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青海正和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经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青海正和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661913595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1号楼67-21号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资本:24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砼结构构件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07%,低于30%,主要原因系考虑到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战略、经营模式、在建重大项目以及对外投资需要,公司用于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大,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补充公司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409,152.0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422,106.27元后,可供分配利润为94,987,045.75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24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99,623,237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16,790,957.69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07%。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利低于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竞争激烈,毛利率相较其他行业偏低,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较大,施工项目点多面广、单体体量大、生产周期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二十多年的持续稳步发展,业务范围已涵盖交通、城镇、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设施制造、综合开发,文化旅游、民俗体验、特色产品新零售等文旅+产业的综合开发,以及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勘探、采选、冶炼、矿产品加工及销售等领域。

  未来,公司将牢牢把握国家战略规划和构建双循环格局的历史机遇,继续做好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商,实施大力发展文旅+产业和有色金属矿业的“双翼展翅”战略,努力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持续稳步发展迈入新阶段。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25,707,610.35元,同比上升4.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409,152.02元,同比增长3.36%,公司营业能力稳步提升。目前,公司正处于持续发展阶段,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文旅+产业和有色金属矿业开发持续展开,因此用于生产经营和投资性业务的资金需求量也随之增加。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行业毛利率普遍较低,所属施工项目点多面广、单体体量大、生产周期长,施工过程中需缴纳各类保证金,垫付材料、设备、劳务等款项,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时,为抢抓市场机遇,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正在全面推进转型升级,加大文旅+产业、有色金属矿业等产业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综上所述,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推进项目实施,更好地维护股东长远利益,需要保存一定的留存收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优化业务结构、推动转型升级,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以及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将在继续巩固基础设施建设主业的同时,积极拓展文旅+产业和有色金属矿业开发,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以更加优异的经营业绩回报股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回报收益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吕桦;截至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4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业务收入45,394.6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326.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973.25万元。

  2021年度为30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4,811.89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次,7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丽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8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4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7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合伙人,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201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邱程红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5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97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16份。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航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总经理助理,2015年11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4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总经理助理。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业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的公司审计费用共计17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无增加。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实际年报审计中人员投入、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2022年度服务协议并协商相关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审计人员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各年度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及连续性,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