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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所获标的股票,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在满足相关考核条件的前提下,一次性解锁并分配权益至持有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及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分红,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022年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413656)中所持有的2,135,742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月24日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4674062),过户价格为6.10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135,74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3%。至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02号公告文件。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郁瑞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赛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雯华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郁瑞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赛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雯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郁瑞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赛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雯华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施永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以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基于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价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均遵循了市场公允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关联董事施永雷先生、郁瑞芬女士、徐赛花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公司上述《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生效为前提。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及本议案后方可变更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2021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实际薪酬情况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相关内容。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绩效制度》以及《年终奖分配制度》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作为薪酬依据,公司会依据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未来发展规模,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进行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将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据公司所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将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5月20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237,080股,回购价格:6.60325元/股(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期权注销数量:251,920份。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19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19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对《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首次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19年10月21日为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134名激励对象授予99.34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首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19年11月4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35名激励对象授予101.2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19年11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股票期权已于2019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为125人,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3.8900万份。

  7、2019年12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19年1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114人,实际授予数量为867,000股,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339,067,764股的0.26%。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8、2020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年9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的29.5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和24.8350万份股票期权自激励计划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10、2021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2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2019》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解锁条件为“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902号),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4,172,367,725.41元,较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7.23%。因此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公司《激励计划2019》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注销当期拟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当期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2019》的相关规定办理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二)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数量、期权注销数量

  1、回购价格

  按照《激励计划2019》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60325元/股(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数量、期权注销数量

  本次因2021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7,080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1,920份。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限制性股票,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1,565,498.51元(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6,796,988股变更为336,559,908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勤勉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激励计划2019》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2019》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同意《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2019》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时,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及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2-015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陈栋杰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杜志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20万元,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两项合计为人民币17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有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审核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自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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