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2次会议,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2022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其他新增议案,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9:15-15:00
3.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c幢)3层会议室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唐坚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的出席情况
备注:由于A股与H股均有股东委托大会主席投票,在计算合计出席人数时不重复计算。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李忠军先生与非执行董事唐超雄先生因公请假;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邵俊杰先生与监事郝静茹女士因公请假;总会计师杨文静女士与副总经理宫宇飞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注:上表中“股数”,指相关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占比”,指相关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五、监票与律师见证情况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秦季红律师、段然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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