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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2-02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波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将以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至2022年4月28日的总股本1,484,246,913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237,479,506.08元,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温波、曹志伟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监事人数不足半数,该议案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已就续聘事项向董事会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13、关于调整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1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关联监事曹志伟、赵华润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监事人数不足半数,该议案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17、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2-029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等要求,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2021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自产自销轮胎销量同比降低13.55%,销售收入同比降低17.17%。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1年由于市场结构及公司内部产品结构的变化,第四季度公司自产自销轮胎产品的价格环比2021年第三季度降低6.49%,同比2020年第四季度降低4.19%。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受天然胶、合成胶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影响,公司第四季度天然橡胶、合成胶、炭黑、钢丝帘线、帘子布五项主要原材料综合采购成本环比2021年第三季度增长4.33%,同比2020年第四季度增长22.62%。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2021年四季度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公司代码:601966               公司简称:玲珑轮胎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579,219,822元,实现利润总额713,870,1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8,711,78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4,945,16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1,494,516元,母公司2021年度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03,450,645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02,112,643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的股东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将以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至2022年4月28日的总股本1,484,246,913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237,479,506元,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本次利润分派预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上游原材料价格高企,成本上涨

  2021年受原油、钢材、煤炭等上游价格持续上涨影响,轮胎主要原材料天然胶、合成胶、炭黑、帘子布等价格长期处于高位波动状态,天然橡胶2021年均价同比增长25.32%,炭黑2021年均价同比增长52.30%。轮胎企业成本承压,毛利率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滑。

  2、下游汽车市场阶段性需求受阻

  根据Auto Forecast Solutions(AFS)的数据,2021年,由于芯片短缺,全球汽车市场累计减产量约为1,131万辆。商用车方面,受国五国六标准切换,提前透支市场导致中重卡2021年下半年开始大幅下滑达52.52%。汽车市场需求受阻,进而影响轮胎企业配套销量高速增长。

  3、新能源汽车爆发式增长

  2021年全球新能源汽车爆发式增长,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完成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市场渗透率达到13.4%,高于上年8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的兴起给中国轮胎企业带来“错道超车”的机会,由于新能源汽车和传统汽车在续航能力、整车重量、动力输出和噪音表现方面有较大差异,使得新能源汽车轮胎对安全、抓地力、低噪音、耐磨性、节能降耗、绿色环保等方面的性能要求更高,新能源汽车配套轮胎成为新的增长点。

  4、海运费暴涨一箱难求

  2021年由于疫情影响导致国外港口工人减少,接卸力不足,港口处理能力下降造成港口拥堵、船舶运输时间增加、集装箱无法及时运回,另外,油价趋势性大涨,从成本端大幅抬升海运的涨价压力,轮胎企业订单旺盛但出口受阻。

  5、东南亚双反终裁落地,税率低于预期

  2021年5月24日美国商务部对来自韩国、泰国、越南及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和轻卡车轮胎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终裁。本次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最终裁定反倾销税率分别为韩国14.72%-27.05%、中国台湾地区20.04%-101.84%、泰国14.62%-21.09%、越南 0-22.27%,美国对东南亚地区双反税率的终裁,预计会影响这些地区相关轮胎企业的盈利能力,但东南亚地区生产的轮胎仍具有成本优势以及较高的毛利率,并且全球化布局的中国轮胎企业仍可通过产能转移以灵活应对。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轮胎的设计、开发、制造与销售为一体的技术型轮胎生产企业,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技术水平、世界一流管理水平、世界一流品牌影响力。公司主要产品分为乘用及轻卡子午线轮胎、卡客车子午线轮胎和非公路轮胎,广泛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以及工程机械车辆等。截至2021年末达产产能8206万条,其中乘用车及轻卡6800万条,位居全国第一。自成立以来,公司实行多元化品牌战略,面向全球市场进行差异化营销,主要品牌有“玲珑”、“利奥”、“ATLAS”、“EVOLUXX”,产品销往全球173个国家。为红旗、奥迪、大众、通用、福特、本田、雷诺日产、广汽三菱、上汽通用五菱、比亚迪、吉利、奇瑞、长城、一汽解放、中国重汽、陕西重汽、福田汽车、东风柳汽、中集车辆等全球60多家汽车厂100多个生产基地提供配套服务,进入全球10大车企其中7家的配套体系,实现了对德系、欧系、美系、日系等全球重点车系的配套,车企配套轮胎累计超2亿条。尤其在新能源配套领域,整体市占率接近20%,2021年销量增速超过180%,稳居中国轮胎第一!玲珑轮胎在轮胎行业具有突出的技术和能力优势,为公司持续实现产品市场占有率的行业绝对领先奠定了坚实基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5.79亿元,同比增加1.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9亿元,较去年同比减少64.48% 。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2-034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2022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79.62亿元(含正在执行的担保),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0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2%。本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没有发生逾期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预计对外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情况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在2022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79.62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记载的担保金额为准。在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超过前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同时,为提高审批效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王锋先生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担保期限内代表公司签署办理银行担保所需的各项法律文件。

  1、预计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2、预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文件尚未签署,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均为上市公司体系内的担保行为,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各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全体董事和管理层都能够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风险,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金额(不含本次担保)为36.08亿元,其中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0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2%。本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5、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2-03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8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进一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2、资金额度:有效期限内,不超过500,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银行融资

  4、合约期限:不超过一年

  5、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期间。

  6、授权事项: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套期保值操作可以缓解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业绩水平,但同时套期保值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操作风险。

  (三)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控制措施: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交易方案,设置合理的价格预警机制,动态关注价格波动,并进行相应的止损操作。

  2、内部控制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制定了《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审计部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履约风险控制措施: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资本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业务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防止套期保值延期交割。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合考虑,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2-036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7,515,400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51%。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5,012,800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2,502,600股。

  ●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30元/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5.94元/股。

  2022年4月28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9.30元/股,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5.94元/股,并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515,400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9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名单(1)>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名单(2)>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年12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19年12月11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公司内部发布了《关于股权激励名单的公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19年12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091)。

  3、2019年12月27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93)。

  4、2020年1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5、2020年1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共授予限制性股票12,807,000股。

  6、2020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取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资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元(含税)。因此需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38元/股调整为9.95元/股。经公司第四届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因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行为,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拟回购注销5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0,000股限制性股票。因30名激励对象2019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公司拟回购注销2019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3,4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253,400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部分股份已于2020年10月22日回购注销完毕。

  7、2021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8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03,200股。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8、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取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资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9.46元/股。因52名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2名激励对象因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行为不再符合激励条件、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合计回购注销275,22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9.30元/股。因公司2021年实现的业绩未符合相关解除限售期的要求,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5,012,8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0年11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在公司内部发布了《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名单的公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0年11月18日起至2020年11月27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0年11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108)。    

  3、2020年12月1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115)。

  4、2021年1月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1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8,172,000股,于2021年2月23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性质变更登记,于2021年2月25日完成过户登记。

  7、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6.1元/股。因64名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合计回购注销90,54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5.94元/股。因1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2021年实现的业绩未符合相关解除限售期的要求,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2,502,6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情况说明

  2020年1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10.38元/股。

  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20年6月11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21年6月10日实施完毕。

  公司将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以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若在授予日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当发生派息时,计算方式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经调整,P=(P0-V)=10.38-0.43-0.49-0.16=9.3元/股,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9.3元/股。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情况说明

  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16.59元/股。

  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21年6月10日实施完毕。

  公司将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以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若在授予日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当发生派息时,计算方式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经调整,P=(P0-V)=16.59-0.49-0.16=15.94元/股,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5.94元/股。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本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9年至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根据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8,711,788元,较2018年减少33.23%,公司2021年实现的业绩未符合前述相关解除限售期的要求。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5,012,8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3元/股,回购总金额为46,619,040元,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本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

  1、激励对象提前离职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因12名激励对象提前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6,000股限制性股票。

  2、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达标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0年至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根据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8,711,788元,较2019年减少52.71%,公司2021年实现的业绩未符合前述相关解除限售期的要求,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406,600股限制性股票(不包含上述提前离职的激励对象)。

  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502,6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5.94元/股,回购总金额为39,891,444元,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5号)核准,公司已成功发行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112,121,212股,并于2022年4月15日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手续。

  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股份变动如下:

  单位:股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注销相关手续。

  八、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九、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因此,我们同意调整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监事会意见

  (一)关于调整2019年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本次回购的注销、减资相关的登记备案程序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5、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2-039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等要求,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2022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自产自销轮胎销量同比降低3.55%,销售收入同比降低12.19%。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受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和国内疫情严峻形势影响,我国商用车市场第一季度总体销量同比下滑31.7%,其中中重卡同比下滑55.02%。故受市场形势变化及公司内部产品结构调整的影响,第一季度公司自产自销轮胎产品的价格同比2021年第一季度降低8.96%,但环比2021年第四季度增长6.80%。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受天然胶、合成胶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影响,公司第一季度天然橡胶、合成胶、炭黑、钢丝帘线、帘子布五项主要原材料综合采购成本环比2021年第四季度增长0.36%,同比2021年第一季度增长8.85%。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2022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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