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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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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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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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2-02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7,294,50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1年度,公司继续坚持塔筒制造业务与新能源发电业务的“双轮驱动战略”,在坚持风机塔架制造与销售的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新能源发电业务,储备、投资建设并持有运营风力发电场、光伏发电站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风机塔架及其相关产品的制造和销售、新能源(风力、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业务等。
(一)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408,095.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9,540.4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53%。
1、风机塔架(含海上风机塔架及单桩)等的制造和销售业务
2021年度,公司实现风机塔架产量约39.00万吨,实现销售约39.50万吨,其中,海上风机塔架和单桩实现销售约11.88万吨。
2020年陆上风电“抢装潮”后,2021年度(尤其是2021年上半年)陆上风电建设规模波动较大。但公司提前布局,沿海自北向南建成三个海工装备基地。以海上风电“抢装潮”为契机,公司积极拓展海工业务。同时,公司持续发挥质量、技术、品牌优势,加大营销力度,适当扩大并合理利用产能,使得风机塔架及风电相关设备生产、销售稳步增长。但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及市场竞争压力增加等原因,导致公司净利润增幅略有下滑。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约为32.07亿元,其中,海上风电塔筒及单桩等订单约12.36亿元。
2、风电场、光伏电站运营业务
公司的新能源发电项目运营良好,在继续持有运营现有风电场和光伏电站的同时,公司积极推进项目申报和核准。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合计持有新能源发电业务规模约481.8MW, 实现营业收入约48,796.81万元,利润约17,810.90万元。其中持有并网光伏电站约118MW,实现营业收入约12,156.97万元,利润约5,980.21万元;持有并网风力发电场约363.8MW,实现营业收入约36,639.84万元,利润约11,830.69万元。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风力发电用风机塔架(含海上风机塔架及单桩)、锚栓以及新能源发电业务。
(三)经营模式
公司的风力发电用风机塔架(含海上风机塔架及单桩)、锚栓主要经营模式为通过招投标等方式获得客户订单,根据订单进行原材料采购、风机塔架制造并销售。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采取“以销定采”的模式,原材料采购基本与销售合同相对应。公司通常在与下游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会根据合同约定、客户供货计划及原材料价格走势情况,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的模式,即根据销售合同及客户提供的技术图纸进行原材料采购,然后根据客户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风机塔架销售订单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且生产及销售采取“属地就近”原则,以缩小运输半径,降低运输费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全国共有13个生产基地(含在建),分别位于山东、新疆、吉林、云南、湖南、江苏、内蒙古、广东等地,具体年产能情况如下:
(1)山东青岛工厂:80000吨
(2)新疆哈密工厂:34000吨
(3)吉林大安工厂:17000吨
(4)云南玉溪工厂:25500吨
(5)湖南郴州工厂:34000吨
(6)吉林通榆工厂:40000吨
(7)内蒙古兴安盟工厂:40000吨
(8)内蒙古商都工厂:40000吨
(9)内蒙古包头工厂(在建):40000吨
(10)江苏盐城工厂(海工):100000吨
(11)大连工厂(海工):80000吨
(12)广东汕尾工厂(海工):100000吨
(13)东营工厂(海工,在建):200000吨
上述基地,合计产能约为83.05万吨(含在建)。同时,公司将于2022年度对吉林大安、江苏、广东等地工厂进行技改,届时产能也会有所增加。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报告期内,2020年陆上风电“抢装潮”后,2021年度(尤其是2021年上半年)陆上风电建设规模波动较大。但公司提前布局,沿海自北向南建成三个海工装备基地。以海上风电“抢装潮”为契机,公司积极拓展海工业务。同时,公司持续发挥质量、技术、品牌优势,加大营销力度,适当扩大并合理利用产能,使得风机塔架及风电相关设备生产、销售稳步增长。但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及市场竞争压力增加等原因,导致公司净利润增幅略有下滑。
(1)2021年度,公司塔筒业务订单较为充足,实现塔筒(含单桩等)销售约39.50万吨。
(2)公司优化各项成本控制,融资成本有所降低
公司多措并举积极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授信水平及融资能力进一步提高,助力公司发展。
2、公司新能源发电项目运营平稳,公司项目储备相对充足。公司积极推进战略转型和产业链拓展,报告期内与格尔木政府等签署框架协议,同时公司积极申报新能源项目,为未来公司发展奠定基础。
(五)公司所属行业情况及行业地位
公司隶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主营业务为风机塔架的制造和销售,是国内风机塔架生产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下游行业为风力发电行业,国内风电行业的发展趋势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公司经营新能源发电业务(主要是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国家对新能源发电的政策对公司亦会产生重要影响。
1、“3060”双碳战略目标指引,风电装机需求持续增长
(1)全球风电市场持续向好
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近期发布的报告显示,2021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93.6GW,为历史第二高年份,累计装机量837GW,较上一年增长12%;全球海上风电实现21.1GW的新增并网,创历史最好成绩。预计未来五年全球风电新增557GW,复合年均增长率为6.6%。全球风电市场将持续向好。
(2)中国风电市场保持景气
2020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表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的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2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将稳步推进结构转型,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2.2%左右。
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规划》主要从3个方面入手,做好能源领域碳减排工作。其中之一就是加快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聚焦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的目标,“十四五”时期重点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等。
2、单兆瓦建设成本下降,风电发展成为新动力
在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二期项目实施期间,我国煤电与风电成本差额降为1.1分/千瓦时,同时,随着风机大型化和技术进步,风电LCOE持续下降。中国陆上和海上风电陆续去补贴,进入平价时代。风力发电经济性的显著提高,推动了我国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规模化发展。
在“3060”双碳战略目标指引下,全社会对清洁能源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同时受政府政策、技术进步等因素推动,自2010年以来一直是全球最大的风电市场,并连续多年成为全球风电增长引擎。随着风电建设成本的进一步下降,相关配套设施(如储能、电力输送等)的进一步完善,弃风限电情况的逐步改善等,中国风电市场将持续保持高景气度。
公司认为,在中国陆上和海上风电陆续去补贴,进入平价时代后,短期风电建设规模或有波动,从中长期来看,在“十四五”规划和“碳中和”目标指引下,国内风电行业和新能源行业的发展趋势整体向好,同时随着技术提升、度电成本下降、竞争力提升,将继续推动新能源行业(尤其是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的行业景气度。
目前,公司所处的国内风机塔架行业集中度仍相对较低,市场竞争仍相当激烈。未来公司将抓住“3060”双碳战略的发展机遇,坚持风力发电塔架制造和新能源发电业务的“双轮驱动战略”。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大营销力度,加强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市场推广,进一步开展提质降本增效,提升公司在风机塔机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坚定战略转型和产业链拓展,继续积极申报并投资建设新能源发电业务(尤其是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的运营规模,持续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持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继续为“3060”双碳战略目标贡献力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1年6月18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1]4533),确定公司主体信用登记为AA-,“天能转债”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克服陆上风电“抢装潮”后陆上风电建设的波动,并抓住海上风电“抢装潮”机遇,完善海工基地布局,持续发挥质量、技术、品牌优势,加大营销力度,适当扩大并合理利用产能,使得风机塔架及风电相关设备生产、销售稳步增长;同时,公司积极推进战略转型和产业链拓展,积极申报风电和光伏项目建设指标,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新能源发电业务打下基础。
(一)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408,095.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9,540.4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53%。
1、风机塔架(含海上风机塔架及单桩)等的制造和销售业务
2021年度,公司实现风机塔架产量约39.00万吨,实现销售约39.50万吨,其中,海上风机塔架和单桩实现销售约11.88万吨。
2020年陆上风电“抢装潮”后,2021年度(尤其是2021年上半年)陆上风电建设规模波动较大。但公司提前布局,沿海自北向南建成三个海工装备基地。以海上风电“抢装潮”为契机,公司积极拓展海工业务。同时,公司持续发挥质量、技术、品牌优势,加大营销力度,适当扩大并合理利用产能,使得风机塔架及风电相关设备生产、销售稳步增长。但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及市场竞争压力增加等原因,导致公司净利润增幅略有下滑。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约为32.07亿元,其中,海上风电塔筒及单桩等订单约12.36亿元。
2、风电场、光伏电站运营业务
公司的新能源发电项目运营良好,在继续持有运营现有风电场和光伏电站的同时,公司积极推进项目申报和核准。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合计持有新能源发电业务规模约481.8MW, 实现营业收入约48,796.81万元,利润约17,810.90万元。其中持有并网光伏电站约118MW,实现营业收入约12,156.97万元,利润约5,980.21万元;持有并网风力发电场约363.8MW,实现营业收入约36,639.84万元,利润约11,830.69万元。
(二)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情况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使用69,068.8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0.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以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账户均已销户。销户前余额742,266.78元已转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使用99,689.4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0.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账户均已销户。销户前余额686,892.89元已转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精准扶贫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切实行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公司将产业扶贫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抓手,积极寻找机会,将产业扶贫与公司发展相结合,开展精准扶贫。
1、青海项目精准扶贫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与当地扶贫局协商支付建档立卡的1668户贫困户,合计支出精准扶贫款50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共和县项目:精准扶贫667户,扶贫款为200.1万元。
兴海县项目:精准扶贫667户,扶贫款为200.1万元。
贵南县项目:精准扶贫334户;扶贫款为100.2万元。
2、大安项目精准扶贫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约定,大安项目精准扶贫款由大安同瑞所获项目电站分红款承担,公司予以协助。为确保扶贫效果,如当年大安同瑞获分红款不足以支付当年全部扶贫款的,不足部分由公司先行垫付,大安同瑞通过以后年度分红款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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