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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D151版)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徐新女士、柴敏刚先生、叶崴涛先生、独立董事颜爱民先生、王红霞女士、易兰广先生因疫情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毅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要求,同时根据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2022年经营目标,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2,630.53万元,同比2020年增长16.60%;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788.45万元,同比2020年增长19.42%。每股收益为1.25元。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2-295号),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87,884,497.85元,加上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1,987,818,725.87元,减去2021年底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6,255,210.65元后,减去2020年度股东分红165,868,924.50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93,579,088.57元。

  公司拟以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所在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的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向其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150.00万元,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酬30.00万元。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10.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1.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建设银行、长沙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共14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98,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以上长沙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合计的269,000.00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授信额度与授信期限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授信手续。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毅先生、高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2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银行授信20,000.00万元;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支行申请银行授信30,00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银行授信10,000.00万元,本公司为其提供合计不超过60,0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九州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光大银行无锡分行申请银行授信5,000.00万元,公司子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5,0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授信业务品种、担保期限与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复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与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与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5. 《关于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及岗位绩效评定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裁高毅先生、常务副总裁高佑成先生、副总裁汪飞先生、陈俊杰先生、王永辉先生、肖再祥先生、田维先生、董事会秘书范炜先生、财务总监邓剑琴女士2021年度薪酬共计1,414.18万元(含税)。关联董事高毅先生、高佑成先生、高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3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 《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7.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缓解公司业务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足额归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益丰药房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8.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9. 《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筹办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该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21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监事刘轶先生因疫情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斌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年度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

  3、我们保证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要求及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2,630.53万元,同比2020年增长16.60%;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788.45万元,同比2020年增长19.42%。每股收益为1.25元。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时、真实、准备、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运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87,884,497.85元,加上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1,987,818,725.87元,减去2021年底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6,255,210.65元后,减去2020年度股东分红165,868,924.50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93,579,088.57元。

  公司拟以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阶段,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和日常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建设银行、长沙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共14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98,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先生为以上长沙银行常德鼎城支行、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光大银行长沙友谊路支行、中信银行银杉路支行合计的269,000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银行授信20,000.00万元;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支行申请银行授信30,00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银行授信10,000.00万元,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60,0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九州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光大银行无锡分行申请银行授信5,000.00万元,公司子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5,0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授信业务品种、授信额度、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12个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与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12个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与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缓解公司业务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足额归还。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

  3、我们保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23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15,582,919.00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28%,该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处医药零售行业处于集中度提升、规模快速扩张和行业结构化整合加速的发展时期,公司处于快速成长的发展阶段,2022年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未来几年对资本性开支及运营资金的用途均较为明确,为确保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需要留存部分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

  ● 本公告并非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87,884,497.85元,加上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987,818,725.87元,减去2021年底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6,255,210.65元后,减去2020年度股东分红165,868,924.50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93,579,088.57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与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15,582,919.0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属于药品零售行业,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慢病年轻化趋势以及人们健康意识的不断加强,人们对医药和健康的需求不断增加;随着以“医药分开”为目的的医改不断深入,药品零售行业在我国医药市场的占有率逐年提升,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与此同时,随着产业政策和资本的推动,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医药零售行业进入了集中度提升、规模快速扩张和行业结构化整合加速的发展阶段。

  (二)公司的发展阶段与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以及与健康相关的日用便利品等的连锁零售业务,子公司益丰医药作为公司内部集中采购平台,兼顾少量对外药品批发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逐步取得了在华中、华东以及华北的区域竞争优势,并制定了“拓展全国”的战略目标。为适应行业的发展变化,公司始终坚持“新开+并购+加盟”的门店拓展策略,加密现有市场门店网络布局的同时,拓展新的市场区域,以此不断提升公司在区域市场的占有率,巩固和提升已取得的竞争优势。因此,公司目前仍处于快速成长的发展阶段。

  (三)保持稳步增长的资金需求

  一方面,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拓展快速扩张、大型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数字化管理系统升级以及新零售业务模式创新等均需要较大的资本开支和一定的营运资金投入,为合理运用和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除了开展一些权益类和债务类融资外,需要一定的留存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另一方面,近两年来,受新冠疫情的影响,行业整体增速有所下滑,为保持公司业绩持续较快增长,顺利度过疫情困难时期,公司需要一定的留存收益,以应对疫情的不时之需。

  (四)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的原因

  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回报,每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要求充分考虑,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后最终确定。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战略需要,2022年公司将持续投入门店网络拓展、行业并购整合、新零售业务创新、数字化研发投入、品牌推广以及子公司物流基地项目建设。鉴于公司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留存收益既可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又可以保障公司未来的分红能力,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因此,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债务情况、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公司在围绕医药零售业务进行快速扩张的过程中,对资本性开支及营运资金的需求是持续的和明确的,未来几年,公司资金的主要用途为以下几个方面:一、门店网络拓展和行业整合,未来,公司依然坚持“新开+并购+加盟”的发展策略,加密现有门店网络布局的同时,拓展新的市场区域,市场拓展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持;二、顺应互联网技术发展和行业转型升级的契机,公司持续加大投入新零售业务模式创新和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的提升,前期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三、公司及子公司物流基地建设、总部办公场地扩建、运营及结算中心建设等项目均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

  公司上述主要资金用途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是确保主营业务效益持续保待和提升的重要保障,因此,这些资金用途所产生的未来收益同公司过往的收益情况大体相近。

  综上,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22年将面临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2022年的经营计划制定。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与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状况,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并同意将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提呈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阶段,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和日常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阶段,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和日常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24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不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选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二、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注1:2021年签署兴图新科、宇新股份、高斯贝尔、步步高等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了高斯贝尔、大参林、宇环数控等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了新五丰、中贝通信、长沙银行等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1年度签署隆平高科、宇新股份等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隆平高科、宇环数控等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隆平高科、高斯贝尔、宇环数控等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1年签署杭州股份、四方科技、金字火腿、海星股份、兆龙互连等5家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签署杭氧股份、四方科技、金字火腿等3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益丰药房、高能环境等2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签署金字火腿、四方科技等2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贵州百灵、中金环境等2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0.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80.00万元(含税)。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0.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80.00万元(含税)。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保持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原则。

  三、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及其衍生产品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续聘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聘用其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在担任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 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及生效日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27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8日,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丰药房”)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与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滚动使用。

  3、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应当为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单笔投资不超过12个月。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5、委托理财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3.88%,公司货币资金为292,065.11万元,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4.24%。公司在确保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拟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为公司对未来闲置自有资金规模进行测算后得出,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各项理财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额度范围与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29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丰药房”)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3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58,100.9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共计募集资金1,581,009,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3,406,956.32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1,567,602,043.68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937,100.90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981,739.10元,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4,646,681.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2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1,240.5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381.17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余额10,000.00万元,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33,7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25,905.3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缓解公司业务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足额归还。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益丰药房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益丰药房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益丰药房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30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31日

  至2022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高毅、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济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益之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益仁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长沙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麓谷高新区金州大道68号,电话:0731-89953989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32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汪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41%;副总裁王永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80%;副总裁肖再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2,85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71%;副总裁田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59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62%;财务总监邓剑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7,34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94%。以上股份均来源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公司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087),因个人资金需求,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4月28日(窗口期不减持),汪飞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2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60%;王永辉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8,2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95%;肖再祥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7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43%;田维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1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15%;邓剑琴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8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23%。上述减持计划合计不超过17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37%。

  截至2022年4月28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上述减持主体合计减持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5%。其中,副总裁汪飞先生减持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8%;副总裁王永辉先生减持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1%;副总裁肖再祥先生减持1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4%;副总裁田维先生减持1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5%;财务总监邓剑琴女士减持1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7%。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下转D15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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