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2-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29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年报显示,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2亿元,扣非净利润1,189.11万元,而公司2021年三季报显示,营业收入3.48亿元,扣非净利润-1,220.83万元,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增幅较大,业绩扭亏为盈。其中,智能硬件自有品牌业务全年实现收入4,725.79万元,毛利率达41.59%,该业务为2021年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而2020年相关业务实现收入仅为384.97万元,毛利率为10.69%,报告期内相关业务收入和毛利率水平均大幅增长。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同行业情况、产品售价、成本费用,生产模式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智能硬件自有品牌业务收入、毛利率水平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第四季度大幅增长的原因;(2)列示公司2021年度开展智能硬件自有品牌业务的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型及名称、销售及采购协议、金额、交易时间,结算周期及方式等,是否属于新增客户及供应商;(3)说明智能硬件自有品牌业务中上述客户和供应商的最终资金来源与去向,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业务往来或大额资金往来,相关业务是否具有真实性。

  二、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并不稳定。请公司结合智能硬件自有品牌业务的客户关系、历年及最新一期的开展情况,分析说明该业务与正常经营业务的相关性,是否属于性质特殊和偶发性业务,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三、结合问题一、二,请公司核实并说明上述业务是否存在真实性或者价格公允性问题,是否将导致公司报告期扣非净利润为负,如是,相关收入是否应扣除,请结合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则进行说明。

  以上问题,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审计程序,审慎全面地逐一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准备答复工作,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