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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4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8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

  公司所处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中兴华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 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裁定,中兴华所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2021年7月23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2年3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2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敏建,自200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4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年报审计以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明,自2008年从事审计工作,具备14年审计服务经验。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有丰富的上市企业的审计实践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云峰,注册会计师,从2012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8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定价。2021年审计费用75万元(与上期费用持平),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全程跟踪和及时沟通,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审计程序、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后,从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做出了评价,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中兴华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维护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中兴华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941,777.1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94,001,254.91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复,国内局部疫情时有发生,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快速上行,公司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状况,为更好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兼顾公司现有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及其他资金安排,增强抵御潜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1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形成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高天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四)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天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渊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高天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天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渊

  (二)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6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1年和2022年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未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8日,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天乐、黄岳池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追认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和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此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关联方具有较强履约能力,日常关联交易所占公司同类业务总额比例不大,对公司经营收入和利润影响很小,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追认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并同意将《关于追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执行及超额情况

  单位:万元

  

  基于上述原因,导致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值,现追认上述关联交易超额部分。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天合智慧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智慧”)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兵

  注册资本:13079.853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2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系统、热泵、储能系统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护及技术服务;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以电子商务的方式从事太阳能发电系统、热泵、储能系统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售电;热力供应;碳排放权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合智慧资产总额为468,053.35万元,资产净额为26,777.2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98,053.48万元,净利润为14,191.02万元(经审计)。

  2、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股票代码:688599

  法定代表人:高纪凡

  注册资本:206802.637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天合光伏产业园天合路2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制造、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及系统装置安装;多晶铸锭、单晶硅棒、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光伏组件的制造;太阳能、光能技术开发;销售自产产品;从事多晶硅、机械设备、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及系统集成装置、储能及光伏应用系统的进出口和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太阳能电站的建设和经营(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开展经营);从事上述业务的相关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储能及光伏应用系统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光伏产品的检测服务(凭实验室认可证书所列检测服务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合光能资产总额为6,353,988.19万元,资产净额为1,816,359.7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448,039.01万元,净利润为184,998.17万元(经审计)。

  3、上海天正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正机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高天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388号

  经营范围:高低压开关柜生产、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建筑及电气工程安装,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正机电资产总额为31,203.59万元,资产净额为22,239.4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2,750.64万元,净利润为599.20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黄宏彬先生担任天合光能独立董事,天合智慧为天合光能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的规定,天合智慧、天合光能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天正机电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正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天乐先生担任天正机电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的规定,天正机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可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向关联法人销售产品或租赁房屋等。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正电气本次追认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追认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天正电气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追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2元,募集资金总额711,4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60,353,018.88元,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8月4日全部到账,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0)第51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89,026,379.20元,其中2021年度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为122,301,362.86元。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3,109,586.6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智能型低压电器产品扩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天正智能电器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以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天正智能电器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2,301,362.8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9,026,379.20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如下:

  2021年6月24日,公司将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6月25日,公司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6月25日,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天正智能)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6月28日,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天正股份)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9月15日,公司提前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全建设完成,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关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天正电气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正电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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