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表示认可。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和《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表示认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表示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表示认可。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表示认可。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及新业务拓展阶段,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对外投资及新项目投资建设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综合考虑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目前经营及资金状况、股东中长期回报,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表示认可。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表示认可。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表示认可。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凌金海”)的发展,公司拟向杨凌金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借款,用于满足杨凌金海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由于杨凌金海的关联方股东未能同比例提供借款,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故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认可。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方董事张悦、陈晓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海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俊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张海明先生作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王俊强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独立意见表示认可。
王俊强先生承诺本次提名后,将积极报名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王俊强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逐一表决。
表决结果:
15.1张海明: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2王俊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2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一:张海明先生简历
张海明: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法国长期居留权,工商管理学硕士,具备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授予的财务总监资格,上海市奉贤区第五届政协委员。曾在上海沪东造船厂工作,曾任上海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驻法国巴黎代表处首席代表,1999年创立上海豪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豪园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豪园”)。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上海豪园执行董事、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海利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树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彩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牧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开曼药明海德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子公司董事、上海润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苏州通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苏州通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苏州通和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
张海明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48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同时张海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豪园的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长张悦女士、董事总经理陈晓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上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7,159,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8%。张海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二:王俊强先生简历
王俊强: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法学硕士。曾先后在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上海市公安局任职,现为上海市前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王俊强先生从事法律工作超过20年,先后为多家世界500强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有非常丰富的从业经验。
王俊强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7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6日(星期一)下午 13:00-14:0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9日(星期一)至05月13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hile-bi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16日下午 13:00-14:00举行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6日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悦
董事、总经理:陈晓
董事、财务负责人:林群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浦冬婵
独立董事:程安林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6日(星期一)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9日(星期一)至05月13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hile-bi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60890888
邮箱:ir@hile-bi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4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缓解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凌金海)的资金压力,促进其进一步发展,拟以自有资金对杨凌金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借款(以下简称本次借款)。
● 杨凌金海的其他股东上海润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瓴投资)和上海润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苗投资)均为公司关联方,但未向杨凌金海提供同比例的借款,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本次借款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次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的发展,拟以自有资金对杨凌金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借款。同意授权经营层签订具体的借款协议。
2、关联关系
润瓴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GP)是无锡灏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灏瓴),委派代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无锡灏瓴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晓先生,陈晓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董事长张悦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因此润瓴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润苗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GP)是苏州蕴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蕴强投资),委派代表为公司前董事陈连勇先生,陈连勇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尚未满12个月,因此润苗投资仍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十七)本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担保以及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等。”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已于2022年1月7日废止,但由于润瓴投资和润苗投资作为关联方未能同比例向杨凌金海提供借款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因此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仍认定本次借款为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陈晓先生、张悦女士为本次议案审议的关联董事。上述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亦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与本次借款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1、上海润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灏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张海明)
● 成立时间:2017年3月7日
●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岚丰路1150号1幢2401室
●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润瓴投资是由公司、张海明先生、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并购基金,2018年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产品备案(产品编号:SEB075)。润瓴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灏瓴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晓先生,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因此润瓴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截至2022年3月31日,润瓴投资总资产11,777.82万元,净资产11,777.8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1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上海润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蕴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LIANYONG CHEN)
●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秀山路8号3幢三层K区2064室(崇明工业园区)
● 成立日期:2013年2月28日
●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润苗投资成立于2013年,主要为投资杨凌金海而设立,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蕴强投资委派代表为公司前董事陈连勇先生,陈连勇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尚未满12个月,因此润苗投资仍为公司关联方。截至2022年3月31日,润苗投资总资产500万元,净资产499.9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杨凌金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陈晓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3年2月16日
6、住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东环北路31号
7、经营范围:动物疫苗的研发、生产、销售;兽用环境消毒剂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3月31日,杨凌金海总资产44,933.40万元,净资产-11,858.9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741.27万元,净利润447.0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 合同主体:甲方(债权人):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杨凌金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借款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
● 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乙方可以根据资金情况,提前归还;
● 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具体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及借款实际占用日期向甲方支付;
● 支付方式:借款协议生效后10日内支付;
● 其他约定:乙方确有实际情况需借款的,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确有实际情况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确有实际情况不能按时还款的,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并同意后,可适当顺延还款期限。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自身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对杨凌金海提供借款,有利于推动杨凌金海业务的发展和二期工程的筹建,促进其全面发展。公司对杨凌金海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前就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做必要的回避,并按照公开、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交易。
● 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自身日常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对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提供借款,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借款,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自身经营的前提下对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提供借款,有利于促进杨凌金海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借款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借款,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1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71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7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81元。截至2015年5月1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76,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8,756,157.00元,募集资金净额417,943,843.00元。
截至2015年5月11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XYZH/2014SHA1035-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公司以前年度募投项目支出金额为378,932,587.58元,以前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45,971,070.88元,募投项目结束共转入基本户金额39,606,279.0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5,376,047.21元(包括累计使用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10,432,587.58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44,000.00元;于2015年5月12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8,932,587.58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1,500,000.00元。2021年7月12日本公司将募投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收购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14,489,507.43元转入基本户,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5年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15年5月12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上海南京西路支行、兴业银行奉贤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3月3日,本公司、上海牧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3月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8年2月2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9年 1 月 30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9 年 4 月 22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保荐机构对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并经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5月29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牧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募投项目“市场化技术服务体系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227,313.13元(资金转出当日余额)转入上海牧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户,并办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本公司、牧海生物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奉贤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0年1月22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本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将募投项目“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6,888,819.62元转入基本户,2020年10月19日本公司将募投项目 “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全资收购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8,490,146.34元(资金转出当日余额)转入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户,并办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上海南京西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0年12月2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本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021年7月12日本公司将募投项目“补充营运资金-收购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4,489,507.43元(资金转出当日余额)转入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户,并办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奉贤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1年8月5日本公司办理兴业银行上海奉贤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奉贤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累计结余募集资金14,489,507.43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2015年12月24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并经2016年1月12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将“市场化技术服务体系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除实施主体变更外,与“市场化技术服务体系项目”有关的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均保持不变。
2016年1月13日,上述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牧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四)延期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7年4月1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并经2017年5月1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由原来的2017年12月延至2018年9月,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2018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征求<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意见的函》,其中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进一步规范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本公司为满足未来将正式实施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的要求,避免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可能需按照新的规范要求再次改造的不利情形,因此对原先的设计方案按新规范要求重新进行了设计招标,故拟将工程竣工时间由原来的2018年9月延至2019年6月,2018年4月24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并经2018年5月29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再次延期。
除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市场化技术服务体系项目
2019年4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化技术服务体系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入上海牧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行基本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核查,本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019年5月29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牧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募投项目“市场化技术服务体系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227,313.13元(资金转出当日余额)转入上海牧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户,并办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截至“市场化技术服务体系项目”结项止,该募投项承诺投入13,880,000.00元,累计投入13,012,853.20元,承诺投入与累计投入差额867,146.80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3,360,166.33元,结余资金4,227,313.13元。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
2020年4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入海利生物基本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核查,本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将募投项目“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6,888,819.62元转入基本户。2020年10月19日本公司将募投项目 “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全资收购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18,490,146.34元(资金转出当日余额)转入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户,并办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截至“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结项止,该募投项承诺投入154,690,000.00元,累计投入138,419,734.38元,承诺投入与累计投入差额16,270,265.62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19,108,646.34元,结余资金35,378,965.96元。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3)补充营运资金
2021年4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同意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核查,本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021年7月12日本公司将募投项目“补充营运资金-收购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4,489,507.43元(资金转出当日余额)转入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户,并办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截至“补充营运资金-收购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结项止,该募投项承诺投入240,000,000.00元,累计投入240,000,000.00元,承诺投入与累计投入差额0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14,489,507.43元,结余资金14,489,507.43元。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由于公司一期车间改建的GMP证书已经获得,故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的项目扣除已变更为投资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1.5亿元外,剩余的资金及孳息可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后补充营运资金的承诺投入金额为937.38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900.00万元,超过承诺投入金额为962.62万元,超过部分系募集资金孳息所支付的款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5月17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全资收购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2018年5月29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全资收购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并授权本公司经营层与关联方及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其他股东签署收购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中未使用余额中的7,000.00万元,“市场化技术服务体系项目”未使用余额中的2,000.00万元以及补充营运资金中的15,000.00万元,共计24,000.00万元进行变更,占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57.42%。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收购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总额29,8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24,000.00万元,自有资金投入5,800.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4,000.00 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支付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收购款,其中含原用于动物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的7,000.00万元,原用于市场化技术服务体系项目的2,000.00万元,以及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15,000.00万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全资收购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6408号),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海利生物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 2021 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3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业务收入总额(经审计):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09,535.19万元
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家
2020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07 家
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1,725.72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无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5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 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李泰逢,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勇,202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2月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个,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赵焕琪,1998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家次。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78万元,与2020年度相同。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8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地址由“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720号”变更为“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138号1805室”,除上述办公地址变更外,电子信箱及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其他基本信息均保持不变,具体信息如下: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138号1805室
邮政编码:200021
传真:021-60890800
投资者联系电话:021-60890892
电子信箱:ir@hile-bio.com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6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1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8项议案和10-11项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9项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法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5、7、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豪园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张海明、陈晓、张悦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60890800)。
2、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9:30-15:00)。
3、 登记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138号1805室。
六、 其他事项
1、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 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5、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138号1805室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21
传真:021-60890800
电话:021-60890888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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