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 投资品种: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不用于

  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江

  山欧派”)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及子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四、风险揭示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江山欧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江山欧派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江山欧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8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公开发行58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58,3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0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57,7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504.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1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子公司重庆江山欧派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山欧派”)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度)”。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8,755.51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置换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天健审[2021]8902号《关于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1年7月20日置换先期投入8,755.51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021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不适用。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不适用。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金额系可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即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

  [注2]:调整后投资总额与募投资金净额的差系不含税中介费。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山欧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安防公司”)、河南欧派门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欧派公司”)、江山花木匠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木匠公司”)、江山欧派木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木制品公司”)、江山欧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装饰工程公司”)、江山欧罗拉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罗拉公司”)、江山欧派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派进出口公司”)、重庆江山欧派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欧派公司”)、江山欧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工程材料公司”)、杭州欧派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欧派贸易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2022年度预计总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1,43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欧派”或“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银行等机构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拟向各银行等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50,0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等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银行等机构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开立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等机构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信用授信等信用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以部分自有的不动产权、机器设备等资产对上述综合授信或具体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

  2、2022年度,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欧派安防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欧派公司、花木匠公司、欧派木制品公司、欧派装饰工程公司、欧罗拉公司、欧派进出口公司、重庆欧派公司、欧派工程材料公司、杭州欧派贸易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50,000.00万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公司2022年度具体担保情况预计如下:

  

  3、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或担保协议。在2022年度担保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含70%)的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披露进展情况,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4、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授信或担保事宜的相关文件。本议案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欧派安防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山欧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MA2DJQKG5D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长丰大道206号

  法定代表人:陆建辉

  注册资本:20,559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防火门、防盗门、防(耐)火窗、防火卷帘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和安装;锁具、五金配件的研发、销售、安装;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门窗销售;金属密封件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欧派安防公司为江山欧派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2%的股权,南昌市慧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5%的股权,郑堃持有其3%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25,605,802.38元,负债总额为96,267,667.96元,其中:银行等机构贷款总额56,258,015.14元,流动负债总额28,041,424.47元,净资产229,338,134.42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196,671.42元,实现净利润-15,281,861.48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26,079,646.34元,负债总额为101,032,925.89元,其中:银行等机构贷款总额62,265,348.47元,流动负债总额27,670,146.92元,净资产225,046,720.45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577,788.17元,实现净利润-4,291,413.97元。

  2、河南欧派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欧派门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25MA40JKM10W

  住所:兰考县济阳大道与华梁路交叉口西南角

  法定代表人:冯毅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经营范围:木制品、装饰材料加工、安装、销售;家具、五金销售;从事国家允许经营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河南欧派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33,061,831.34元,负债总额为100,016,193.88元,其中:银行等机构贷款总额62,389,784.99元,流动负债总额54,623,100.59元,净资产233,045,637.46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65,914,255.60元,实现净利润2,374,501.10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21,699,370.62元,负债总额为94,219,187.98元,其中:银行等机构贷款总额62,389,784.99元,流动负债总额55,763,703.75元,净资产227,480,182.64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544,414.18元,实现净利润-5,565,454.82元。

  3、花木匠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山花木匠家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MA29TQP31X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长丰大道210号

  法定代表人:汪志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橱柜、衣柜、家具及其它木制品的生产、销售、安装、维修;钢木复合门、铝木复合门、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金属门的生产、销售、安装;锁具、五金配件的销售、安装;金属制品、厨房及卫生间用品、纺织品、针织品、五金产品、灯具、家用电器及配件销售;普通货物运输;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花木匠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93,096,320.76元,负债总额为256,349,748.45元,其中:银行等机构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84,028,388.05元,净资产36,746,572.31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82,002,358.64元,实现净利润424,005.73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75,256,331.90元,负债总额为338,627,215.26元,其中:银行等机构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254,575,192.81元,净资产36,629,116.64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6,889,080.35元,实现净利润-117,455.67元。

  4、欧派木制品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山欧派木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MA28F8DG5K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长丰大道210-5号等

  法定代表人:陆建辉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实木复合烤漆墙柜生产、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分支机构设在江山市贺村镇淤头村淤达山自然村8号,经营范围:木质门的生产、安装、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欧派木制品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90,832,655.80元,负债总额为861,152,790.39元,其中:银行等机构贷款总额40,008,777.78元,流动负债总额683,417,627.77元,净资产29,679,865.41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05,183,755.44元,实现净利润-62,495,387.23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61,014,041.84元,负债总额为938,474,273.88元,其中:银行等机构贷款总额70,036,944.44元,流动负债总额763,210,091.61元,净资产22,539,767.96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5,848,412.51元,实现净利润-7,140,097.45元。

  5、欧派装饰工程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山欧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570573855R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淤头村淤达山自然8号

  法定代表人:王忠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木质门的加工、安装、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门窗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江山市清湖镇花园岗村花园岗自然村234-2号,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木质门的加工、安装、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门窗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与公司关系:欧派装饰工程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56,088,947.02元,负债总额为230,243,089.51元,其中:银行等机构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230,243,089.51元,净资产25,845,857.51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73,918,562.90元,实现净利润15,001,737.26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04,976,311.23元,负债总额为176,348,599.34元,其中:银行等机构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76,348,599.34元,净资产28,627,711.89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1,607,820.13元,实现净利润2,781,854.38元。

  6、欧罗拉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山欧罗拉家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325616014W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清湖镇花园岗村花园岗自然村234-2号

  法定代表人:王忠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家居用品、家具、建材、五金、卫生洁具、工艺品、金属制品的销售、安装、维修;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广告设计、制作、发布。

  与公司关系:欧罗拉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183,948.55元,负债总额为691,327.79元,其中:银行等机构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691,327.79元,净资产7,492,620.76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71,012.56元,实现净利润-152,806.68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138,088.05元,负债总额为681,418.50元,其中:银行等机构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681,418.50元,净资产7,456,669.55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实现净利润-35,951.21元。

  7、欧派进出口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山欧派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MA29U7W72E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淤头村淤达山自然村8号

  法定代表人:徐郑磊杰

  注册资本:2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欧派进出口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338,154.34元,负债总额为8,420,599.83元,其中:银行等机构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8,420,599.83元,净资产-82,445.49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5,488,845.19元,实现净利润-1,111,310.72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901,777.08元,负债总额为6,172,073.26元,其中:银行等机构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6,172,073.26元,净资产729,703.82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9,741,505.23元,实现净利润812,149.31元。

  8、重庆欧派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江山欧派门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MA60QGBJ90

  住所: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重庆永川国家高新区三教产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郑东恩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防火门、防盗门、防(耐)火窗、防火卷帘、金属门、橱衣柜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和安装;锁具、五金配件的研发、销售、安装,门窗制造,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建筑装饰材料零售,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建筑材料批发,室内装饰装修,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重庆欧派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13,587,026.62元,负债总额为316,178,229.45元,其中:银行等机构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280,138,021.23元,净资产-2,591,202.83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2,657,116.50元,实现净利润-8,482,048.74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36,060,630.70元,负债总额为339,867,010.57元,其中:银行等机构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303,846,594.13元,净资产-3,806,379.87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714,551.04元,实现净利润-1,215,177.04元。

  9、欧派工程材料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山欧派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MA2DHC841P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长丰大道210号

  法定代表人:郑胜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建材、装饰材料、家具、家居用品、五金产品、门窗、金属制品、厨卫设备、木制品、布艺制品的销售;家具、门窗、厨卫设备设计、安装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欧派工程材料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85,581.21元,负债总额为1,397,858.70元,其中:银行等机构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397,858.70元,净资产-512,277.49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5,571,033.20元,实现净利润-1,588,356.75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26,948.01元,负债总额为1,443,316.96元,其中:银行等机构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443,316.96元,净资产-616,368.95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05,429.29元,实现净利润-104,091.46元。

  10、杭州欧派贸易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欧派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MA2H2EN013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万象城2幢301室、303室

  法定代表人:徐郑磊杰

  注册资本:5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门窗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商标代理;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杭州欧派贸易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6,358.17元,负债总额为12,704,783.51元,其中:银行等机构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2,704,783.51元,净资产-12,598,425.34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1,972,858.21元,实现净利润-4,585,216.18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02,133.30元,负债总额为14,416,276.39元,其中:银行等机构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4,416,276.39元,净资产-13,814,143.09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628,224.66元,实现净利润-1,215,717.75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涉及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上述公司与各银行等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拟申请银行等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和整体发展战略。鉴于被担保的对象均为江山欧派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拟申请银行等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基础上而作出的,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对外担保计划合理、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0万元并在此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的最高额担保,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1,430万元 (不包含本次担保),累计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0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01,43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累计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0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江山欧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江山欧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保理业务情况概述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2022年度与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金额总计不超过300,0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可在该额度内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办理具体保理业务。

  本次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本次保理业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保理业务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三、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合作机构: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保理方式: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受让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服务。

  保理金额:2022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

  保理费率:根据单笔保理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2、保理合同以保理业务相关机构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五、保理业务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增强资产流动性,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优化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整体利益。

  六、保理业务的组织实施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机构、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开展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增强资产流动性,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优化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整体利益。本次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与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开展保理金额总计不超过300,000.00万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江山欧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江山欧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合同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4,279.72万元(本公告表格中数据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58%,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要资产减值计提情况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公司拟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3,009.6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拟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原材料、库存商品、合同资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270.1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报告期损益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4,279.72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14,279.72万元。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4,279.72万元。

  (二)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合理,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减值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江山欧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江山欧派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江山欧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2-029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目前,对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2021年8月10日,财政部针对上述解释第14号发布了PPP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解释第14号要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日前开始实施且至解释第14号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未按照解释第14号进行会计处理的,应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解释第14号进行相应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了社会资本方要准确定位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

  (2)社会资本方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多项服务的,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3)对于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时予以资本化,并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至无形资产。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均应予以费用化。

  (4)社会资本方根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在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5)对于社会资本方将相关 PPP 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项目中列报;对于其他在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应当根据其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资产负债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

  (6)对于社会资本方将相关 PPP 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相关建造期间发生的建造支出应当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进行列示。除上述情形以外的社会资本方在 PPP 项目建造期间发生的建造支出,应当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进行列示。社会资本方应当将 PPP 项目建造期间发生的重大建造支出的现金流量信息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2、解释第15号进行相应变更的的主要内容包括:

  (1)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运行销售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本项修订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但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未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中列示,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成员单位还可以在“货币资金”项目之下增设“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项目单独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吸收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未从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从财务公司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短期借款”项目中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发放贷款和垫款”项目中列示。

  (3)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应当采用全口径成本而非增量成本,即企业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4号和解释第15号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解释第 14 号、解释第 15 号的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目前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目前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江山欧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江山欧派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江山欧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较上期增加50万元,本期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四)审计内容

  2022年度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确定其2022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1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是国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力量较强,执业规范,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实施审计工作,很好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为维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江山欧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江山欧派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江山欧派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 江山欧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