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华核字(2022)第020014号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科技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华达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达科技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达科技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205号《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采取“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每股发行价格31.1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4,720.00万元。扣减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应承担的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上市初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合计发行费用含税金额9,723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997.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320ZA0003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970,411,117.24元(不包含“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368,459.75元),除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累计转出24,221,100.00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的金额为994,632,217.24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03,330,582.05元(其中募集资金157,190,423.01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46,140,159.04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本期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1,346,050.0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981,757,167.31元(不包含“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368,459.75元)。
(2)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5,333,444.63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14,889.54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1,297.80元。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981,757,167.31元(不包含“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368,459.75元),除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累计转出24,221,100.00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的金额为1,005,978,267.3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45,844,372.94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197,631,568.3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办法于2014年10月31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51,800,391.98元(其中2021年度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5,648,334.17元)、已扣除手续费13,196.57元(其中2021年度手续费1,297.8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决议有效期自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27日止。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决议有效期自2021年4月27日至2022年4月26日止。
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额度3,000万元,期限自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10月9日止,并同意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16,000万元资金额度基础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额度3,000万元,使用期限自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4月26日止,本次增加3,000万元资金额度后,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合计为19,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四、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公司在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10月8日期间,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超过董事会审批额度的情形。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超出额度进行了补充审批,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针对以上情形,董事会责成相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增强责任感和规范运作意识,避免此等情形再次发生。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金额:人民币元
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委托单位: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51423818
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2)第020012号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科技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4月27日签发了中兴华审字(2022)第02021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要求,华达科技公司编制了后附的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华达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华达科技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华达科技公司实施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华达科技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华达科技公司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附表: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 陈竞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建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丹群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审字(2022)第020221号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科技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华达科技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华达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此页无正文,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2)第020221号)之签字盖章页。
公司代码:603358 公司简称:华达科技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4月29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末总股本439,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总计派发金额为131,712,000.00元,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76%。剩余未分配利润756,702,455.74元留存下一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二、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1年,国内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2,608.2万辆和2,627.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3.8%。受此带动,汽车零部件行业也得到了较好的发展。
(一)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现状
1.产业链状况
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产业链上游主要是提供原材料,包括钢铁、有色金属、电子元器件、塑料、橡胶、木材、玻璃、陶瓷、皮革等。下游包括汽车整车制造厂商、汽车4S店、汽车修理厂、汽车零部件配件商和汽车改装厂等。
上游对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影响主要在成本方面,原材料(包括钢材、铝材、塑料、橡胶等)的价格的变动直接关系到汽车零部件产品的制造成本。下游对汽车零部件的影响主要在市场需求和市场竞争方面。
随着科技的发展,汽车产品的更新换代日益加快,这就要求汽车零部件行业加快技术创新,提供市场需求的产品;否则就会面临着供给需求脱节困境,造成结构失衡和产品积压。
2.产业政策状况
从整体来看,国家出台政策大力促进我国汽车行业调整升级,鼓励研发制造高质量、高技术水平的自主品牌汽车,对新能源汽车保持着较大的扶持力度。一系列汽车产业政策的发布,无疑对零部件产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为促进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积极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颁布了行业相关政策发展规划。
3.市场规模状况
中国新车生产为我国新车零部件配套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发展空间,同时不断增长的汽车保有量下,汽车维修与改装对零部件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促使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不断壮大。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仍呈现稳定增长趋势。
4.技术研发状况
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依然存在技术瓶颈,尤其是在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和节能汽车核心零部件技术方面。
为了解决技术瓶颈,零部件企业在加强自身产品研发投入的同时,也在积极寻求与相关企业的合作。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合作成立汽车电子联合实验室研发汽车零部件;整车企业与IT企业合作开发汽车零部件,开展智能汽车解决方案、企业信息化、智慧园区、智能工厂等领域的研究;零部件企业与IT企业合作,开发自动驾驶技术以及数字化AI座舱解决方案;同时研究机构也积极参与合作,共同研究推动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可以看出,未来“多方合作,共同研发”模式将成为推动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二)行业竞争格局及投资兼并状况
1.集群效益凸显。我国汽车零部件工业是伴随整车厂起步发展的,基本都是围绕整车生产基地,呈现集群式发展。经过多年发展,中国已形成东北、京津冀、中部、西南、珠三角及长三角六大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
在六大产业集群中,汽车零部件产业产值占全产业的80%左右。围绕整车企业,汽车零部件企业以“扩规模、调结构、提升附加值”为抓手,提高了产业链纵向延伸和横向合作的效率,产业链协同效应初步显现,结构竞争优势大幅提升,集群规模和集群效应更加凸显。
2.竞争力提升。中国企业凭借商用车、新能源领域优势增势突出,整体营收逆势增长,收入占比从9%增长至11%,全球排名提升明显。2021年的全球百强榜共有12家中国企业入围,潍柴集团、华域汽车、北京海纳川、宁波均胜电子、宁德时代、玉柴集团、广汽部件、中航汽车、中策橡胶、法士特集团、中信戴卡、东风零部件集团。总体来看,中国企业的规模化能力在增强,入围2021年全球百强榜的中国企业由2020年的11家增加到了12家,排名均有所提升。
3.投资并购加快。近年来,国内汽车零部件市场已经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汽车零部件产业投融资市场呈现波动增长态势。未来零部件企业投资将更加活跃,通过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实现零部件产业升级进而推动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升级,实现汽车零部件从低端制造向科技含量高的领域发展。
4.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领域投资并购加快。从传统汽车零部件领域的投资并购案例来看,主要涉及核心零部件系统相关产品、轮胎、车身附件等方面。从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领域投资并购来看,主要涉及动力电池、无人驾驶、智能平台等方面。
(三)发展前景及趋势
1. 汽车售后市场成为主要增长点
受到“重整车、轻零件”的政策倾向影响,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长期面临技术空心化危局。大量中小规模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产品线单一、技术含量低、抵御外部风险能力弱。近年来,原材料和人工成本的攀升使得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利润率波动下滑。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部件供应商,形成从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产业体系,形成若干家超过1000亿规模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形成若干家进入全球前十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
在政策支持下,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将逐步提高技术水平与创新能力,掌握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在自主品牌整车企业的发展带动下,国内零部件企业将逐步扩大市场份额,外资或合资品牌占比将有所下降;
同时,我国目标在2025年形成若干家进去全球前十的汽车零部件集团,行业内的兼并将会增多,资源向头部企业集中;随着汽车产销量触及天花板,汽车零部件在新车配套领域发展有限,巨大的售后市场将成为汽车零部件行业增长点之一。
2. 行业向好趋势不变
受益于国内外整车行业发展和消费市场扩大,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尽管因疫情原因汽车消费市场受到一定影响,但长期向好势头不变,汽车零部件行业仍面临较大的发展机遇。来自政策层面的大力支持,为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夯实了基础。
随着技术创新,我国国内零部件配套体系逐步与世界接轨,中国的汽车零部件产业仍将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据有关部门预测,至2026年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将突破5.5万亿元。
(四)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乘用车车身零部件及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与销售,是国内乘用车车身零部件领域具有较强的生产制造能力、同步开发能力和整体配套方案设计能力的专业厂家。同时,在2018年进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研发制造电池箱下托盘总成、电机壳、电驱总成等产品。主要客户包括:东风本田、广汽本田、一汽大众、广汽丰田、广汽乘用车、上汽通用、特斯拉、上汽大众、东风日产、上汽时代、小鹏汽车、长城蜂巢、宁德时代、比亚迪丰田等整车及动力电池企业。
(五)经营模式
根据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公司主要采用行业内普遍采用的“接单生产”配套经营模式, 即在通过客户认证的前提下,由公司营销开发部获取客户的招标信息,并组织技术开发部、质量部、财务部等部门共同协作完成标书,在产品成功中标后与客户签订供货合同,再按订单进行批量采购、生产、供货。
三、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1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10%;实现净利润3.5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6.38%;从整体经营情况来看,营收规模稳步增长,盈利水平显著提高,公司在市场开拓、降本增效、优化产品结构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得到双提升。
二、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前,我们收到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议案,经过认真审阅,我们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地开展,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此类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对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此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 《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中兴华能够按照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按时为公司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林建平:_____________
范崇俊:_____________
张 艳:_____________
2022年4月27日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末总股本439,040,000 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派发金额为131,712,000.00元 ,实施分配后母公司结存未分配利润为756,702,455.74元。
经核查,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之《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而做出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能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此类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此项关联交易。
六、 《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公司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独立董事:
林建平____________
范崇俊____________
张 艳_____________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 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31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业务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3名关联董事陈竞宏、葛江宏、陈琴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6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前,我们收到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地开展,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此类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能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此类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金额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名称:江苏春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春绿”)
(二)法定代表人:陈卫
(三)注册资本:5,058万元人民币
(四)经营范围:一类压力容器,二类低、中压力容器,节能环保设备,金属管道及配件,制冷设备,空调设备,排尘设备制造、销售、安装;金属结构,金属门窗,风机,阀门,旋塞,电器辅件,锅炉辅助设备零件,泵,炼油生产专用设备,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加工、销售;机械零部件加工;塑料管道、橡胶管道、四氟管道及配件销售。
(五)住所:江苏省靖江市靖江经济开发区城北园区新一路16号
(六)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竞宏之直系亲属控股企业。
(七)财务状况: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江苏春绿总资产8,010.28万元,净资产5,023.16万元,营业收入12,000.83万元,净利润500.87万元(未经审计)。
(八)履约能力分析:江苏春绿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正常履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江苏春绿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业务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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