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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131          证券简称:聚赛龙          公告编号:2022-00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7,7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改性通用塑料、改性工程塑料、改性特种工程塑料及其他高分子材料等产品,并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汽车工业、电子通信、医护用品等领域,主要客户包括美的集团、苏泊尔、海信集团、格兰仕集团、东风集团、丰田集团、普联技术等知名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始终专注于高分子新材料领域。

  (一)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合成树脂的改性业务,即根据下游客户及市场的需求,通过对各类通用塑料、工程塑料及特种工程塑料进行改性,形成在强度、韧性、耐候、阻燃、抗静电等性能上改善或提升的新型改性材料,以满足下游产业的生产需求。经过多年的研发和技术积累,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全面的产品线,覆盖PP、ABS、PC、PC/ABS、PBT、PET、HIPS、PPO、PPS等及各类材料,能够实现抗染、抗静电、导热、抗菌、阻燃、免喷涂、耐候、耐老化等多种功能。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主要为改性PP、改性PC/ABS、改性PA、改性PBT、改性ABS产品系列,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行业地位

  秉持着“重视顾客需求,赢得客户信赖,提供高科技产品,谋求共同发展”的理念,经过多年的持续耕耘,公司已经成为我国改性塑料领域的先进企业之一,能够在技术、质量、服务、供应等方面全方位地为客户提供高性能、高价值的改性材料综合解决方案。公司长期担任中国合成树脂协会副会长单位、改性材料合金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广东省塑料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并且为全国塑料标准技术委员会工程塑料分技术委员会和改性塑料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公司多次获得省级、市级科技进步奖及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奖项,并承担多项国家、省、市科技项目的研发和技术标准的制定。2008年起,公司连续多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公司被认定为“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2014年,公司研发中心下属实验室被认定为“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新材料产业)重点实验室”;2015年,公司获授“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17年,公司被认定为“广州市制造业骨干企业”,2018年,公司研发中心下属实验室被认定为“国家(CNAS)认证实验室”;2019年,公司被认定为“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2021年,公司被认定为“新材料先进企业”“广州市民营领军企业”。公司连续十一年获得“广东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2020年,公司被认定为“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1年7月,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此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相关部门对公司在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市场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等方面的充分认可,也是对公司自主创新能力以及行业细分领域内优势的肯定,有助于公司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千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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