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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编号:临2022-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董事厉群南先生外的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昌数据”)近日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的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的意见,公司预计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2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了《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0),现将有关风险第三次提示如下: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一)因审计范围受限,中兴华所对涉及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及函证事项、应收预付款项的款项性质及可回收性、涉及商誉减值测试事项、中昌数据董事厉群南涉嫌挪用资金被刑事立案事项、浙江千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中昌数据客户进行交易事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计价事项无法发表意见

  (二)因中昌数据部分银行债务及资金拆借出现逾期及诉讼,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发生流动性困难。上述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昌数据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虽然中昌数据已经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其他事项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预计披露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信息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临2022-044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董事厉群南先生外的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6日、4月27日、4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由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近日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的意见,公司预计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2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了《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0)。

  3、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6日、4月27日、4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陈建铭先生书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公司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异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近日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的意见,公司预计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2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了《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0)。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2022-043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被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被动减持前,上海申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申炜”)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41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5%,其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致行动人。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因上海申炜股票质押业务涉及违约,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对上海申炜持有的公司股票卖出。本次被动减持实施完成后,上海申炜持有公司股份0股。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编号:临2022-045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ST中昌公司治理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287号),具体内容如下: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晚,你公司披露关于发现董事厉群南涉嫌伪造变造公司文件公告。鉴于上述事项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对你公司提出如下要求。

  一、公告显示,公司发现董事厉群南涉嫌私刻公章,伪造或变造公司文件,以消除前期公司对其以非法侵占目的挪用公司资金的事项。厉群南本人对此予以否认。你公司及相关方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尽快核实相关事实证据,说明上述事项的真实情况,及时披露有关进展和对公司的影响。请律师发表意见。

  二、你公司董监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保证公司内部控制有效,公司治理稳定规范,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回复本工作函。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本工作函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及董事会将勤勉尽责,按时回复上述监管工作函提及的问题并落实上述监管工作函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知情权以及利益。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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