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1949                   公司简称:中国出版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中华书局有限公司、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美术出版总社有限公司、人民音乐出版社有限公司、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有限公司、东方出版中心有限公司、现代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出版传媒商报》社有限公司、中译出版社有限公司、世界图书出版有限公司、华文出版社有限公司、现代出版社有限公司、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北京中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版联印刷物资有限公司、中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北京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财务报告、信息系统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业务和事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点关注了内控环境、募集资金使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合同管理、财务报告等高风险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或已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工作重点为围绕内控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公司有关内控制度已建立健全,并得到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合理地保证了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可靠等控制目标的实现。2022年公司将在日常管理中继续强化内部控制意识,提升内控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黄志坚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22-010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2022年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

  ●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种类为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预计额度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债权人协商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2022年度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实施时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银行签署担保协议,协议内容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和被担保人办理具体担保合同的签署及其他相关事宜。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确保各级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其具有管控权,被担保的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整体可控。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拟开展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主营业务健康发展,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公司对外担保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以上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拟开展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该等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对对外担保事项没有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22-011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额度:合计不超过70亿元(其中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过超过5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产品风险等级参考银行风险评级稳健型及以下)。

  ● 授权委托理财期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收益水平,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70亿元(其中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过超过5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产品风险等级参考银行风险评级稳健型及以下),且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期限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合计不超过7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以及募投项目实施。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风险提示

  公司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因系统性风险和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四、 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以维护股东及企业整体利益为原则,在保证正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开展银行委托理财业务。在进行委托理财时公司将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的匹配情况,并将资金安全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选择理财产品的业务合作方并保持紧密沟通,及时掌握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最大限度降低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到期收回。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进展情况。

  五、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委托理财操作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以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建立了相关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以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无异议。

  七、 保荐机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国出版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中国出版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八、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人民币39亿元。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22-013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1949              公司简称:中国出版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1,822,500,000股为基准,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9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235,102,500.00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稿)》,公司属于“新闻和出版业”上市公司。公司所处的出版传媒行业总体上属于传统行业。盈利能力受国家相关行业政策、税收政策以及纸张等原材料价格波动因素影响较大。随着互联网出版的不断发展、国家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国内文化消费需求的升级,传统出版转型升级加速推进,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融合发展成为行业主流趋势,行业整体呈现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发展态势。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2021年12月发布的《2020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显示,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严重冲击,新闻出版产业规模有所下滑,但发展基本面仍保持稳定。全国出版、印刷和发行服务实现营业收入16776.3亿元,较2019年降低11.2%;利润总额1024.8亿元,降低19.2%;拥有资产总额22578.7亿元,降低6.3%;所有者权益(净资产)11425.4亿元,降低6.0%。

  书报刊传统出版规模有所下滑。2020年,全国图书品种新版较2019年降低5.0%,重印降低2.1%;全国图书总印数降低2.1%;图书出版实现营业收入963.6亿元,降低2.6%。52种一般图书达到或超过100万册,减少30种。报刊出版总印数分别降低9.0%和7.0%,实现营业收入分别降低6.4%和2.8%,降幅较上一年均有所加大。印刷复制实现营业收入降低13.1%,出版物发行实现营业收入降低7.6%。

  数字化业务收入保持增长。2020年,新闻出版单位面对疫情冲击,积极开拓线上业务,推进数字化转型。数字出版收入11781.7亿元,增长19.2%。新华书店与出版社网上出版物销售数量增长40.6%,金额增长62.5%。全国数字出版物出口金额增长11.5%。新媒体上市公司各项经济指标全面增长,实现营业收入增长13.7%;拥有资产总额增长5.5%;实现利润总额增长134.1%。

  出版版权贸易逆差大幅缩小。2020年,全国共输出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版权13895项,较2019年降低6.2%;引进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版权14185项,降低11.2%;贸易逆差290项,降低75.0%。其中,向美国、英国、日本、俄罗斯、印度等国家或地区输出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介绍中国建设成就经验图书版权140多项,介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图书版权400多项,涉及英语、日语、俄语、印地语、阿拉伯语等多种文字。

  出版传媒集团旗舰地位进一步突出。2020年,108家图书出版、报刊出版和发行集团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91.0亿元,占全国书报刊出版和出版物发行主营业务收入的80.5%,提高4.7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341.2亿元,占全国出版发行全行业利润总额的74.2%,提高1.2个百分点。

  公司以图书、报纸、期刊等出版物出版为主业,是集出版、发行、物资供应、印刷等业务于一体的大型出版企业。

  出版业务主要包括图书出版、报刊出版、电子音像出版及相关的版权业务。本公司拥有一批历史悠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行业地位的优秀出版社,其中,本公司下属人民文学出版社、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等7家出版社被评为国家一级出版社,进入“中国百佳出版社”行列。出版业务以大众出版和专业出版为主,同时涉及教育出版,出版品种丰富,涵盖工具书、文学、语言、学术、政治、古籍、法律、经济与管理、音乐、美术、科技、生活、少儿、教辅教材、传记、动漫等多个细分领域,拥有庞大的作者资源和读者群体,在中国具有强大的文化影响力。公司下属出版单位多次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之先进出版单位奖、“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等奖项,本公司出版物多次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之图书奖、“五个一工程”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等国家级奖项。

  公司发行业务主要通过现代教育及其子公司开展,包括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现代教育、华文出版社等本公司子公司出版的教材发行业务及其他教育出版单位的教材发行业务。

  公司物资供应业务通过中版联开展,主要业务为向本公司子公司及向外部客户销售纸张等产品。

  公司印刷业务主要通过新华印刷开展,主要业务为出版物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与装订。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全年,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3.04亿元,与上期同比增长5.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0亿元,与上期同比增长5.26%。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145亿元,与上期同比增长4.43%;净资产88.72亿元,与上期同比增长6.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7.41亿元,与上期同比增长7.6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22-006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对公司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不会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造成较大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志坚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董事会在审议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原则,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并经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2.关联租赁情况

  (1)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2)承租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关联交易不存在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情况。

  3.关联受托管理

  根据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华书局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委托租赁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华书局有限公司代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北京西城区琉璃厂西街19号、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永华南里1号楼、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西里38号精品书店部分房屋租赁事宜,未收取受托代理费。

  根据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与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委托租赁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代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36号、北京市西城区琉璃厂西街51号部分房屋租赁事宜,未收取受托代理费。

  根据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委托租赁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有限公司代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22号部分房屋租赁事宜,未收取受托代理费。

  根据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东方出版中心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委托租赁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东方出版中心有限公司代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处理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21号、335号部分房屋租赁事宜,未收取受托代理费。

  根据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与人民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委托租赁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人民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代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北京市西城区琉璃厂西街4号、北京市东城区东堂子胡同57、59号等房屋租赁事宜,未收取受托代理费。

  根据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与人民音乐出版社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委托租赁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人民音乐出版社有限公司代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处理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甲55号等房屋租赁事宜,未收取受托代理费。

  (三)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2.关联租赁情况

  (1)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2)承租情况

  单位:万元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公司名称: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02879Y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法定代表人:黄志坚

  5.注册资本:193432.36万元

  6.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甲55号

  7.经营范围:组织所属单位出版物的出版(含合作出版、版权贸易)、发行(含总发行、批发、零售以及连锁经营、展览)、印刷、复制、进出口相关业务;经营、管理所属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含国有股权)。(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业务往来,是为了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是必要的,也是持续性的。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相互损害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未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