才的招聘,高端研发设备的购置等;

  2、强化产能保障,维护供应链长期安全,公司需进一步加大产能保障投入,以满足经营需要;

  3、公司需根据业务规划,持续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加大在可靠性、功能安全等方面的投入,为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持续护航;

  4、随着销售规模持续扩大,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大幅增加。

  考虑到上述原因,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公司持续成长,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以保障上述经营目标的实现。

  (四)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

  鉴于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保持高额研发投入,以加强团队建设、保证产品研发进度。同时,需要进一步投资资源加强产能保障并积极拓展市场应用领域,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因此,公司需保持充足的资金以应对经营风险并满足持续发展需要。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产品研发及项目投资相关资金需求。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发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市芯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芯海”)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康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柚健康”)。

  ●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拟在合肥芯海和康柚健康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其中为合肥芯海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为康柚健康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合肥芯海和康柚健康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芯海科技为合肥芯海提供的担保事项需同时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芯海科技全资子公司合肥芯海及控股子公司康柚健康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2年度发展计划,芯海科技拟在合肥芯海和康柚健康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其中为合肥芯海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同时芯海科技为合肥芯海提供的担保事项需同时提供反担保;为康柚健康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合肥芯海和康柚健康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之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一)被担保子公司(合肥芯海)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会计信息

  

  (二)被担保子公司(康柚健康)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会计信息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合肥芯海和康柚健康与芯海科技及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五、担保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合肥芯海和康柚健康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其中为合肥芯海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为康柚健康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合肥芯海和康柚健康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合肥芯海和康柚健康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其中为合肥芯海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为康柚健康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合肥芯海和康柚健康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271万元(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且均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12.42%和10.9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被担保人的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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