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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D253版)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夏有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保障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的主要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总结2021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2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原则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确认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要求而作出的相应调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8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0年11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4,957.3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8,190.3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7,426.0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59家,资产均值48.21亿元,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474万元,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公证天业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5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刘勇

  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金时科技(002951)、上能电气(300827)、味知香(605089)、津荣天宇(300988)、国芯科技(688262)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金梦

  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明志科技(688355),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雅芬

  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博瑞医药 (688166)、安洁科技(002635)、金时科技(002951)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不含税)。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公证天业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证天业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证天业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公证天业2022年审计费用、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次授信不涉及担保事项。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授信具体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最终核定为准。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措施、授信银行及使用授信的主体,并办理授信融资及担保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玉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玉宇女士于2022年1月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63329988

  传真号码:0512-63322154

  电子邮箱:securities@mingzhi-tech.com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1999号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陈玉宇女士简历

  陈玉宇,女,199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4月加入公司。

  截止目前,陈玉宇女士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勤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玉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玉萍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吴勤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玉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玉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勤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玉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玉萍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3,360,441.37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3,077,6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344,176.5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0%。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2022年度经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022 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本公司将按照上述财政部会计司的实施问答要求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3、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运输成本由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4、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上述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将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2、除此之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要求而作出的相应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要求而作出的相应调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3,090,5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3,725,344.5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365,155.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1]B049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2、投资额度和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下转D25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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