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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范红卫女士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范红卫女士、薛文良先生、李峰先生组成,由范红卫女士担任主席;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邬永东先生、刘俊先生、李峰先生组成,由邬永东先生担任主席;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刘俊先生、薛文良先生、柳敦雷先生组成,由刘俊先生担任主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薛文良先生、邬永东先生、龚滔先生组成,由薛文良先生担任主席。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范红卫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李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李峰先生、柳敦雷先生、刘千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雪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同意聘任王珊女士、段梦圆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范红卫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5月至2001年12月担任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1月至今担任恒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11月至2011年8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峰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柳敦雷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青岛高合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经理;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长丝部A区FDY工程师、车间主任、长丝部E区经理;2012年8月至今担任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雪芬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吴江丝绸试样厂出纳会计;建设银行盛泽支行柜员、信贷员、会计主管;2004年4月至2012年4月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刘千涵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业务代表、销售副经理、销售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珊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5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主管、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段梦圆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2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主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5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康云秋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已经由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康云秋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2-057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本着审慎原则,公司与相关各方充分讨论后,经研究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及本次分拆上市事项。

  2、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辉新材”)通过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热电”,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0719)进行重组的方式实现重组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大连热电将成为康辉新材的控股股东,公司将成为大连热电的控股股东。

  2022年4月14日,恒力石化及下属子公司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化纤”)与大连热电、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集团”)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公司拟向大连热电出售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康辉新材100%股权。大连热电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力石化、恒力化纤合计持有的康辉新材100%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协议约定,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置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一揽子交易,同时生效、互为前提,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各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其他项均不予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暨签署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二、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原因

  本次交易符合大连产业战略布局,对于当地发展新材料产业具有重大意义,自筹划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与有关各方进行了反复磋商。但是根据大连热电自查情况,大连热电2021年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情形,鉴于前述资金占用情形将导致本次交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经公司与各方认真研究,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本着审慎原则,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及本次分拆上市事项。

  三、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方除《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外,未就本次交易具体方案签署相关正式协议。《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自动终止,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次交易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含分拆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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